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1-临009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书面、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1 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借款的议案
2010年4月公司同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即将于2011年4月底到期,合同执行情况一直保持正常。鉴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充足,为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保障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决议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嘉凯城提供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18个月,利息按季支付,到期一次还本。嘉凯城控股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嘉凯城就该笔委贷项目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