美对我钢制轮毂产品
发起双反调查
发起双反调查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自4月19日起对我钢制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被调查的钢制轮毂包括轮盘及轮圈,直径在18-24.5英寸之间。据美方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对美出口钢制轮毂产品约8000万美元。
此前一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双反案第一次年度复审终裁结果,河北兴茂轮胎公司的补贴税率为30.87%;河北兴茂、杭州中策等6家公司的倾销税率为28.97%。
美国密集的贸易保护措施遭到我国商务部强烈的指责和实际行动的回应。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说,近年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了诸多贸易救济措施,已经影响到了双边贸易的发展。
姚坚表示,美国之所以长期以来在中美贸易中设置壁垒,源头是认为中国对美国存在贸易顺差。但中方曾多次表示,中美贸易之中不仅有货物贸易,还有服务贸易,目前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美国对中国有100亿美元的顺差存在。
另一方面,商务部也从实际行动上给予回应。商务部21日发布2011年第17号公告,决定自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4.7%-29.1%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被调查产品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