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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1—26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会议表决董事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全票通过):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08年、2009年度报告有关会计科目进行

    修正的议案》;

    根据责令改正通知有关要求,公司对2008年度中的有关会计处理进行

    了修正,并根据公司整改情况和资产出售情况修正了2009年度的对比财务报表。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1-27公告《关于对2008年、2009年度报告有关会计科目进行修正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正2008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整改要求对2008年度报告进行了修正,并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天健正信”)对修正后的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天健正信根据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对2008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修正后的2008年度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正2009年度报告的议案》;

    截止2009年末,公司对重庆超思长期股权投资成本7,000万元。在公司单体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重庆超思净资产为2,792万元,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已确认其累积亏损),公司2010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持有重庆超思94.79%的股权以股权的评估值2,70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四维卫浴(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对价支付及工商变更。公司根据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针对重新出具2009年审计报告日)调整了公司2009年单体财务报表,对出售股权损失4,296.4万元在公司单体报表中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冲回)。但该项调整不会对2009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产生影响。公司聘请了天健正信对调整后的2009年度报告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修正后的2009年度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改事项落实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按照责令改正通知和公司整改方案的要求,对公司整改

    事项逐一落实,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1-28公告《关于公司整改事项落实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1—27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08年、2009年报

    有关会计科目修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于2009年7月29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通知》(渝证监市[2009]296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通知”),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公司对有关行为进行改正,并对2008年年报中有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事项进更正,改正2008年年报,并对2008年年报重新进行审计。

    根据责令改正通知有关要求,公司对2008年度中的有关会计处理进行了修正,并根据公司整改情况和资产出售情况修正了2009年度的对比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天健正信”)对修正后的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天健正信根据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对2008、2009年年报重新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正 2008年、2009年年报有关会计科目及原因说明

    1、关于公司承担1,900万元违约损失冲减债权事项

    公司原对重庆恒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鹄贸易”)享有

    2003.3万元的债权。2008年,公司通过与恒鹄贸易签订《购销合同解除协议书》,约定由公司承担违约损失1900万元,并将该1900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责令改正通知指出,公司将1,900万元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改正2008年度财务报告”并“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整改方案》,确定由公司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1900万元支付给公司。但该1900万元应只能作为青海中金对公司的捐赠行为,不应据此否认公司2008年承担1900万元违约损失的事实。据此,公司将其2008年度财务报告中1,900万元违约损失由原计入管理费用修正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该修正涉及公司2008年利润表中“管理费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分类调整,将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900万元,减少“管理费用”1,900万元。在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中利润表的“本年数”及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利润表的“上年数”及其他报表与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表述中均有体现。

    该修正不影响公司2008年及2009年合并报表与单体报表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变动,亦不影响公司截至2008年末及2009年末合并报表与单体报表的累积留存收益及股东权益。

    2、关于追加支付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2,050万元事项

    2007年12月,公司签署正式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支付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获得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超思”)54.93%的股权并取得对其控制权,该部分股权评估价值高于实际支付对价2,000万元部分2,050万元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未作为负商誉确认为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而确认为资本公积。2008年公司签署正式协议追加支付2,050万元股权收购款并经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处理为冲减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责令改正通知指出,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应改正。

    公司认为,根据相关协议及董事会决议,公司追加支付股权转让款已实际发生,应作为公司为取得股权实际支付的成本对价。而2010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整改方案》中由青海中金支付2,050万元给公司,应视为青海中金对公司的捐赠行为,不应据此否认公司2008年追加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事实。据此,公司修正了2008年度报表及对比报表,将原计入2007年末资本公积的2,050万元改为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原追加支付并冲减2008年资本公积的2,050万元改为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

    上述修正涉及公司2007年末、2008年初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与“资本公积”科目分类调整,将增加“其他应付款”2,050万元,减少“资本公积”2,050万元。在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本年数”及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股东权益变动表的“上年数”及其他报表与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表述中均有体现。

    该修正将影响公司2007年、2008年合并报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但不影响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合并报表、单体报表的净利润,亦不影响公司截至2009年末合并报表、单体报表的累积留存收益及股东权益。

    3、因2011年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出售超思股权导致的母公司2009年报表数据的调整

    截止2009年末,公司对重庆超思长期股权投资成本7,000万元。在公司单体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重庆超思净资产为2,792万元,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已确认其累积亏损),公司2010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持有重庆超思94.79%的股权以股权的评估值2,70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四维卫浴(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对价支付及工商变更。公司根据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针对重新出具2009年审计报告日)调整了公司2009年单体财务报表,对出售股权损失4,296.4万元在公司单体报表中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冲回)。该项调整不会对2009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产生影响。审计机构对调整后的2009年年报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确认了该项数据的调整。

    该项调整将减少母公司报表2009年度净利润及2009年末母公司股东权益4,296.4万元,但不会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变动。

    二、上述修正及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除上述事项3将减少公司单体报表2009年度净利润及2009年末公司单体报表股东权益4,296.4万元之外,对公司合并报表、单体报表的累积留存收益及累积股东权益均无影响。

