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大丰 公告编号:2011-004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培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义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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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会报告
4.1 对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0年是公司业务蓬勃发展的一年。作为国内少数具有“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的专业杂交水稻制种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伊始,就始终以“做强做大民族种业,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为使命,以成为“拥有大科研、大基地、大网络、高速成长的世界级水稻种业企业”为目标,以全球化视野、开放性思维,致力于成为杂交水稻的推广者、整合者和领导者。
报告期内,公司在股东大会决策领导和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下,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生产经营工作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1)通过实施多种管理措施和管理改革,全体员工工作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有较大提高,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良性循环;(2)注重建设有效的市场营销和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销售网络,促进了营销渠道持续延伸和扩展,加快了公司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截至年底,公司拥有子公司11家,分公司121家,其中投入运营分公司107家,公司产品销售范围目前已经覆盖我国的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等地区以及东南亚的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家,营销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3)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质量意识的培训,通过对种子生产、加工、包装、物流、销售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稳定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4)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自主创新机制,公司的南繁水稻育制种工程研究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积极从事品种的选育、繁制种技术、种质资源及种子检测鉴定等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对新品种进行试种、试验、示范工作。报告期,公司共申请获得5个植物新品种权和6个审定自有新品种,有10余个新品种参加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品种区、预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营运20家分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生产、销售业务快速扩张,杂交水稻种子销量增长和价格上涨,促进了杂交水稻种子营业收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03.20万元,同比增长38.82%;实现利润总额6,478.76万元,同比增长39.37%;实现净利润6,283.95万元,同比增长40.34%,生产经营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4.2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4.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4.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9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1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1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5.6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5.33万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833.81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574.13万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11,202.0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0年11月17日201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截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所有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由于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挂牌上市,公司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后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计划,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1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5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南京两优培九种业有限公司诉江苏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农种业”)、江苏神农大丰种业南京分公司、本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2010年6月10日,两优培九公司与江苏神农种业、江苏神农种业南京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江苏神农种业、江苏神农种业南京分公司立即停止对两优培九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由江苏神农种业赔偿两优培九公司的损失,本公司的共同赔偿责任解除。2010年6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苏知民终字第0095号”《民事裁定书》,该案件已终结。
(二)江苏神农种业诉本公司股东出资案件
2010年4月19日,江苏神农种业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100.00万元的无形资产出资未到位,要求本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因延迟出资造成的损失。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14日作出(2010)盐商终字第051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公司与江苏神农种业达成协议,内容主要为:(1)公司向江苏神农种业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用以补足出资,江苏神农种业放弃要求公司将专利权过户到位补足注册资金诉求,上述款项于2011年4月30日前由公司支付给江苏神农种业;(2)如公司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支付100.00万元,应另行赔偿损失50.00万元,江苏神农种业有权按150.00万元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之间的注册资金纠纷已解决。
(三)江苏神农种业诉本公司品种使用权案件
2010年6月5日,江苏神农种业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关于合资设立江苏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无偿使用公司研究出的新技术、新成果,无偿使用公司选育出的新品种、新组合,提供有关品种的亲本。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13日作出(2010)盐商终字第050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公司与江苏神农种业达成协议,内容主要为:(1)公司于2011年10月30日前向江苏神农种业支付人民币200.00万元,江苏神农种业放弃相关诉求;(2)如公司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支付200.00万元,应支付江苏神农种业350.00万元,江苏神农种业有权按350.00万元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再无其他纠葛,双方所有纠纷均已全部解决。
公司与江苏神农种业的诉讼已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不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纠纷;上述诉讼未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
5.2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3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5.2、5.3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和说明
公司与江苏神农种业的诉讼已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不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纠纷;上述诉讼未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
5.4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5.5 重大关联交易
5.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5.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6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5.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柏远智先生、欧秋生先生、张雄飞先生、唐文先生、王政卿先生、义志强先生、朱诚先生、席建民先生、胡梅桦女士、唐四清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东同时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冯超球先生、胡海燕女士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核工业瑞丰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分别出具《承诺》,承诺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73.92万股、156.52万股、69.5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二)不谋求控股权承诺
