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1年4月25日起,国金证券和招商证券在其所有网点开通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的销售及相关业务。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发布的《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自2011年4月15日起至2011年5月1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销售期间,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00109
网站:www.gjzq.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信万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1年4月25日起增加中信万通证券为我司旗下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后端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和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类253050,B类253051)的场外代销机构。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中信万通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和国联安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公司网站: www.zxwt.com.cn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中信万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场外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等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中信万通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