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澄清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蒋华青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聂东宁 |
公司负责人陈澄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华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聂东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95,089,835.94 | 1,367,246,469.73 | 2.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37,978,894.52 | 632,389,426.62 | 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528 | 3.7199 | 0.8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993,796.78 | 60.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882 | 6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89,467.90 | 5,589,467.90 | 39.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329 | 4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8 | 0.0398 | 87.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329 | 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800 | 0.8800 | 增加0.16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55 | 1.0655 | 增加0.41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23,13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83,470.8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3.25 |
所得税影响额 | -117,069.67 |
合计 | -1,178,313.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05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 48,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振兴实业公司 | 42,8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明龙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红光 | 1,314,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飞龙 | 1,01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维 | 699,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卞桂华 | 68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晓一 | 60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海伦 | 507,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冯平良 | 49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26,317,453.17 | 13,851,196.10 | 90.00% |
其他应收款 | 6,848,876.17 | 13,324,716.92 | -48.60% |
在建工程 | 3,780,445.08 | 5,782,042.85 | -34.62% |
应交税费 | 1,477,055.80 | 5,110,750.17 | -71.10%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90.00%,主要系本期客户用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48.60%,主要系本期收到保险公司6.12火灾赔款840万元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4.62%,主要系本期染色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1.10%,主要系本期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217,002,977.92 | 165,074,543.41 | 31.46% |
营业成本 | 188,516,684.77 | 144,157,822.09 | 30.7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12,515.03 | 308,463.33 | 33.73% |
销售费用 | 5,478,261.75 | 3,975,245.99 | 37.81% |
资产减值损失 | -1,778,404.73 | -387,359.49 | -359.1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0,400.00 | 710.00 | -81846.48% |
投资收益 | -3,503,070.83 | 5,393.96 | -65044.32% |
营业外收入 | 3,023,146.75 | 452,010.98 | 568.82% |
所得税费用 | 2,302,463.29 | 1,238,131.17 | 85.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89,467.90 | 3,997,631.40 | 39.82% |
◇营业收入上年同期增加31.46%,主要系本期的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提高所致;
◇营业成本上年同期增加30.77%,主要系本期的原料价格比上年同期提高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上年同期增加33.73%,主要系母公司本期计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
◇销售费用上年同期增加37.81%,主要系本期的广告费及进出口报关费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上年同期减少359.11%,主要系本期应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同期减少81846.48%,主要系本期末持有的期货合约减值所致;
◇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减少65044.32%,主要系本期的期货交易产生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上年同期增加568.8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上年同期增加85.96%,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年同期增加39.8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93,796.78 | -37,490,314.97 | 60.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6,759.03 | -2,401,462.48 | -409.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0,312.18 | 64,015,436.69 | -51.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同期增加60.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货款及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同期减少409.97%,主要系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期货市场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同期减少51.48%,主要系本期银行信贷规模缩紧,借款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12火灾案
2011年1月,公司取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0)闽民终字第124号民事调解书。 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晋江支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上述保险公司应于2011年3月7日前向公司支付6.12火灾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8,400,000.00元。公司将双方调解约定的保险理赔款较一审判决减少的金额人民币149,104.18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公司已于2011年3月2日全额收到上述6.12火灾保险理赔款。加上2008年上述保险公司已支付的保险理赔款1,000,000.00元,6.12火灾案共获得保险理赔款9,400,000.00元。
2、4.4变压器爆炸案
2010年12月13日,公司起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晋江支公司的4.4爆炸事故的保险金合同纠纷案取得了一审判决,判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公司保险理赔款996,959.57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上述判决结果与公司实际损失存在差距,我公司已于2011年1月7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1年4月27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0年度实现每股收益0.5504元,拟派送的每股股利为0.35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澄清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