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肆意催肥个人所持股权,以注入上市公司获得更多股份,成为资本大佬迅速放大资产的有效路径,但随着国税总局的一纸回函,这种财富演变模式将变局。
个人以所持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评估增值将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国税总局相关回函的精髓。《上海证券报》上周率先报道这一文件后,在富豪圈引起了极大震动,特别是那些已被税务部门列入追缴范围的富豪,更有一种难言的不爽。
之所以不爽,一个很大的原因是,这个政策执行时要追溯。从目前的情况看,多个省市将最近3年个人以股权参与的定向增发都列入排查对象。据统计,涉及的个税金额最高的个案达10亿元,而亿元以上的也不在少数。
要让平素只玩“空对空”的资本大佬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真金白银,着实让他们措手不及,而且连避税的机会都没有。由于是国税总局回函,效力很高,因此这些人很难逃脱被追缴的命运。但何时缴?怎么缴?能否减免?成为他们跟税务部门博弈的焦点,而且他们很怕被监督,一点都不希望舆论跟踪事件的进展。
从根源上讲,国税总局加强对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税源管理,防止税款流失,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的重要表现。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些参与定向增发的个人,持股市值动辄数千万,多者数十亿,即使不套现,也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获得巨额资金。如果不对他们严格征税,何谈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不过,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部分省市都只是小额税款入库,而大额税款征收进展较慢,其中最大单所在地江苏省地税局也未披露10亿税款的追缴结果。
据笔者了解,自国税总局上个月将资本交易项目列为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后,多省市针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参与资本交易的稽查行动已全面铺开。除此之外,证券监管部门也高度重视定向增发的个税新政,明确在以后的定增方案审批过程中,将重点关注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缴问题。
这意味着,由国税总局掀起的定增个税征缴风暴已逐渐升级,如果再配以严格惩罚政策(例如不缴税,定增股份不得解禁或者定期公布黑名单等),将有效遏制资本大佬的纳税惰性,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