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徐益民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陆阳俊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陆阳俊 |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阳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669,071,791.91 | 14,577,862,417.11 | 7.4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463,833,599.01 | 4,940,986,445.88 | 1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58 | 9.57 | 10.5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4,264,102.0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1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167,976.18 | 56,167,976.18 | 6.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6.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6.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6.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1.08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1.08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注:若扣除净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溢价的影响,本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为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700.7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9,959.74 |
所得税影响额 | 76,415.1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64.62 |
合计 | -226,380.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40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注) | 177,893,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港务管理局 | 15,530,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4,723,3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780,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盈融达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92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12,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274,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8,5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何学忠 | 1,920,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截止季报披露日,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已将所持公司股份累计50,000,000股质押,详见公司201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初 | 变动比例(%) |
预付账款 | 215,071,802.69 | 162,492,128.06 | 32.36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727,200.00 | 0 | / |
应付票据 | 194,900,000.00 | 40,000,000.00 | 387.25 |
应交税费 | 28,720,074.23 | 70,982,600.87 | -59.5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0,000,000.00 | 840,000,000.00 | -73.81 |
长期借款 | 92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28.57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去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7,041,729.27 | 609,816,512.88 | -33.25 |
营业成本 | 229,796,851.52 | 463,191,380.09 | -50.3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589,792.99 | 37,465,375.24 | -47.71 |
财务费用 | 67,561,607.89 | 27,479,187.11 | 145.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264,102.00 | -20,353,442.4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8,932.13 | -69,104,971.59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666,698.68 | 430,932,222.50 | -52.51 |
变化原因:
(1)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款及子公司南京高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12月份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签《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几点产业园之委托开发合同》已于本期履行,公司认为此项业务行为是让渡资产使用权(提供资金)和提供劳务的混合行为,不适用《建造合同》准则,而应该按收入准则进行核算。公司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支出金额按6%计算委托开发收益。公司的支出实际上是一种垫付行为,应作为债权列示,鉴于其具有收益性,为避免在其他应收款列示引起的误导,公司将其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单独列示。
(3)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用于支付工程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4)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南京仙林康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减少。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了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大股东委托银行贷款续贷增加。
(7)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高科置业房地产项目结算减少。
(8)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减少,②本报告期结算的毛利水平较低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占比减少。
(9)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的同时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
(10)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借款规模增加。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区东区开发建设投入增加。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另,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参与出资设立的南京瑞科方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因项目无实质性进展,已于本报告期内注销,公司所投入资金已全额收回。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用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承诺,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并保证将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经营受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控股股东认真履行了此项承诺。
②鉴于南京银行进行配股,公司作为参与本次配股的、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承诺:在此次配股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司将认真履行此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516,218,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1,621,883.2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567,421,122.16元转入以后年度。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益民
201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1-008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曾于2008年分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提供委托贷款12亿元(期限为3年,后高科置业于2009年提前归还了6亿元),余额6亿元于2011年上半年陆续到期(其中:3亿元到期日为2011年3月10日,3亿元到期日为2011年6月4日)。鉴于当前房地产行业整体融资形势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负面影响,经与开发总公司协商,开发总公司同意对上述委托贷款余额6亿元到期进行续贷,借款期限为3年,委托贷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参与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竞标工作的议案;
为抢抓省市政府关于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出台给公司创投业务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4亿元(占注册资本70%)与浙江南华时代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0.4亿元,占注册资本20%)、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0.2亿元,占注册资本10%)共同投资设立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积极参与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竞标工作。为切实保障公司利益,高效推进中标后的项目进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等具体事宜。
根据栖霞区发展与改革局发布相关公告要求,拟组建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经营企业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
由于此次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对市场公开招标,该事项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能顺利中标,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证公字〔2011〕1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