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1-005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202,600,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斌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201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研究, 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决定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7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6,802,9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主动放弃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共计202,579,425股,不计入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除关联股东外,有效表决权票共21,180股,其中赞成票21,1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600,605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名进行表决,选举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陈斌先生、刘晓明先生、蔡明理先生、刘范畴先生、郑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辜建德先生、屈文洲先生、曾招文先生、魏锦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从2011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4年 5 月 8 日止。
(1)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2,228,606,655,其中,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为1,418,204,235。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王倜傥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钱进群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陈斌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刘晓明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候选人蔡明理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刘范畴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郑进女士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2,228,606,655,其中,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为810,402,42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辜建德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屈文洲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曾招文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魏锦才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上述四位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名进行表决,选举方弘哲、聂新阶、蒋中祥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607,801,815,其中:
候选人方弘哲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聂新阶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候选人蒋中祥先生获得表决权数为:202,600,605 ;
上述三位候选人全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此外,经2011年4月5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志伟先生和赵晖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方弘哲先生、聂新阶先生、蒋中祥先生、林志伟先生、赵晖先生,任期三年, 从2011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4年 5 月 8 日止。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文的要求,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斌生先生、辜建德先生、凌建明先生、屈文洲先生分别向股东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和朱智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附后),刘晓军和朱智真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