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登瑞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相子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景双 |
公司负责人杨登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相子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景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30,114,332.77 | 1,213,207,695.74 | -6.8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05,827,341.68 | 619,042,559.33 | -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77 | 1.714 | -2.1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3,005,469.29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57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15,217.65 | -13,215,217.6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6 | -0.036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6 | -0.036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6 | -0.036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2.1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2.1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44.1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7.99 |
所得税影响额 | -30.00 |
合计 | -3,572.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4,78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507,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85,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49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伟琦 | 6,060,1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6,0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72,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纳股权投资信托 | 3,321,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荣赠 | 2,292,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194,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套利通6号 | 1,999,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减少74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5600万元和支付到期的应付工程款1700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31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国家对大豆收购补贴款312万元已在本期收回。
应付票据减少560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为支付工程款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付款所致。
应付账款减少1710万元,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应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账款减少86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将预收的豆粕款和豆皮款结转销售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19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购大豆导致增值税的进项税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381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无房地产收入及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减少3138万元,主要系由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无房地产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减少24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无房地产收入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16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控股子公司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入较上期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1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本期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1173万元,对应的计提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3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有出售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而今年没有所致。
营业外收入减少9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年有政府补助89万元而今年没有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15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上年有罚款151万元而今年没有所致。
所得税费用减少14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期有所得税费用148万元,本期无房地产收入,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下降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2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到出口退税而上期没有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20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有出售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股权收到现金200万元而今年没有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有出售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股权而收到的转让收益30万元,而今年没有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在相关规定允许本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时,如果通过上述方式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50元。在本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 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反股改承诺的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分别与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和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每股5.3美元的价格向蓝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40万美元股权。以每股5.3美元的价格向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130万美元股权。上述交易如果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将使本公司上半年的净利润增加约4770万元,则本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预计在2600万元——3000万元之间。本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1892.7万元。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没有需要执行的现金分红政策。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登瑞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