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2011-007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5,755,33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92 |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以及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三)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四)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五)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0年取得的良好业绩,综合考虑公司市政、房地产等业务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回报股东等因素,同意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516,218,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1,621,883.2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567,421,122.16元转入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七)《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10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该所2010年度不高于35万元的财务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八)《关于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九)《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95,755,3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周峰、宋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永证字(2011)第031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