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熊一江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寇建国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安雷 |
公司负责人熊一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047,593,898.28 | 3,947,071,459.00 | 2.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60,933,377.79 | 1,539,112,290.02 | 1.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0 | 7.00 | 1.4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638,173.00 | 不适用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8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821,087.77 | 21,821,087.77 | 92.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0 | 92.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0 | 4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0 | 92.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1.41 | 增加0.5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1.41 | 增加1.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921.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492.74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396.52 |
| 合计 | 31,189.5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91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983,9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曹鲁江 | 4,814,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462,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沪 | 2,240,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1,690,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1,578,4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王宏涛 | 87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33,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南昌市煤气公司 | 833,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682,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中与上年度同比有重大变化的主要项目说明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 |
| 货币资金 | 153,566,882.85 | 241,488,777.50 | -36.41% | 朝阳环保、洪城环保偿还债务 |
| 应收账款 | 177,084,000.76 | 100,421,683.79 | 76.34% | 洪城环保增加应收污水处理费 |
| 预付款项 | 34,469,032.93 | 4,138,838.93 | 732.82% | 洪城水业吸收合并原供水公司增加预付工程款 |
| 其他应收款 | 96,838,668.73 | 4,052,265.12 | 2289.74% | 洪城环保增加提供的借款 |
| 存货 | 27,592,393.52 | 12,020,141.26 | 129.55% | 工程公司本期存货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64,168,899.68 | 48,668,899.67 | 31.85% | 洪城水业追加对红土创投的投资 |
| 短期借款 | 237,800,000.00 | 181,000,000.00 | 31.38% | 洪城水业、洪城环保、朝阳环保、湾里水司增加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145,427,062.05 | 65,363,101.83 | 122.49% | 工程公司及洪城环保增加应付账款 |
| 专项应付款 | 13,661,244.96 | 1,000,000.00 | 1266.12% | 洪城水业增加管网改造财政专项拨款 |
| 未分配利润 | 51,158,893.05 | 29,337,805.28 | 74.38% | 洪城水业增加未分配利润 |
利润表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64,508.75 | 3,164,290.28 | -56.88% | 洪城水业吸收合并原供水公司减少重复缴纳增值税及工程公司减少收入等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
| 财务费用 | 28,732,665.17 | 4,866,814.72 | 490.38% | 洪城环保增加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914,258.57 | 4,702,720.30 | -80.56% | 江西洪城环保减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
| 投资收益 | 2,957,289.38 | 586,115.20 | 404.56% | 洪城水业吸收合并供水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
| 营业利润 | 24,371,277.15 | 10,605,084.02 | 129.81% | 洪城水业及洪城环保增加营业利润 |
| 营业外收入 | 741,614.03 | 3,609,744.43 | -79.46% | 城市管网改造捐赠减少使营业外收入减少 |
| 营业外支出 | 138,663.46 | 649,718.00 | -78.66%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减少导致营业外支出减少 |
| 利润总额 | 24,974,227.72 | 13,565,110.45 | 84.11% | 洪城水业及洪城环保增加利润总额 |
| 少数股东损益 | 140,641.60 | 436,982.71 | -67.82% | 温州洪城环保等减少利润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
现金流量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38,173.00 | -158,428,478.78 | -88.87% | 洪城水业增加销售商品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有所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8,388.20 | -24,687,698.00 | -95.31% | 投资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657,121.32 | 284,144,215.59 | -123.11% | 洪城环保公司偿还债务及支付利息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德安(南昌)供水有限公司和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水业集团所属扬子洲水厂和所属德安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托管协议》;
(2)、根据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市政公用集团独资设立的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市政公用集团所属蓝天环保股权的议案》,并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托管协议》。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后,公司预计2011年1-6月份实现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调整期初数前)相比增长200%以上,上年同期业绩为净利润1301.28万元,每股收益0.09元。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分配预案为: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元,剩余7,337,805.2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同时,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为330,000,000股。
该预案须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一江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1-01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4月11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蔡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蔡翘先生简历:
蔡翘,男,1977年12月出生,籍贯江西南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科员、主办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