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新闻
  • T3:艺术资产·聚焦
  • T4:艺术资产·市场
  • T5:艺术资产·投资
  • T6:艺术资产·批评
  • T7:艺术资产·收藏
  • T8:艺术资产·大家
  •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1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2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9月9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6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当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时,本基金可加大投资债券市场的比例,但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重最低不低于40%。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3.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3.2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何云峰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陈志民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1季度,A股市场呈现震荡上行的走势。年初市场在流动性紧缩及通胀高企的压力下有所下挫,但随后由于工业企业较为强劲的盈利增长和CPI低于之前预期,使得市场对持续紧缩的政策实施力度担忧逐步减弱,成交量开始放大。而海外市场在继续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不断复苏的经济走势背景下表现较强,持续创出金融危机以来反弹新高。本季上证综合指数上涨120.03点,涨幅达4.27%。从板块及个股走势上看,市场结构性差别异常明显。2010年表现较差的周期类板块如银行、地产、钢铁等出现渐次上涨,估值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受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影响的水泥、化工等价格敏感板块涨幅较大,同时,受益于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成本提升的装备制造业板块涨幅较好。而去年涨幅较大、估值较高的消费、医药、新兴产业等板块走势较弱,跌幅较大。

      为应对A股市场的震荡格局,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继续采取股票仓位灵活适中的投资策略,同时对股票结构持续进行了调整。在行业配置上,重点增加了受益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机械、新材料等板块配置,对受益于通胀的煤炭等资源类板块增加了配置,对估值较低的银行、汽车、家电等周期类板块适当增加了配置,而对估值较高的食品饮料、医药、消费、信息技术等板块个股适当减少了配置。同时适当减少了部分涨幅较大、估值较高、市值较大的中小盘股配置,从实际效果来看,表现较差,主要是由于2010年涨幅较大的消费、医药、信息技术等板块配置较重,年初市场变化剧烈,而本基金对板块调整操作不够果断,力度不够大,需要深刻反思。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7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7%。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2季度,经济仍处于扑溯迷离中。海外经济在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下复苏进程如何?何时结束宽松货币政策?国内经济在流动性持续收紧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好经济稳定增长、高通胀压力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平衡?这些都需进一步观察。

      虽然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将进入经济结构转型的阶段,2010年表现较好的消费、医药、新兴产业等板块仍将是中长期投资重点。但经历2010年巨大的结构分化后,大部分周期类板块与消费、医药和新兴行业等板块估值差距太大,预计前期跌幅较深的周期类行业个股仍将具备一定的估值修复空间。此外,由于节能减排和产能控制等因素的出现需对部分价格敏感型周期类行业保持高度关注,其盈利具备超预期的可能。另外,机械产业也面临较大的产业升级和进口替代空间,可能带来业绩和估值的双重提升。

      2011年1季度虽然信贷投放控制较为严厉,但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减弱,在全球量化宽松和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生产增速仍较高的背景下,需对国内资产价格和CPI走势保持警惕,一旦通胀压力大幅超出预期将可能引发较为严厉的调控政策。

      基于上述判断,预计2011年2季度市场将处于震荡上升格局。市场结构性分化仍将较为明显。周期类板块个股估值依然存在修复空间,而2010年涨幅较大的消费、医药等板块个股继续需要时间消化其偏高的估值,受益于产业升级的机械、新材料、低碳新能源等板块依然可能受到市场的追捧。另外自下而上发掘基本面超预期的个股也将获得较大超额回报。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及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继续做好基本面研究,优选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定价相对合理的“超速成长”公司,同时努力提高操作效率,争取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