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姓名 | 俞光耀 |
公司总经理姓名 | 顾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朱稳根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严继传 |
公司负责人顾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继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73,978,632.25 | 1,778,552,645.46 | -0.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13,356,160.86 | 1,096,472,383.65 | 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3 | 2.30 | 1.3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623,851.28 | 95.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0 | 95.22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54,030.23 | 16,854,030.23 | -18.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35 | -18.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35 | -18.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35 | -18.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 | 1.53 | 减少0.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 | 1.51 | 减少0.47个百分点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04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78,943,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6,074,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726,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汉西 | 491,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聂连文 | 47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汉金 | 39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创宏 | 382,3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349,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347,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28,642,914.30元,本次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350,236,858.6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光耀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在上海市桂林路909号3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刘强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俞光耀先生、顾诚先生、苏耀强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刘强、李惠珍、许强、薛云奎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刘强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俞光耀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提名议案”(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俞光耀、顾诚、苏耀强、应建国、王保春、俞有勤、李惠珍、许强、薛云奎,其中李惠珍、许强、薛云奎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五、公司“关于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公司“关于续签公司与集团公司经营权协议的议案” (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七、公司“关于签订《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的议案” (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八、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公司债券市场及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九、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十、公司“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议案”
十一、公司“2011年预算编制的议案”
十二、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4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桂林路909号3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徐宪明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提名议案”;(公司新一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徐宪明、史军、温泉)。
4、公司“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关于续签公司与集团公司经营权协议的议案”;
6、公司“关于签订《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的议案”;
7、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8、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9、公司“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公司“2011年预算编制的议案”;
1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5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丹路15号斯波特大酒店5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0年末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28,642,914.30元,本次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350,236,858.6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6、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候选人简历后附)
7、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候选人简历后附)
8、审议公司“关于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决议公告)
11、审议公司关于续签资产使用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续签公司与集团公司经营权协议的议案
四、参加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3、2011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5月13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公交线路:20、825、44、62、01、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下)。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于2011年5月13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3号楼2楼。
邮编:201103
电话:021-54259953 021-54259985 传真:021-54257330
联系人:孙 安 朱 颖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附: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授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2、董事候选人俞光耀、顾诚、苏耀强、应建国、王保春、俞有勤、李惠珍、许强、薛云奎同志简历
俞光耀同志简历
俞光耀,男,1959年9月出生,197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1992.06-1998.07 上海铁路分局上海站副站长、代站长、
站长兼党委副书记
1998.07-1999.10 上海铁路分局副分局长
1999.10-2009.09 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
2009.09-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
顾诚同志简历
顾诚,男,1962年2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
1993.03-1996.12 江西省经济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6.12-2003.06 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总经理
2003.06-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苏耀强同志简历
苏耀强,男,196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89.03-1998.11 上海市黄浦江大桥建设公司材料设备部
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副处长
1998.12-2000.05 上海市黄浦江大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0.06-2002.09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高速公路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2002.09-2005.06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5.06-2007.02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二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02-2010.12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部长
2010.12-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
应建国同志简历
应建国,男,195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7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管理部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88.04-1992.12 上海市政局劳动工资处 主任科员
1992.12-1997.05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1997.05-2000.06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劳资教育处 处长
2000.06-2006.12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处长
2007.01-2007.06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主任
2007.07-2010.12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规部 部长
2010.12-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管理部部长
王保春同志简历
王保春,男,1966年2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MBA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87.08-1994.08 水利部淮委审计处 科员
1994.08-1995.12 水利部淮委工程指挥部财供科 科长
1996.01-2001.04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开发中心综合部 经理
(其中:2000.06-2001.04安徽康得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05-2002.05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公司财务部 经理
2002.05-2003.021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科员
2003.02-2004.07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
2004.07-2004.12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 职员
2004.12-2006.06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高级经理
2006.07-2010.12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 副部长
2010.12-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副部长
俞有勤同志简历
俞有勤,男,1970年11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海外公司财务部门工作,历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化学药品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惠珍同志简历
李惠珍,女,1947年12月出生,196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84.10-1985.12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组织处副处长
1986.01-1991.02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处长、行长助理、副行长
1991.03-1995.03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
1995.03-1999.02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9.03-2000.05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0.05-2008.0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其中:2001.09-2008.05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
2008.05-2010.06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许强同志简历
许强,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现任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
主要工作经历:
1974年-1982年 上海县龙华乡干部
1982年-1984年 华东政法学院本科
1984年至今 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其中:1984年-1986年 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在职研究生)
薛云奎同志简历
薛云奎,男,1964年2月生,长江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兼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司法会计签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后续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职业后续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
