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新闻
  • T3:艺术资产·聚焦
  • T4:艺术资产·市场
  • T5:艺术资产·投资
  • T6:艺术资产·批评
  • T7:艺术资产·收藏
  • T8:艺术资产·大家
  •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1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5月23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35-10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6年11月2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0-100%。

      3.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5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5-100%。

      4.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55-100%。

      5.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60-100%。

      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45.5%×富时中国A全指+54.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42%×富时中国A全指+58%×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8.5%×富时中国A全指+61.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1.5%×富时中国A全指+68.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8%×富时中国A全指+72%×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7. 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8. 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9. 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更名为富时中国A全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侯玉琦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1年第1季度,本基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交易,未发现任何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风格发生转化,沪深300指数季度涨幅为3.04%,10年表现偏弱的钢铁、家用电器、建筑建材等周期类行业出现估值修复,上涨幅度较大,而过去一年上涨较多的行业例如医药生物、信息服务等高估值、高增长的行业跌幅较大。从市场风格看,一季度以成长性为特征的创业板指数和中小板指数分别下跌了11.37%、6.32%,这与大盘走势截然相反,一些前期强势的个股跌幅更大。

      一季度通胀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紧缩的预期依然存在,国家也针对通胀采取了加息和提高准备金率的紧缩措施,通胀的走势和对通胀未来的预期是影响市场走向的重要因素。

      一季度本基金重点配置了以下几个方向的行业和公司:一是中国正在从科技和制造业大国向强国转变,长期受益的行业包括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端装备、电气设备,以及一些科技类行业行业;二是景气度较高、业绩可能超预期的工程机械和建筑建材等行业;三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背景下受益的上游行业,包括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四是“十二五”规划指引下受益的行业,包括环保、新能源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1年一季度本基金单位净值增长率为-1.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本基金单位净值增长率比业绩比较基准低2.26个百分点。主要是一季度上涨较多的钢铁、房地产等行业配置较低,而一些重点配置的高成长、高估值类股票表现不佳,故一季度本基金业绩表现低于比较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市场,我们对行情依然持谨慎乐观态度。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A 股市场面临的最决定性的变化是旨在抑制通胀和调控房地产而密集出台的紧缩政策,在调控效果初现的情况下,其节奏有望趋缓。我们认为这种变化对A 股市场将是积极的,通胀全年将呈先前低后高的走势,紧缩的预期将逐步被市场消化。

      2011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年,从政府制定的2011 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来看,未来水利、环境、电力热力、保障房等基建行业投资仍将维持高速增长。

      从中国产业升级的趋势看,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力及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等行业未来成长空间巨大。同时,中国的东部丧失优势的出口产业也在向中西部转移,这将支撑中国的出口大国地位,也是观察产业转型的一个重要视角,我们对未来经济充满信心。

      整体而言,本基金二季度将保持适度均衡、灵活的配置,持续跟踪海内外宏观经济以及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积极调整投资组合,重点配置业绩增长确定,行业发展空间较大的的行业和个股,以期持续为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 报告期内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