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0日,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4月20日上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如期在浙江省杭州市世外桃源度假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马国山先生因公出国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翟立锋先生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董事高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王跃堂先生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412.5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579.88万元,扣除在2010年派送2009年度现金红利1,560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8,432.46万元,减去按母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80,560,825.39元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05.61万元,到2010年年末公司实际未分配利润为47,626.85万元。
由于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了47,154,300股股票,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止2011年3月31日的20,315.4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3,047.31万元。
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011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质量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改造、设备管理、成本控制、财务监督、绩效考核、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12项重点工作,抢抓机遇,强化管理,全年力争实现电线电缆销售70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夏礼诚先生、吕家国先生、孙振华先生、唐崇健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樊余仁先生、高峰先生和陆界平先生事先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0年度通过向控股股东收购电缆盘、水电管网、土地等资产,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大幅减少,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操作,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1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第九项和第十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经营者实行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薪酬方案合理。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和2011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1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由444000万元提高至641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122000万元,保函和信用证及票据额度10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416000万元。
公司新的综合授信额度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终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年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一○年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15.43万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315.4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宝应县召开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世外桃源度假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尤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无异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度的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11年预计交易额 (万元) | 2010年实际交易额 (万元) | 2010年预计交易额 (万元) |
采购 原材料 | 采购电缆盘 | 宝胜集团 有限公司 | 0 | 5731.15 | 4000 |
采购电缆辅助材料 | 扬州新奇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 / | 1249.41 | / | |
接受 劳务 | 接受动能服务 | 宝胜集团 有限公司 | 0 | 3233.57 | 2000 |
接受膳食、小车服务、货物运输、房屋租赁、房屋维修等综合服务 | 9100 | 7835.88 | 7400 | ||
租赁费 | 土地租赁 | 0 | 377.80 | 320 | |
利息 | 公司收购水电管网及土地资产未付余款利息 | 990 | 379.34 | 0 | |
采购 产品 | 采购开关柜、变压器 | 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454.30 | 500 |
接受劳务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11年预计 交易额(万元) | 2010年实际 交易额(万元) | 2010年预计交易额(万元) |
1 | 水电气燃料动力 | 0 | 3233.57 | 2000 |
2 | 膳食 | 0 | 89.55 | 200 |
3 | 小车 | 360 | 367.61 | 300 |
4 | 房屋租赁 | 93 | 93 | 95 |
5 | 货物运输 | 7500 | 6076.21 | 6000 |
6 | 物业管理 | 350 | 347.33 | 300 |
7 | 房屋维修 | 800 | 862.18 | 500 |
注: 1、公司于2010年11月完成了对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公司”)所拥有的电缆盘生产线资产的收购,由于年初预计半年完成收购,致使2010年度实际发生数和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
2、2010年度,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向外采购电缆辅助材料,因中标人扬州新奇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2010年度的累计中标交易量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按规定需要予以披露。公司无法预计2011年度扬州新奇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中标量。
3、公司于2010年7月完成了对宝胜集团公司水电管网资产的收购,由于年初预计半年完成收购,再加上2010年度公司铜杆外销量增加,上引法铜杆生产线满负荷运作,耗电量大幅上升,致使2010年度实际发生数和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
4、公司于2010年7月完成了对宝胜集团公司食堂资产的收购,自2010年7月起,公司不再与宝胜集团公司存在膳食方面的关联交易,致使2010年度实际发生数和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
5、公司预计2011年电缆实物量将上升30%左右,2011年度的货物运输费用的预计数相应增加。
6、公司2010年度收购了宝胜集团公司水电管网及土地资产,收购总价款为23,174.56万元,依据协议,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公司向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0%的首付款6,952.37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尚欠宝胜集团公司收购款16,222.19万元,余款在合同生效后的4年内付清,同时支付延期付款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照2011年2月9日起执行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10%计算,本公司应向宝胜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为99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礼诚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综合服务等
住所: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
关联关系: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5.66%的股份,是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宝胜集团公司的总资产为408040.47万元,净资产为181612.79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3257.02万元(未经审计)。宝胜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二)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变压器、母线槽、桥架等
住所:宝应县苏中北路1号;
关联关系:宝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0498.22万元,净资产为7135.19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18.21万元(未经审计)。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扬州新奇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崇书
注册资本:518万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母线桥架、绝缘材料、塑料制品、防火阻燃材料、电缆包带加工制造销售。
