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1-02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紫金矿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和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矿业”)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告知信宜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一)信宜市石花地水电站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本公司等七名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信宜市钱丰水电站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本公司等七名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有关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一)石花地水电站民事起诉状
信宜紫金所属的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于2010年9月21日发生溃坝,导致原告的石花地水电站全部被毁,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建设水电站可得预期利益更无法实现。被告应当补偿原告全部损失。原告保留向被告追索石花地水电站若不被毁可得的预期经营利益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权利。
请求信宜市人民法院: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水电站被损毁损失人民币1,300万元;2、信宜紫金、紫金矿业及宝源矿业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钱丰水电站民事起诉状
2010年9月21日,因坐落在广东省信宜市钱排镇的高旗岭尾矿库发生尾矿坝溃坝,致使钱丰水电站的压力管、升压站、工人宿舍等所有财产被冲毁,电站大坝虽没有溃坝,但已经严重损坏,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三类坝,已由信宜市三防指挥部实施拆除,为此,整座电站已完全损毁,没有任何残留值。
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溃坝事件的调查结论认定,因溃坝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请求信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1,996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本公司认为,虽然本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仅此不能成为本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且上述两水电站损毁的真实原因,需要由法庭指定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上述两水电站的可研、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管理和设防标准等作出科学、公平、公开、公正的认定。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程序的进展和原告进一步提出的理由依法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信宜紫金、宝源矿业将依法聘请律师应诉。
本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持续披露有关详情。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1-02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收董事反馈的表决意见11份,实收11份。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铜业”),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青海建设10万吨铜冶炼项目。青海铜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青海威斯特铜业以现金出资2.4亿元,持有30%的权益。
董事会授权青海威斯特铜业依法处理有关共同出资设立青海铜业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公司的谈判、签署出资协议及设立筹备小组等。
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