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1-33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持有人申报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作简要的提示性说明,不构成对是否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任何建议。本公司已于2011年4月20日发布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提示性公告的相关释义与实施公告保持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申报期间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行权价格10.55元/股,攀钢AGP2行权价格8.73元/股,攀钢AGP3行权价格8.73元/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本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相关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2011年4月25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3.98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32.51%、60.14%、60.14%。如权利持有人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同时由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如果未来攀钢钒钛股价上涨,投资者将丧失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举例:权利持有人甲持有攀钢AGP1(权利代码:038011)100份,且持有攀钢钒钛股票100股,甲在行权申报期间操作了对100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指令,将以10.55元/股的价格卖出权利持有人甲持有100股攀钢钒钛股票。按照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考虑交易费用),将导致亏损343元。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行权时须保证申报时同时拥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和相应数量的攀钢钒钛股份。行权数量不高于所持攀钢钒钛股票数量及现金选择权数量的较低者。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攀钢AGP1的行权申报通过交易系统方式进行;攀钢AGP2及攀钢AGP3的行权申报通过手工方式进行。建议攀钢AGP2、攀钢AGP3持有人在申报后至行权资金和股份交收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转让本公司股份,并避免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如上述期间,攀钢AGP2、攀钢AGP3持有人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转让本公司股份,或无法避免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可能导致交收时无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如交收时无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则将仅对剩余股份做行权处理。
5、本公告仅对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是否申报行权的任何建议,请投资者自行判断行权风险,自行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公司对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敬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权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