住所:宝应县曹甸镇中央西路18号;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崇书与公司董事、总裁唐崇健是兄弟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扬州新奇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525.10万元,净资产为2428.93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24.47万元(未经审计)。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预计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签署及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电缆盘采购及维修合同》(BSJ-09-01),约定公司向宝胜集团公司采购电缆盘,并由宝胜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在使用过程损坏的电缆盘提供维修服务。电缆盘价格及维修服务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宝胜集团公司向本公司销售电缆盘或提供维修服务的价格应不高于其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同样或类似产品及提供同样或类似维修服务的价格;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11月18日,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宝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收购了宝胜集团公司电缆盘资产,原《电缆盘采购及维修合同》(BSJ-09-01)同时终止,2011年该类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2、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动能服务合同》(BSJ-09-02),约定宝胜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水、电、气、汽等动能服务。价格为:水费为当地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加上0.146元/吨的水管道服务费,电费为江苏省大电力用户收费加上0.181元/度的电线路服务费,压缩空气按12.3万元/月收取,蒸汽费为协鑫电厂的收费;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7月15日,公司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购买合同》(BSJ-10-02),该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动能服务合同》(BSJ-09-02)同时终止,2011年该类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3、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同》(BSJ-09-03),约定宝胜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膳食、小车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货物运输、房屋维修、代购办公用品、礼品等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膳食4元/份,小车服务3~5元/公里(根据车型),物业管理259.69万元/年(日常水电维修、改造按成本的8%收取服务费),房屋租赁95万元/年,货物运输根据本公司的招标价确定,房屋维修及代购办公用品、礼品按市场价收费;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1年公司与宝胜集团公司不再发生膳食和代购办公用品、礼品等综合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BSJ-09-04),约定宝胜集团公司将其拥有的合计320,631.46平方米土地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年租金为19.92元/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7月15日,公司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BSJ-10-01),该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BSJ-09-04)同时终止,2011年该类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5、公司于2006年2月18日与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变压器、开关柜、桥架、母线槽销售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配套销售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变压器、开关柜、桥架、母线槽产品,产品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江苏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销售变压器、开关柜、桥架和母线槽的价格不得高于其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2006年1月1日起计算。
6、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铜业”)于2009年1月1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BSZ-09-01),约定宝胜集团公司为宝胜铜业提供厂区绿化维护、保洁卫生、日常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绿化、卫生的物业管理年服务费为6万元,日常水电维修、改造按成本的8%收取服务费。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7、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与宝胜集团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固定资产购买合同》,由本公司向宝胜集团公司收购相关土地及水电管网资产,收购总价款为23,174.56万元,本公司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宝胜集团公司支付30%(6, 952.37万元)的首付款,余款在合同生效后的4年内付清,同时支付延期付款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上述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已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11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孙振华先生、夏礼诚先生、吕家国先生、唐崇健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0年度通过向控股股东收购电缆盘、水电管网、土地等资产,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大幅减少,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操作,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1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七、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合同
(1)《电缆盘采购及维修合同》(BSJ-09-01)
(2)《动能服务合同》(BSJ-09-02)
(3)《综合服务合同》(BSJ-09-03)
(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BSJ-09-04)
(5)《变压器、开关柜、桥架、母线槽销售协议》
(6)《物业管理协议》(BSZ-09-01)
(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BSJ-10-01)
(8)《固定资产购买合同》(BSJ-10-02)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9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二○一一度财务预算方案
6、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二○一一度生产经营计划
8、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度薪酬情况报告
1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将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2、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于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8249567 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联系人:肖广志、曹昉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回 执
截至2011年5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宝胜股份”(600973)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1年5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议案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二 | 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 | 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议案四 | 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五 | 二○一一度财务预算方案 | |||
议案六 | 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议案七 | 二○一一度生产经营计划 | |||
议案八 | 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议案九 | 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议案十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度薪酬情况报告 | |||
议案十一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 |||
议案十二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
议案十三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
委托日期:2011年5月 日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 若股东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视为委托人同意其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