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23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医药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99,293,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1,585,686股)的21.055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97,480,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70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1,81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445%。
公司已于2011年4月11日、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分别刊登了《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提示性通知公告》、《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提示性通知公告》。
董事长王学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公司未设置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李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自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起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5:00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二○一○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二)公司二○一○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三)公司二○一○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四)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一一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五)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六)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七)公司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471,585,6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3,427.44元。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八)公司二○一○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九)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470.39元。经公司2009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7.50万元,以实施“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详见公司2009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决议将“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珑人福”),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葛店人福原预留土地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九龙产业基地内。(详见公司2011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王学海先生、李杰先生、艾路明先生、张小东先生、邓霞飞先生、范晓玲女士、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其中,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为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杜越新先生、齐谋甲先生、明华女士、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其中,杜燕云女士和徐建生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99,293,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曹琴律师、王怡珩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人福医药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