2010年12月17日,公司股东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谋求本公司的控股权,不谋求在本公司处的控股地位;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前将股权受让方及拟转让股份数量等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咨询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在已知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受让方或与该股权受让方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个人(上述股权受让方不包括黄培劲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2010年12月17日,公司股东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双方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承诺: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不谋求本公司的控股权,不谋求在本公司处的控股地位;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不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同一受让人或与同一受让人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个人;在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前,将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等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咨询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在已知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受让方(上述股权受让方不包括黄培劲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培劲先生、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冯超球先生、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胡海燕女士女士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书自本公司(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声明和承诺
2010年1月21日,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国统筹的进展,及时向公司员工传达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随着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全国统筹的实施时间和步骤,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积极鼓励员工转由公司办理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一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员工同意由公司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立即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劲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承诺:为避免使公司遭受损失,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因此而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同时,本人将通过履行股东权利,督促公司尽快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新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缴存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新增股东关于关联关系、资金来源等声明及承诺
2010年9月30日,胡海燕女士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4)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5)本人以合法自有的资金认购公司股权,该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情形;(6)本人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信托、代持情形,亦未与他人就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签署过任何信托、代持等股权安排的协议;(7)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8)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愿意承担因违反该承诺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六)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严格执行其承诺事项。
5.8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9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0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四)其他重大合同:
借款合同
2010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27日,借款利率5.81%。
§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6.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6.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黄培劲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占本公司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9.88%。
黄培劲先生的基本情况:男,现任公司董事长,1963年出生,高级农艺师,我国著名杂交水稻制种专家,于2000年创立本公司。曾任湖南省永州市农业局种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种子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黄培劲先生二十多年来长期致力于我国的杂交水稻推广事业,参与制订了《杂交水稻高产制种技术规范》,并向全国人大提出《种子法》立法议案,出版了《杂交水稻超高产制种新技术》专著和《神农大丰超级稻栽培技术指南》以及《杂交水稻超高产制种新技术》电视教学片,并在全国举办培训班,为我国培训了大批杂交水稻制种技术人员。
黄培劲先生系发现杂交水稻“父本散粉高峰期和母本柱头外露率高低敏感期”两个自然规律的第一人,并于1992年发明《杂交水稻制种超高产的方法》,解决了长期以来杂交水稻制种产量不高不稳的世界级难题,有效推动了我国杂交水稻的大面积推广,被“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誉为“是世界种子生产的一次创新”。随着2000年袁隆平院士宣布超级杂交稻选育成功,黄培劲先生又发明了《杂交水稻制种方法》,为我国超级稻的推广提供了制种技术支持。除在杂交水稻制种技术方面取得的杰出成就外,黄培劲先生还发明了《杂交水稻种衣剂及其包衣方法》,解决了杂交水稻种子包衣技术问题;在行业内率先采用种子独立小包装,方便了农民使用和储存。
黄培劲先生于1992年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杰出青年发明家”金质奖章,与袁隆平院士成为迄今为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杂交水稻领域的两个最高奖项获得者。荣获首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第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博览会金奖、中国发明协会第二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当代发明家”、“优秀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黄培劲先生为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并自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6.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2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 2名。公司监事会共开了4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0年2月28日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年3月21日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0年8月15日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0年11月2日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4)《关于同意公司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5)《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7 年至2010年9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0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包含公司财务制度在内的生产经营各项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0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经认真核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的权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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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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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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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下转A10版)
股票简称 | 神农大丰 |
股票代码 | 300189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26A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125 |
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26A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125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ndf.com.cn |
电子信箱 | sndf2010@126.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欧秋生 | 胥 洋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26A | 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26A |
电话 | 0898-68598068 | 0898-68598068 |
传真 | 0898-68545606 | 0898-68545606 |
电子信箱 | sndf2010@126.com | sndf2010@126.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395,032,046.98 | 284,582,168.35 | 38.81% | 183,120,014.84 |
