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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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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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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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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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采用上证国债指数及中证红利指数衡量基金的投资业绩,其主要原因如下: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高股息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2、集利债券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6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集利债券基金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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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利债券基金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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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九条(三)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和(八)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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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未发生任何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不具有相似的投资风格。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1季度,债券市场整体呈探底反弹走势。新年过后,食品价格,尤其是蔬菜价格,在季节性因素推动及气候影响下,不断超预期快速上行。全社会的通货膨胀预期也随之水涨船高。宏观调控的压力仍然持续。决策层持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但加息步伐明显慢于社会预期,充分反映了当局意在打压通胀预期但又不愿伤及经济增长的努力,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目前加息已经进入尾声的判断。再次加息对债券市场影响不大,因目前收益率曲线已在流动性收缩的反复冲击下为加息预留了较大的空间。
在一季度操作中,本基金在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到阶段性高点后,对部分的中长期债券进行了波段操作,并减持了累计获利相对较高的信用类债券,以调整组合结构。在权益类投资的操作中,针对震荡市的基本特点,以“估值修复”为主线进行了一系列的波段操作。预计未来仍将对持有品种进行一定的调整。在基金运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较高的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集利基金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4%。
集利基金C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9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经济增长放缓势头初步显现。政策调控在高通胀背景下预计难以减弱。但是通涨环比意义上的高点可能在一季度已经出现。尽管未来仍面临较大压力,但是全年通胀水平的温和回落仍是大概率事件。以福岛事件为标志,通涨压力的源头将主要由国内转为国外。另外,由于人民币升值持续,央行继续进行大幅度利率调整的可能性不高。经济出现的阶段性走软和环比物价压力的回落,将成为支持二季度债市的主要因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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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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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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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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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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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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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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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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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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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间未发生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2日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