    2、修正前后的各年报表差异对比数据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科目修正前2007年12月31日修正调整金额修正后2007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4,884,315.5920,500,000.0035,384,315.59
    资本公积60,190,717.36-20,500,000.0039,690,717.36
    母公司报表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135,561,198.4820,500,000.00156,061,198.48
    其他应付款15,366,130.7320,500,000.0035,866,130.73
    合并报表科目修正前2008年度修正调整金额修正后2008年度
    管理费用63,578,360.12-19,000,000.0044,578,360.12
    资产减值损失196,847,680.2519,000,000.00215,847,680.25
    母公司报表科目   
    管理费用49,628,953.43-19,000,000.0030,628,953.43
    资产减值损失200,407,841.5619,000,000.00219,407,841.56
    母公司报表科目修正前2009年度修正调整金额修正后2009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220,561,198.48-42,964,000.00177,597,198.48
    资产减值损失21,169,641.2442,964,000.0064,133,641.24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会计科目修正及调整的审计意见

    天健正信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科目的修正及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整改计划中的各事项得以切实履行,原审计报告中提及的保留事项与强调事项相关影响已全部消除,并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公允性情况。因此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08年度及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审计机构认为,根据重新审计的结果,公司整改计划中各对应事项得以切实履行、原审计报告中提及的保留事项与强调事项相关影响已全部消除、并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公允性情况,审计机构因此对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审计报告重新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科目进行修正和调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科目进行修正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贵州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1—28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整改事项落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通知》(渝证监市[2009]296号,下称《2009责令改正通知》)。《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公司对“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放弃1900万元债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6个问题进行改正,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在接到《责令改正通知》后,公司成立了以原雷刚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提方案、拟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目前,公司已按照修订后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工作。现将相关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责令改正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 《2009责令改正通知》认为公司存在的问题

    1、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放弃1900 万元债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违规追加2050 万元购买重庆超思公司股权,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存在重大遗漏;

    3、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超思与深圳市永恒国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内容未在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中完整披露;

    4、公司披露的对深圳旭莱增资过程存在重大信息遗漏,深圳旭莱通过不公允的债权债务冲低交易,造成6050 万元债权损失;

    5、公司以1.702 亿元购买土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批;

    6、公司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澄清公告不完整。

    (二)整改要求

    1、针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放弃1900 万元债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问题,要求公司如实披露上述事项的过程,并改正2008年度报告;

    2、针对违规追加2050 万元购买重庆超思公司股权,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存在重大遗漏问题,要求公司说明追加投资的依据,并改正2008年年报。

    3、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超思与深圳市永恒国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内容未在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中完整披露问题,要求公司说明交易情况,并如实披露合同情况。

    4、针对公司披露的对深圳旭莱增资过程存在重大信息遗漏,深圳旭莱通过不公允的债权债务冲低交易,造成6050 万元债权损失问题,要求公司披露整个过程,并提供网络投票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深圳旭莱增资的相关议案,并聘请法律顾问就增资旭莱的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5、针对公司以1.702 亿元购买土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批问题,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意见,并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批;

    6、针对公司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澄清公告不完整问题,要求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就深圳中技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有关事宜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年报进行重新审计,并就关注的问题出具专项意见。

    8、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委托或协议后,在有关协议签订2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报备,并提供有关中介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提出整改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0、独立董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对整改结果发表独立意见。

    11、整改期间,每周向重庆证监局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12、将整改通知报送上交所,并及时公告。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工作情况

    在收到《2009责令改正通知》后,公司即成立了由原公司董事长雷刚牵头的专门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拟订了相关整改计划。在此整改过程中,公司也按照整改计划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对有关事项出具了有关意见。

    在推进公司整改工作过程中,公司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进行了资产转让,公司的股东结构和公司的资产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又对整改计划进行了调整。在该调整后的整改方案取得监管部门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整改方案。

    (二)调整后的整改方案内容

    1、关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放弃1900万元债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问题的整改方案

    (1)按照重庆证监局要求改正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08年度财务报告重新进行审计。

    (2)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由其支付上述1900万元违约金,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1900万元支付给上市公司。该笔资金将进入公司设立的整改回笼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按照该专户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合规进行使用。

    2、关于“违规追加2050万元购买重庆超思公司股权,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存在重大遗漏”问题的整改方案

    (1)按照重庆证监局要求改正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08年度财务报告重新进行审计。

    (2)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由其支付上述追加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50万元,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2050万元支付给上市公司。该笔资金将进入公司设立的整改回笼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按照该专户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合规进行使用。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超思与深圳市永恒国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内容未在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中完整披露”问题的整改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整改的相关公告中对该合同内容进行详细披露。

    4、关于“公司披露的对深圳旭莱增资过程存在重大信息遗漏,深圳旭莱通过不公允的债权债务冲低交易,造成6050万元债权损失”问题的整改方案

    公司将不再实施深圳旭莱土地相关项目,并收回土地项目的全部现金。

    5、关于“公司以1.702亿元购买土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批”问题的整改方案

    公司将不再实施深圳旭莱土地项目,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收回土地项目的全部现金。

    6、关于“公司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澄清公告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方案

