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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1-017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9,290,936股

    发行价格:13.1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84,589,989.68元

    募集资金净额:368,000,998.73元

    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股)限售期(月)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858,18836
    2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12
    3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00,00012
    4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800,00012
    5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0012
    6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200,00012
    7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12
    8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0012
    9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10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合计29,290,936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09年11月9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10年3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广新外贸集团参与认购的批复》(粤国资函[2010]164号);

    3、2010年3月26日,发行人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2011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了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

    5、201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6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9,290,936股。

    3、发行证券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13.13元/股。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4,589,989.68元,扣除发行费用16,588,990.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68,000,998.73元。

    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6,588,990.95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

    7、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股)限售期(月)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858,18836
    2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12
    3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00,00012
    4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800,00012
    5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0012
    6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200,00012
    7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12
    8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0012
    9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10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合计29,290,936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1年4月15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33号《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募集资金384,589,989.68元已汇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星湖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

    2010年4月19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35号《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90,936股股票的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4月18日止,星湖科技共计收到认购资金384,589,989.68元,扣除发行费用16,588,990.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8,000,998.73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9,290,936元,超额部分增加资本公积338,710,062.73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01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的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函》、《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9,290,93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0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且不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5,000万股。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股)限售期(月)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858,18836
    2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12
    3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00,00012
    4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800,00012
    5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0012
    6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200,00012
    7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12
    8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0012
    9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10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66,37412
    合计29,290,936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广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成

    经营范围: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广州市建基路66号21至26层

    2、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青浦区金泽镇莲湖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

    3、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2组团C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慧

    经营范围:金属新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与合作等。

    4、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特7号投资大厦11-13层

    法定代表人:余丽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78号2幢3022室

    法定代表人:潘奡夫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6、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智

    经营范围:资产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业务;资产重组、并购、项目融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127号

    7、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杭州市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何剑敏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咨询服务。

    8、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星河世纪大厦A栋1101H

    法定代表人:陈平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

    9、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16楼1606房

    法定代表人:唐军

    经营范围:股权管理及投资,资本运营及管理;产业投资,受托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为企业的合并、收购、债务充足及项目投资提供策划、咨询。

    10、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元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11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电子产品及电脑软件开发;批发(租仓)等。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广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9名发行对象除持有(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票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1、广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9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2、广新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元)
    广东广新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财务软件市场价格1,720,000.00
    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市场价格1,891,949.91

    广东广新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新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之法人,为公司关联方。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定价依据关联交易金额(元)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11-012012-11-01市场价格4,000.00
    肇庆星湖调味品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10-222012-10-22市场价格100,000.00

    肇庆星湖调味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②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元)
    广东广新外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市场价格5,000,000.00
    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星湖商标市场价格6,152,700.00
    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固定资产市场价格1,117,999.61

    广东广新外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③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0-12-272011-03-26

    关联方拆入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其股东借入的三个月短期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④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关联方2010年末余额(元)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53,660.59213,219.64
    其他应收款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12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

    3、未来交易安排

    依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1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约3亿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尚需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5586,240,7490
    2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4.8925,471,9410
    3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2.8815,000,0000
    4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未知2.0410,642,5480
    5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397,229,8190
    6中信实业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015,251,8780
    7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银3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未知0.985,125,4860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854,408,6370
    9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62,912,9000
    10三亚雷声船舶维修实业有限公司未知0.502,599,108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截止2011年4月22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73%92,098,9375,858,188
    2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4.01%22,080,000 
    3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2.73%15,000,000 
    4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82%10,000,000 
    5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68%9,229,759 
    6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未知1.26%6,949,7013,200,000
    7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银3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未知0.93%5,125,486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76%4,208,637 
    9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知0.58%3,200,0003,200,000
    10深圳市经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知0.58%3,200,0003,2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1年3月31日)

    本次发行后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0029,290,9365.32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005,858,1881.06
    其他内资持股0023,432,7484.26
    无限售条件股份521,102,529100.00521,102,52994.68
    人民币普通股521,102,529100.00521,102,52994.68
    合计521,102,529100.00550,393,465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加。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68,000,998.73元,以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2,675,210,167.52元,增加比率为15.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到1,904,221,039.72元,增加比率为23.95%,合并资产负债率从30.26%下降到26.09%。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迅速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

    (二)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盈利来源主要为呈味核苷酸二钠等食品添加剂、苏氨酸等饲料添加剂以及原料药。将呈味核苷酸二钠业务做强做专是未来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拟投资于“年增4,000吨呈味核苷酸二钠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调味品行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地位,并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要产品呈味核苷酸二钠,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三)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提高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广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9名发行对象除持有(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票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造成影响。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李黎明、郑勇
    项目协办人:刘兴德
    项目组成员:朱权炼、朱强、陈迎春、王萌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王立新、林青松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秉心、王广旭
    办公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联系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七、备查文件

    1、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合规性报告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证明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