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武秀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罗明亮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吕祥红 |
公司负责人武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明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祥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745,668,173.39 | 16,411,590,608.15 | 2.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301,799,338.03 | 10,978,979,316.93 | 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5 | 2.29 | 2.6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1,324,633.53 | 24.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8 | 14.2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4,775,041.20 | 324,775,041.20 | 44.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4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2 | 2.92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9 | 2.89 | 减少0.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66,758.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8,955.4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7,257.2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6,506.33 |
所得税影响额 | -544,141.6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187.61 |
合计 | 3,042,117.1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9,23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4,655,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7,1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79,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54,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5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UBS AG | 1,41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11年1-3月 (元) | 2010年1-3月 (元) | 增减额 (元) | 增减率(%) |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775,041.20 | 225,298,580.17 | 99,476,461.03 | 44.15 |
2、财务费用 | -19,312,549.21 | 12,380,192.05 | -31,692,741.26 | -256.00 |
3、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888,569.91 | 3,454,387.90 | 14,434,182.01 | 417.85 |
4、所得税费用 | 7,886,126.54 | 33,740,986.05 | -25,854,859.51 | -76.63 |
5、营业税金及附加 | 6,602,057.98 | 3,695,251.93 | 2,906,806.05 | 78.66 |
6、资产减值损失 | -1,118,957.50 | 2,189,119.71 | -3,308,077.21 | -151.11 |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54,037.95 | 2,929,984,696.39 | -2,979,138,734.34 | -101.68 |
8.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5 | 0.02 | 40.00 |
项 目 | 2011年3月31日 (元) | 2010年12月31日 (元) | 增减额 (元) | 增减率(%)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1,241,703.62 | 40,333,676.07 | 50,908,027.55 | 126.22 |
10、应付职工薪酬 | 33,979,305.73 | 78,209,288.27 | -44,229,982.54 | -56.55 |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108,431.65 | 52,900,195.71 | -16,791,764.06 | -31.74 |
注释:
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4.15%,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增幅高于营业总成本增幅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256%,主要系报告期汇兑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其中: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3756.42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597.36万元;
3、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417.85%,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4、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76.63%,主要系本公司于2010年6月获得税务部门核准,2008-2010年污水处理收入作不征税收入,而对公司2008和2009年已征污水处理业务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和以后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中抵扣所致。
5、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78.66%,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施工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151.11%,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款项比上年同期期末减少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01.68%,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发行A股募集资金所致。
8、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9、截至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126.22%,主要系报告期末BT项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10、截至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余额降低56.55%,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职工2010年度奖金所致;
11、截至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31.74%,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政府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0年重庆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数据,公司目前暂不完全具备向重庆市财政局上报第二期(2011-2013年)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申请的条件。在第二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前,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件相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暂按首期结算价格计算支付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部分待第二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后30日内补齐或扣还。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股东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1年3月31日,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2、根据2007 年10 月12 日重庆水务资产经营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重庆水务资产经营公司承诺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并促使该公司之参股企业不会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竞争,并赋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收购权等。截至2011年3月31日,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秀峰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1-00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4月25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3、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武秀峰董事长
6、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公司股份4,250,334,0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00,000,000 股的88.5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了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4,250,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250,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99.99%;反对332,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250,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332,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节余专项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区供水工程、主城区净水一期工程沙坪坝水厂改造工程两个募投项目节余的专项募集资金16,769万元变更用于收购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新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方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45,334,068股。
同意645,334,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程雪立、石伟见证,并出具《北京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法律意见书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一 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