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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2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洛少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公司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25,220.27元,根据《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542,522.0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82,698.2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03,393.43 元,201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86,091.67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1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836,091.67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广大股东的投资回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支付给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38万元人民币(含差旅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授权经营层办理用于公司的流动资产周转、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临时资金不足等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期限一年。

    为了保证企业的搬迁改造顺利进行,在政府搬迁补偿拨付前,授权经营层办理用于新厂区建设资金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期限一年。

    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上述贷款额度可视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需要变化,经董事会重新审议后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经理层年薪水平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10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考虑到企业搬迁对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根据公司2010年度整体经营状况、以前年度的年薪水平,对比同类上市公司和同行业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提议2010年度公司总经理年薪拟定为38万元(税前),其余副总经理按照总经理年薪80%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政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3,607,907.61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具体详情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1—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提名洛少宁、孙培德、吴斌、孙艳(女)、张启銮、周魏、王茂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艳(女)、张启銮、周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茂凯为外部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1—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授权公司经营层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9.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0.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11. 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1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10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股票买卖交割单前往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

    (六)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一号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史义凯

    电话:0411-86641378

    传真:0411-86641645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至六项、第九项、第十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5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洛少宁:男,49岁,1984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华南工学院塑料机械及加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吴斌:男,48岁,1986年10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物流师、经济师。曾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孙培德:男,58岁, 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艳,女, 44岁,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毕业于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现任大连嘉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张启銮,男,54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曾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副教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书记、副系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书记、副所长,大连理工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周魏:男,42岁,1990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工程师。2002.6 至今任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现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茂凯,男,48岁,中共党员,毕业于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政工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导师。曾任大连市商业局处长,大连市国资委处长。现任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大连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国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环海豪锦(大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爱康新型建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连产权交易所董事,大连国有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艳、张启銮、周魏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附件三: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艳、张启銮、周魏,作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艳、张启銮、周魏

    2011年4月25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1)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赞成票;

    (2)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做具体指示时,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3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10 年报的表决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1年5月20日任期届满,届时应当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推举产生的监事一人。本届监事会提名徐杰(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蔡万超、徐洪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七、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

    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表决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5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杰:男,5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机加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蔡万超,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徐洪海:男,5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大连起重机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保障了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 过去24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及生产经营。

    (一)交易内容:公司与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0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逾期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公司89,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6%,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大连国投集团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对于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6号

    法定代表人:于保和

    注册资本:十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694,959万元,净利润205,993万元。

    股东情况:

    2、自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150,000,000元,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0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对方: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大写)壹亿伍仟万元,(小写)150,000,000元。

    交易结算方式:借款自实际借款日起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合同生效时间:借款实际发放日

    履行合同的期限: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

    定价政策: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逾期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借款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应适用于合同项下借款,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无需通知我公司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收利息。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了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公司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借款方式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平的、合理的,通过此次交易保障了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合同

    2、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5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0年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我公司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认定我公司:

    (一)少确认2009年收入1,424,480.80元;其中:1笔销售合同货物已发出,应确认销售收入940,170.94元;“预收账款”中挂账已中止合同,导致少确认营业外收入368,760.00元;合同已执行完毕,未确认汇兑损益,导致少确认汇兑收益115,549.86元;

    (二)少计2009年度营业成本829,059.83元;原因是前述应确认的销售收入,应相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三)少计提2009年及以前年度坏账准备9,245,994.64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划分不准确、部分客户已经停产或关闭、部分客户涉及法律诉讼已过执行时效。

    二、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检查结论和自查结果,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其对以前年份的年报的影响如下:

    (1)利润表:

    2008年:

    2009年度:

    ■(2)资产负债表:

    2008年:

    2009年:

    三、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结论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资产减值损失4,468,049.59965,696.705,433,746.29
    利润总额3,056,958.94-965,696.702,091,262.24
    净利润3,571,282.36-965,696.702,605,585.6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45,591.90-965,696.702,179,895.20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营业收入426,483,011.71940,170.94427,423,182.65
    营业成本324,787,311.46829,059.83325,616,371.29
    财务费用15,964,690.14-115,549.8615,849,140.28
    资产减值损失3,307,953.128,280,297.9411,588,251.06
    营业外收入2,162,406.80368,760.002,531,166.80
    利润总额4,320,594.04-7,684,876.97-3,364,282.93
    净利润4,705,657.74-7,684,876.97-2,979,219.2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40,920.25-7,684,876.97-3,343,956.72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应收账款183,519,084.39-965,696.70182,553,387.69
    盈余公积13,169,391.53-96,569.6713,072,821.86
    未分配利润19,338,687.00-869,127.0318,469,55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3,976,402.33-965,696.70333,010,705.63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应收账款218,950,686.45-9,245,994.64209,704,691.81
    存货191,608,392.16-829,059.83190,779,332.33
    预收账款50,489,535.91-1,584,309.8648,905,226.05
    应交税费1,168,772.28159,829.061,328,601.34
    盈余公积13,565,458.93-492,637.0713,072,821.86
    未分配利润23,283,539.85-8,157,936.6015,125,60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8,317,322.58-8,650,573.67329,666,7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