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1—001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年4月21日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刘永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高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56,503,680.7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85,735.59元,2010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6,591,485.93元, 201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077,221.52元,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用于分红的资金拟在2011年度于以下方面使用:1、用于公司供暖锅炉、管网建设及设备更新维护;2、用于煤炭采购及储备。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 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决定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了25万元作为2010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支付的费用符合目前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会影响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将对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朱昌一先生、徐振兴先生、张永付先生、温德纯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高闯先生、康锦江先生、钟田丽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7名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高闯先生、康锦江先生对于上述董事、独立董事提名发表了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同意上述人员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8、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浑南热力”)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9%),浑南热力1号热源厂现安装9台热水锅炉,分别为3台14MW、3台29MW、1台58MW、1台64MW、1台85MW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336MW。
2010-2011供暖期,1号热原厂供热面积约为450万平方米,预计到2015年,1号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750万平方米,由于14MW热水锅炉安装运行时间较长,并且运行参数与29MW以上锅炉不能匹配,且14MW和29MW锅炉不节能、不经济、不环保,多年来一直没有运行,其他锅炉已经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
根据上述情况及热负荷变化的需求,拟对1号热源厂进行改扩建,拆除3台14MW、3台29MW 热水锅炉,新装3台85MW热水锅炉,新增供热能力126MW,新增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
浑南热力聘请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对扩建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述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其中热源厂工程约6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建设周期2年。预计投资回收期10.75年,内部收益率为9.40%。
该项目已于2011年2月11日取得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1]028号),同意项目建设。
上述“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的议案”授权经理班子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10、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区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
(三)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4、 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11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五)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5月16日9:00—11:30,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电话:024——23784835
联系人:胡波 传真:024——23784835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7、审议《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授权投票:
朱昌一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徐振兴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张永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温德纯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高 闯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康锦江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钟田丽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8、审议《关于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授权投票:
陈一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姚 武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书复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朱昌一简历
姓名:朱昌一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56年8月12日
文化程度:大专
工作经历:
1978年—1993年 杭州日用小商品批发公司副总经理
1994年—2001年 雅倩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2001年—2005年 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05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徐振兴简历
姓名:徐振兴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3年1月30日
学历:大专
工作经历:
1983年—2000年 江苏省供销社、商业厅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2000年—至今 贵州贵府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永付简历
姓名:张永付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2年7月23日
学历:研究生
工作经历:
1983年—2001年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2001年—2002年 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
2002年—2003年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2007年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温德纯简历
姓名:温德纯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70年3月26日
学历:硕士
工作经历:
1995年—1997年 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委托部
1997年—1999年 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
1999年—2002年 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2年—2005年 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三利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
2005年—2006年 创办德信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至今 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裁
2007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闯简历
姓名:高闯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53年7月19日
职称:教授
工作经历:
1970年—1978年 辽宁省汽车工业公司
1978年—1984年 辽宁大学工业经济系学生、教师
1984年—1986年 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研究生
1986年—1994年 辽宁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4年—1997年 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
1997年—1998年 辽宁大学计财处处长
1998年—2009年 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9年—至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8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锦江简历
姓名:康锦江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45年7月
职称:教授
工作经历:
1965年—1970年 东北工学院 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2年—1983年 东北工学院 管理工程研修班学习
1996年—1996年 德国斯图加特中德高级经理培训班学习、讲学
1970年—至今 东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08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田丽简历
姓名:钟田丽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56年7月25日
文化程度:博士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经历:
1982年—2003年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副院长
2003年—至今 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1—002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监事会关于2010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监事会关于2010年度报告及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关于对监事会进行换届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将对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陈一微女士、姚武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选举李博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陈一微简历
姓名:陈一微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75年4月
学历:本科
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学习、工作经历:
1993年—1997年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 学 生
1997年—1998年 北京崇文建设开发公司 主管会计
1998年—2004年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4年—至今 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经理
2005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姚武简历
姓名:姚武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67年1月
学历:本科 职称:会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
目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地产集团财务副总监
工作经历:
1989年—1998年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主管会计
1999年—2002年 北京润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
2002年—2004年 北京港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
2004年—2010年 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10年—至今 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地产集团财务副总监
2010年—至今 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1-003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热源厂扩建工程
2、投资金额:约8800万元
3、投资期限:2011年至2012年
4、预计内部收益率:9.40%
特别风险提示:
1、集中供热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市政工程,工程实施期间,需在城市道路上大面积开挖,对城市的交通、环境及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因而需要大量的协调、调度工作,并协调相关的各行业关系,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该投资已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相关批复正在办理之中。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对1号热源厂进行改扩建,拆除3台14MW、3台29MW 热水锅炉,新装3台85MW热水锅炉,新增供热能力126MW,新增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上述扩建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建设周期2年。预计投资回收期10.75年,内部收益率为9.40%。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1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6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高闯先生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的议案》。公司三名监事及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浑南热力”,公司直接持股99%)。2011年末浑南热力公司资产总额为:119,732.95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5,380.36万元。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浑南热力”)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9%),浑南热力1号热源厂现安装9台热水锅炉,分别为3台14MW、3台29MW、1台58MW、1台64MW、1台85MW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336MW。
2010-2011供暖期,1号热原厂供热面积约为450万平方米,预计到2015年,1号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750万平方米,由于14MW热水锅炉安装运行时间较长,并且运行参数与29MW以上锅炉不能匹配,且14MW和29MW锅炉不节能、不经济、不环保,多年来一直没有运行,其他锅炉已经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
根据上述情况及热负荷变化的需求,拟对1号热源厂进行改扩建,拆除3台14MW、3台29MW 热水锅炉,新装3台85MW热水锅炉,新增供热能力126MW,新增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
浑南热力聘请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对扩建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述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其中热源厂工程约6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建设周期2年。预计投资回收期10.75年,内部收益率为9.40%。
该项目已于2011年2月11日取得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1]028号),同意项目建设。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2、本次投资将新增1号热源厂供热能力126MW,新增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
1、集中供热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市政工程,工程实施期间,需在城市道路上大面积开挖,对城市的交通、环境及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因而需要大量的协调、调度工作,并协调相关的各行业关系,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该投资已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相关批复正在办理之中。
3、针对上面困难情况,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协调调度工作,并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尽快取得工程建设批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热源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沈阳市环保局《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1]028号)
3、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高闯先生、康锦江先生、钟田丽女士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日 期:201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