利润总额(元) | 64,787,604.33 | 46,486,624.03 | 39.37% | 21,469,219.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556,558.80 | 44,285,396.41 | 39.00% | 21,396,71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9,883,348.87 | 43,726,482.63 | 36.95% | 21,033,613.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287,628.43 | 4,667,799.52 | 227.51% | 32,771,959.10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448,425,736.56 | 410,853,295.79 | 9.15% | 286,167,41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45,451,219.17 | 283,894,660.37 | 21.68% | 229,350,410.55 |
股本(股)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0.00% | 57,5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39 | 30.77%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39 | 30.77% | 0.23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38 | 31.58% | 0.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6% | 17.59% | 1.97% | 31.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3% | 17.37% | 1.66% | 31.2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3 | 0.04 | 225.00% | 0.57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8 | 2.37 | 21.52% | 3.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4,025.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00,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65.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5,964.52 | |
所得税影响额 | 455,910.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226.83 | |
合计 | 1,673,209.93 | - |
分产品或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杂交水稻种子 | 34,911.17 | 24,590.61 | 29.56% | 32.83% | 29.88% | 1.60% |
蔬菜瓜果种子 | 293.06 | 198.76 | 32.18% | -19.51% | -25.11% | 5.08% |
玉米种子 | 1,661.96 | 1,133.02 | 31.83% | 130.97% | 126.01% | 1.50% |
农化产品 | 492.61 | 454.98 | 7.64% | 534.38% | 547.66% | -1.89% |
棉花种子 | 1,170.57 | 847.78 | 27.58% | 49.18% | 31.91% | 9.48% |
油菜种子 | 400.18 | 280.47 | 29.91% | 185.24% | 177.11% | 2.06% |
其他种子 | 567.17 | 451.61 | 20.37% | 578.78% | 587.13% | -0.97% |
合计 | 39,496.71 | 27,957.22 | 29.22% | 38.82% | 35.85% | 1.55%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8,673.30 | 37.93% |
华中地区 | 16,275.93 | 56.01% |
西南地区 | 1,261.05 | 11.11% |
华南地区 | 11,646.92 | 24.87% |
东南亚地区 | 1,596.27 | 25.81% |
西北地区 | 42.47 | |
华北地区 | 0.76 | |
合计 | 39,496.71 | 38.82%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由于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挂牌上市,公司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后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计划,201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 | 本年初期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说明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周正红 | 江苏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 2010年04月20日 | 200.00 | 0.00 | 200.00 | 否 | - | 是 | 是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1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8,400,000 | 15.33% | 18,400,000 | 15.3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8,100,000 | 81.75% | 98,100,000 | 81.7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000,000 | 30.83% | -6,000,000 | -6,000,000 | 31,000,000 | 25.8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1,100,000 | 50.92% | 6,000,000 | 6,000,000 | 67,100,000 | 55.9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3,500,000 | 2.92% | 3,500,000 | 2.9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黄培劲 | 35,860,000 | 0 | 0 | 35,8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000 | 0 | 0 | 19,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冯超球 | 9,540,000 | 0 | 0 | 9,54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00 | 0 | 0 | 8,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0 | 0 | 8,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00 | 0 | 0 | 7,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0 | -6,000,000 | 0 | 无 | 无 |
胡海燕 | 0 | 0 | 6,000,000 | 6,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彭小毛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余竹青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江西核工业瑞丰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 | 0 | 0 | 3,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王 坚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汪 健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王一飞 | 1,600,000 | 0 | 0 | 1,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冯桂忠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3.16 |
柏远智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欧秋生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张雄飞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唐文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王政卿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义志强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朱诚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席建民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胡梅桦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唐四清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3.16 |
合计 | 120,000,000 | 0 | 0 | 120,000,000 | - | - |
股东总数 | 2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黄培劲 | 境内自然人 | 29.88% | 35,860,000 | 35,860,000 | 0 | |
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3% | 19,000,000 | 19,000,000 | 0 | |
冯超球 | 境内自然人 | 7.95% | 9,540,000 | 9,540,000 | 0 | |
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7% | 8,000,000 | 8,000,000 | 0 | |
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67% | 8,000,000 | 8,000,000 | 0 | |
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00% | 7,200,000 | 7,200,000 | 0 | |
胡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5.00% | 6,000,000 | 6,000,000 | 0 | |
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3% | 4,000,000 | 4,000,000 | 0 | |
彭小毛 | 境内自然人 | 3.33% | 4,000,000 | 4,000,000 | 0 | |
余竹青 | 境内自然人 | 3.00% | 3,600,000 | 3,6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为保持公司经营决策的一致性,黄培劲先生与柏远智先生、欧秋生先生、张雄飞先生、唐文先生、王政卿先生、义志强先生、朱诚先生、席建民先生、胡梅桦女士、唐四清先生等10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黄培劲 | 董事长 | 男 | 48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35,860,000 | 35,860,000 | 无 | 36.00 | 否 |
柏远智 | 董事 | 男 | 48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36.00 | 否 |
彭小毛 | 董事 | 男 | 47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4,000,000 | 4,000,000 | 无 | 0.00 | 否 |
雷晟 | 董事 | 男 | 42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郑主文 | 董事 | 男 | 60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欧秋生 | 董事 | 男 | 45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冯克珊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3.60 | 否 |
