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查处添手段:可查银行账户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李丹丹
⊙记者 卢晓平 李丹丹
保险监督机构可依法去银行查询有关保险机构和个人的账户信息。
昨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对保险机构账户的查询,明确金融机构配合查询的法定义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的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账户,包括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类账户。
《通知》从四方面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开展账户查询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强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立案调查过程中,可以查询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的账户,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二是明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账户,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拟查询账户的基本信息,双人持证,现场查询。三是明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查询账户的开户销户、资金流转、账户余额等信息,对查询信息可以抄录、复印、照相,由提供材料的金融机构盖章作为证据。四是强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文件规定、泄露查询信息的,应当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监会表示,当前保险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隐蔽化、复杂化的趋势日渐严重。从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大量违法违规行为都是通过账户间进行资金划拨实现的,查询保险机构及涉嫌违法事项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已成为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有效性必不可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