薛云奎教授目前担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秦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美特斯邦威股份有限公司、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还为多家香港和内地的上市公司提供战略及财务咨询或培训。
附:3、监事候选人徐宪明、史军、温泉同志简历
徐宪明同志简历
徐宪明,男,1961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86.12-1995.10 上海市黄浦江大桥指挥部工程建设处计财部
副主任、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1995.10-1998.07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财务处 副处
长、处长
1998.07-2002.05 上海机场集团公司财务部 经理
2002.05-2004.07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2004.07-2004.11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部牵头人
2004.11-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史军同志简历
史军,男,1968年7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1989.07-2001.04 上海市财政(税务)局第二分局科员
2001.05-2005.03 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会计师
2005.04-2010.04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高级经理
2010.04——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 副主任
温泉同志简历
温泉,男,1976年5月生,汉族,上海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
主要工作经历
1998.08-1998.11 上海市地铁总公司车辆分公司实习。
1998.11-2002.05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票务分公司票务管理部设备管理。
2002.05-至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地铁集团”)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地铁”)的控股股东,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是申通地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运营公司及申通地铁集团就日常运营管理及日常设备维护保障进行委托,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拟定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持续性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运营公司,公司自2001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
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护保障中心是2008年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另一为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维护保障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拟就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分别委托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及上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护保障中心实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俞光耀先生、顾诚先生、苏耀强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非关联董事刘强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城实信用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1、申通地铁;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89号(由由燕乔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俞光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477,381,905元;
主要经营范围: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除专项规定)。
2、申通地铁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衡山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应名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69,500,000,000元;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及综合开发经营。
3、运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新闸路249号31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效洁;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元;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客运交通服务及轨道交通设备修理及安装等相关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委托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实施日常运营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1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700万元人民币。
委托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护保障中心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日常维护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1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公司的委托管理方式自公司200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由于有适度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风险属可控状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汇报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惠珍女士、许强先生、薛云奎先生认为: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运营公司,公司自2001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护保障中心是2008年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另一为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维护保障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就2011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委托上海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护保障中心,公司与上述两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兼顾了各方的需要,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申通地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申通地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
●此项协议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签订“《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因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付资产使用费约2.65亿元。
本次协议甲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协议乙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俞光耀先生、顾诚先生、苏耀强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非关联董事刘强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申通地铁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89号(由由燕乔大厦5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光耀
注册资本:477,381,905元
主要经营范围: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除专项规定)。
2、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衡山路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名洪
注册资本:69,500,000,000元
(2)公司简介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及综合开发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
2、上述设备资产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设备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签署日期:2011年3月28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莘庄至上海火车站)
3、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的标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一号线 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
4、关于资产使用协议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5、资产使用费用: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付资产使用付费约2.65亿元。
6、定价政策:本次签订的“《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是原协议的展期,资产使用费标准与是原协议一致。
7、生效条件:“《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的展期协议”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是原协议的展期,协议内容未有变化。在保证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平等互利和城实信用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汇报,对《关于资产使用协议》进行了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惠珍女士、许强、薛云奎先生认为,本次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是原协议的展期,协议内容未有变化。该协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成本折旧、贷款利息等因素,在保证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平等互利和城实信用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申通地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的展期协议”。
3、申通地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11-008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
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此项协议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
3月28日签订“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1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无偿获得地铁一号线(莘庄站-上海火车站站)票务收入经营权。
本次协议甲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协议乙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俞光耀先生、顾诚先生、苏耀强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非关联董事刘强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89号(由由燕乔大厦5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光耀
注册资本:477,381,905元
主要经营范围: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除专项规定)。
2、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衡山路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名洪
注册资本:69,500,000,000元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及综合开发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铁一号线(莘庄站-上海火车站站)票务收入经营权。
2、该经营权的转让为排他性的。
3、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经营权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协议的签署日期:2011年3月28日。
2、关于协议的标的:地铁一号线(莘庄站-上海火车站站)票务收入经营权。
3、关于协议的期限:自201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4、定价政策:本次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是无偿的。
7、生效条件:“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为续签协议,该转让协议是排他性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经营权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协议的期限为10年,保证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汇报,对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 的协议进行了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惠珍女士、许强、薛云奎先生认为,本次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是续签协议,该转让协议是排他性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经营权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保证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发展。本协议的签订,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申通地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
3、申通地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