吕品图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3.60 | 否 |
欧学旺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3.60 | 否 |
吴宏斌 | 监事 | 男 | 44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4.32 | 否 |
任新华 | 监事 | 男 | 50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高国富 | 监事 | 男 | 34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0 | 0 | 无 | 2.88 | 否 |
张雄飞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唐文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义志强 | 财务总监 | 男 | 45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王政卿 | 副总经理 | 男 | 32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朱诚 | 总会计师 | 男 | 43 | 2010年03月21日 | 2013年03月21日 | 500,000 | 500,000 | 无 | 12.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3,360,000 | 43,360,000 | - | 162.00 | -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中准审字(2011)5030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大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神农大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神农大丰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神农大丰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中国北京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4月25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朱建清、朱美荣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9,013,633.90 | 95,972,163.46 | 118,107,192.67 | 92,544,655.4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6,986,643.35 | 9,673,666.27 | 45,909,935.83 | 18,345,052.48 |
预付款项 | 34,605,690.46 | 29,870,315.39 | 24,660,183.68 | 23,040,906.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246,267.89 | 48,003,465.87 | 49,515,846.20 | 43,781,795.3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8,471,519.22 | 71,722,943.69 | 116,865,756.10 | 55,939,936.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533.33 | 123,533.33 | 148,733.33 | 148,733.33 |
流动资产合计 | 370,447,288.15 | 255,366,088.01 | 365,207,647.81 | 233,801,080.1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195,000.00 | 4,950,000.00 | 106,705,4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131,405.70 | 14,756,194.23 | 29,752,484.94 | 14,032,209.79 |
在建工程 | 8,764,539.00 | 2,173,965.31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280,342.29 | 7,036,605.55 | 7,986,532.03 | 5,466,336.9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82,665.70 | 782,665.7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495.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978,448.41 | 128,987,799.78 | 45,645,647.98 | 126,203,946.78 |
资产总计 | 448,425,736.56 | 384,353,887.79 | 410,853,295.79 | 360,005,026.9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419,904.51 | 4,324,597.93 | 21,797,083.24 | 14,389,110.57 |
预收款项 | 28,409,015.22 | 15,987,393.60 | 34,853,449.81 | 19,218,277.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88,414.33 | 2,161,360.84 | 765,429.94 | 565,089.00 |
应交税费 | 19,155.74 | -148,849.26 | 3,022,307.40 | 2,351,632.08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298,165.24 | 10,579,693.02 | 13,801,373.67 | 14,881,758.91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25,000.00 | 2,825,000.00 | 1,007,500.00 | 1,007,5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89,959,655.04 | 75,729,196.13 | 115,247,144.06 | 92,413,367.8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500,000.00 | 5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0,000.00 | 500,000.00 | ||
负债合计 | 89,959,655.04 | 75,729,196.13 | 115,747,144.06 | 92,913,367.8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12,020,491.54 | 111,730,629.40 | 112,020,491.54 | 111,730,629.40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689,406.23 | 7,689,406.23 | 3,536,102.97 | 3,536,102.9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5,741,321.40 | 69,204,656.03 | 48,338,065.86 | 31,824,926.7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451,219.17 | 308,624,691.66 | 283,894,660.37 | 267,091,659.08 |
少数股东权益 | 13,014,862.35 | 11,211,491.3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8,466,081.52 | 308,624,691.66 | 295,106,151.73 | 267,091,659.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8,425,736.56 | 384,353,887.79 | 410,853,295.79 | 360,005,026.91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395,032,046.98 | 270,017,902.07 | 284,582,168.35 | 187,890,024.45 |
其中:营业收入 | 395,032,046.98 | 270,017,902.07 | 284,582,168.35 | 187,890,024.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1,469,969.01 | 227,698,499.95 | 238,698,147.46 | 155,903,176.48 |
其中:营业成本 | 279,635,931.24 | 193,528,009.91 | 205,809,300.33 | 138,775,202.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33,425,378.13 | 21,820,382.53 | 21,082,860.56 | 11,142,706.70 |
管理费用 | 16,507,364.48 | 10,913,011.15 | 12,480,746.26 | 6,348,638.99 |
财务费用 | 1,276,649.09 | 1,411,818.50 | -1,257,208.02 | -829,000.95 |
资产减值损失 | 624,646.07 | 25,277.86 | 582,448.33 | 465,629.4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7,465.88 | 1,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569,543.85 | 43,319,402.12 | 45,884,020.89 | 31,986,847.97 |
加:营业外收入 | 2,290,456.46 | 2,234,025.00 | 1,311,538.56 | 1,094,55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2,072,395.98 | 2,072,320.00 | 708,935.42 | 619,787.8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8,735.42 | 19,787.8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787,604.33 | 43,481,107.12 | 46,486,624.03 | 32,461,610.08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8,074.54 | 1,948,074.54 | 1,708,483.71 | 1,708,013.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839,529.79 | 41,533,032.58 | 44,778,140.32 | 30,753,596.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556,558.80 | 41,533,032.58 | 44,285,396.41 | 30,753,596.36 |
少数股东损益 | 1,282,970.99 | 492,743.91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130 | 0.385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130 | 0.3851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258,853.41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62,839,529.79 | 41,533,032.58 | 45,036,993.73 | 30,753,596.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556,558.80 | 44,544,249.8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82,970.99 | 41,533,032.58 | 492,743.91 | 30,753,59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