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红豆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红豆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4、2011年公司预计与江苏红豆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为1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水、电、蒸汽、通讯费及服装、原辅材料;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服装需要、原料需要及染色加工需求。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据测算,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1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关联交易表决原则进行了表决,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四人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沈大龙先生、徐而迅女士于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沈大龙先生、徐而迅女士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电,该等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公司实际使用量,按月结算支付。
2、公司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以及于2007年8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活用水及通讯服务,该等费用依据国家的有关收费标准,按照公司实际使用量,每月结算。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按每次发生的交易进行签署购销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1-01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法人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购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红豆国际广场”的房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法人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房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法人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购买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房产项目“红豆国际广场”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买方 | 合同面积 | 合同金额 | 房型 | 备注 |
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 | 1818.12 | 22035612 | 办公楼 | 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
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 | 1830 | 21996600 | 办公楼 | 江苏红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合计 | 44032212 |
由于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屋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法定代表人:戴惠红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2)公司简介
无锡爱梦服饰有限公司是红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75%,成立于2005年11月3日,经营范围为生产服装,销售本公司产品。
2、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法定代表人:吕黎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2)公司简介
无锡苏服服饰有限公司是江苏红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红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75%,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经营范围为生产服装,销售本公司产品。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红豆国际广场”项目位于无锡市中心中山路商圈,胜利门广场西,中山路、道长巷、天成巷围合区域。占地面积11745.2平方米,项目主要为商业、办公楼、酒店式公寓,该项目于2007年1月正式动工,于2008年6月开盘销售。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的交易金额均为实际成交价格,关联人将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法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屋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法人未利用其在集团或公司内的地位,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沈大龙先生、徐而迅女士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法人具备购买相应房屋的能力,房屋购买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1-01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生产需要,向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购买蒸汽、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和南国公司签订的《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事项有关联关系且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生产需要,与南国公司签订了《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公司和南国公司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所签订的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4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事项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南国公司,现介绍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
住 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耀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2)公司简介
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是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红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0%,为第一大股东。南国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的制造、加工、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421.27万元,净资产35009.2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的《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南国公司提供的蒸汽、电必须符合双方协议同意的用途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环保以及质量等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根据协议约定,南国公司应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的购买请求,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要的蒸汽及电,公司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结算支付。
2、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生产需要,与南国公司签订了《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南国公司的热电厂主要为红豆集团内部企业配套服务,在供应量上能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
该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徐而迅、沈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