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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42,184.14元,可分配的利润为175,448,762.34元。

    考虑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为补充营运资金,保持公司稳步增长,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1年度审计报酬。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详见公司2011-005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分公司名人俱乐部及科技市场房产拆迁相关开发手续等事宜委托哈尔滨工大集团有限公司一同办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大成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财政部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财会〔2010〕1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超额亏损会计处理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前会计政策: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是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超额亏损均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更后会计政策: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根据财政部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财会〔2010〕1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前会计政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发生的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发生的会计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咨询费用等,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变更后会计政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无影响。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一、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运作黄河公园项目土地使用、招商运营等相关事项。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

    事项

    2010年度

    发生金额

    2011年度

    预计金额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13,513.1422,000.00
    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1,722,1921,5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同一董事长;关联方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与本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的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心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1358万元人民币,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7号,主营业务:乳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信息服务等。

    (2) 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时代广场B幢,主营业务:乳制品及相关产品的新配方、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和转让;婴儿系列配方乳粉、各种乳制品;乳牛饲料配方的研究、生产和销售等。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销售货物,根据关联交易发生时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按《产品供应合同》执行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生奶等原材料,可借助其在原料奶资源、生产方面的专业优势,有效地满足公司奶源需求,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降低生产成本。

    向关联方销售乳制品,主要系充分利用关联方在流通领域既有奶粉销售渠道优势,节约销售成本,扩大市场销售,提高本公司液奶乳制品的市场销售效率。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本项关联交易已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在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201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2) 上述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有效利用了公司和关联公司的专业优势、渠道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规定程序,公平合理,同意《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参照行业惯例制定和执行,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起到了监督作用,维护了股东利益。

    2、本年度监事会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没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无内幕交易行为,交易公平,程序合规,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