    (1)公司详细披露财务顾问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事宜出具的核查意见情况;

    (2)关于公司控制人的董事会声明:公司与深圳中技不存在任何法律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也无任何深圳中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无法知悉深圳中技是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3)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伟先生。公司将督促张伟先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已对整改事项全部进行了落实。具体如下:

    1、2009年8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并提出整改计划的有关情况;

    2、2009年9月25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公司按照整改计划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购买深圳旭莱土地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及实际控制人问题进行核查。2009年10月9日,公司与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公司按照整改计划聘请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对深圳旭莱增资、以及实际控制人问题进行核查。公司也按照要求将上述协议签订后情况及时向重庆证监局进行了汇报。

    3、2009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整改方案。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整改方案。

    4、2010年12月31日,公司的整改资金2.097亿元已全部回到公司整改专户上。公司也严格按照整改回笼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该资金。

    5、2011年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整改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对需要详细披露的有关整改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6、公司对2008年报进行改正,并聘请中介机构对2008年年报进行了重新审计。

    7、独立董事对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后,有组织、有方案地推进整个整改工作,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了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对整改事项逐项进行了落实。

    (1)关于6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一“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放弃1900 万元债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对该债务冲抵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调整了2008年年报,并聘请天健正信对2008年年报进行了重新审计。公司也于2010年12月31日前收到青海中金支付的1900万元。

    问题二“违规追加2050 万元购买重庆超思公司股权,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存在重大遗漏”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对该股权转让款追加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调整了2008年年报,并聘请天健正信对2008年年报进行了重新审计。公司也于2010年12月31日前收到青海中金支付的2050万元。

    问题三“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超思与深圳市永恒国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内容未在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中完整披露”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对该合同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问题四“公司披露的对深圳旭莱增资过程存在重大信息遗漏,深圳旭莱通过不公允的债权债务冲低交易,造成6050 万元债权损失”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调整后的整改计划不再实施增资深圳旭莱,并于2010年12月31日收回1.702亿元土地购买款。

    问题五“公司以1.702 亿元购买土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批”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调整后的整改计划不再实施深圳旭莱土地项目,并于2010年12月31日收回1.702亿元土地购买款。

    问题六“公司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澄清公告不完整”的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整改计划聘请了中介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按整改要求实际控制人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2)关于其他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执行资产资格的天健正信对公司2008年年报进行了重新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就相关问题出具了专项意见。

    ☆ 在整改过程中,公司已严格按照责令改正通知要求上报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委托书或协议情况;

    ☆ 公司已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已按《责令改正通知》和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对有关整改事项逐项落实。

    特此公告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1-29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2人。监事胡剑飞先生因工在外,无法参与会议表决,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2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酝酿,会议形成以下决议(全票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08年、2009年度报告有关会计科目

    进行修正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08年、2009年度报告有关会计科目进行修正,本次有关会计科目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正2008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正2009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改事项落实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责令改正通知和公司整改方案的要求,对公司整改事项逐一落实。通过本此整改工作,促进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治理水平的提高。

    特此公告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30032号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四维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四维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四维控股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下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6所述:

    四维控股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2009年12月2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通知》(渝证监市[2009]296号、渝证监市[2009]494号,下称《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四维控股公司就《责令改正通知》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整改。

    2010年12月31日,四维控股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责令改正通知》中相关问题的《公司整改方案》;2011年1月24日四维控股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我们于2009年4月28日出具的四维控股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光华审(2009)GF字第100002号)中对四维控股公司支付1.702亿元购买土地资产事项在交易无法履行时四维控股公司上述债权的可收回性发表保留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6所述,上述事项的影响已经通过四维控股公司按照《公司整改方案》已实施的各项整改工作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得以消除。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8所述,四维控股公司针对《责令改正通知》涉及的有关事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重新认定,并重新编制了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责令改正通知》的要求,我们接受四维控股公司委托,对四维控股公司重新编制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由于审计的时点、审计对象客观环境的变化等客观原因,我们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不同于前期。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11年4月25日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30033号

    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四维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四维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四维控股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下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所述:

    四维控股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2009年12月2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通知》(渝证监市[2009]296号、渝证监市[2009]494号,下称《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四维控股公司就《责令改正通知》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整改。

    2010年12月31日,四维控股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责令改正通知》中相关问题的《公司整改方案》;2011年1月24日四维控股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我们于2010年4月28日出具的四维控股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030029号)中对四维控股公司承担1,900万元违约损失冲减债权事项、追加支付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2,050万元事项、支付1.702亿元购买土地资产事项对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及上述交易因未通过审议或核准而导致无法全面履行时四维控股公司上述债权及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发表保留意见;对存货委托保管事项与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可能一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核准事项予以强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十(六)所述,上述事项的影响已经通过四维控股公司按照《公司整改方案》已实施的各项整改工作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得以消除。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所述,四维控股公司针对《责令改正通知》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整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重新认定,并重新编制了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责令改正通知》的要求,我们接受四维控股公司委托,对四维控股公司重新编制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由于审计的时点、审计对象客观环境的变化等客观原因,我们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后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不同于前期。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