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证券代码:002261 公告编号:2011-01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维信息”)定于 2011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的通知已刊登在2010年4月 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010年4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宋鹰(持有公司32,256,369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9%)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跃先生为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对候选人提出审核意见,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增补审议事项:《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增补该议案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2、召开地点: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1年 5月5 日(星期四)下午15:00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1年 5月11 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雯;李慧娟
电 话: 0731-88668270
传 真: 0731-8866827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张跃简历
张跃,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天津唐沽邮电局局长、天津邮电管理局市场部主任、天津移动通讯局副局长、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市场部部长、研究开发中心主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信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信21世纪通公司执行董事兼CEO、鸿联九五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蜂星国际电讯公司亚太区副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现任北京恒智创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2010年担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跃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