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1-007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46,721,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
二、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2、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3、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4、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5、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的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2,230,191.72元,盈余公积金83,356,060.89元,资本公积金207,141,931.20元。因公司2011年新增的几个开发项目需增加投入大量资金。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7、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大会通过继续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8、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都处于工程在建期,2011年广州的益丰项目、嘉盛大厦项目以及西安项目都计划动工,本公司仍需大量的资金运作,计划于2011年向银行新增贷款计划。为了操作方便,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如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限额内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按需分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的贷款额度。
9、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本公司下属几个控股子公司2011年仍有新增银行贷款计划,由于控股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操作方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如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1年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在新增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限额内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授权只限于本公司对几个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2010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其他形式的担保。主要的子公司包括:
1、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2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54,912,147.16元,净资产为:199,916,815.13元,净利润为:58,533,967.65元。担保额度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项目投资,销售、出租和管理高级商品楼宇,企业经营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洁服务、建筑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批发贸易(国家专营志控商品除外)。注册资本1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6,329,509.84元,净资产为:151,983,759.15元,净利润为: 26,807,899.09元。担保额度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的出租、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0,682,592.36元,净资产为:42,672,430.05元,净利润为:-3,082,964.87元。担保额度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西安东华置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信息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注册资本7333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7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0,330,000元,净资产为:51,330,000元,净利润为:0元。担保额度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5、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A2014044011103号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建筑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注册资本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5,892,016.88元,净资产为:60,110,892.00元,净利润为:4,371,270.61元。担保额度计划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0、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深圳发展银行均要求我公司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此次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本公司自有物业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时间均为一年。本次贷款年利率均在6.5%以内,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金额和利率为准。
截至2010年8月26日止,本公司未发生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事项,此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为该公司担保额为8,800万元。
1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修改为第二百一十六条:“证监会规定的法定信息披露报刊为公司指定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报刊家数不超过两家,指定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大会以146,721,6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杨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建东先生简历:
杨建东,男,38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4年4月始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城联合公司董事,东南公司董事,东山投资公司董事,沈阳弘玺公司董事,西安东华置业公司法人,广州住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
13、增选第五届监事会增补监事。
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昊先生累计得票146,721,670票,张桂芬女士累计得票146,721,670票,两人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肖兰、李荔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