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7,405,562,833.03 | 7,183,549,308.08 | 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776,951,264.50 | 2,713,047,463.71 | 2.36% |
股本(股) | 938,482,978.00 | 938,482,978.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6 | 2.89 | 2.4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49,631,216.52 | 963,833,256.18 | 1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935,098.34 | 28,619,967.39 | 12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005,079.02 | 153,308,871.00 | -61.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0.16 | -62.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3 | 1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3 | 1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1.12% | 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8% | 0.86% | 0.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16,001.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07,9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0,000.0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435.09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37,584.03 | |
合计 | 15,112,752.1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3,1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勇 | 4,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3,847,409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培凤 | 2,210,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帆 | 2,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永林 | 1,967,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颜棠 | 1,849,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桂元 | 1,60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 1,592,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秦波 | 1,1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增加151.20%,主要系公司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104.65%,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
3、预收款项增加45.48%,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孚日地产预收购房款所致。
4、其他应付款增加227.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增加,费用单据尚未结算所致。
5、销售费用增加36.03%,主要由于随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运费、广告费、装修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211.38%,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洲化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36.89%,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购买原材料增加所致。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827.01%,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绿洲化工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86.65%,主要系新增机器设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第一大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司第一大股东孚日控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接到孚日控股出具的承诺函:“本公司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所持有的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本公司拟受让孚日股份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于2009年11月24日后转让的股份,该拟受让股份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豁免为实施前提,将一并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承诺:本人自孚日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孚日集团股份,也不由孚日集团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承诺在孚日集团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后一个月内,本人自愿将本人持有的孚日集团中的不低于20%比例的股份,按照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孚日控股。 | 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2009年11月24日,公司上市已满36个月,孙日贵先生为履行公司上市前所做的承诺,与孚日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孚日股份25%的股权共33,057,900股转让给孚日控股,转让价格为1元/股。截至2009年12月22日,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孙日贵先生所持有的股份继续锁定至2011年11月24日。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 -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50.00% | ~~ | 80.00% | |
2、2011年1月19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绿洲化工生产经营性资产整体出售给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约25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计入一季度经营业绩。 综上,预计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为50%-80%。 |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523,914.0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营销力度的不断增强,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以及产品销售价格的提高,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将实现稳步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11-002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