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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乾春

    公司负责人顾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乾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2,128,221,54370,104,925,1862.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7,392,000,26727,294,087,521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63.540.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1,994,811121.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4121.2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088,853106,088,853-79.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40.014-79.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0.011-83.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90.39减少1.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0.32减少1.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77,2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019,17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4,2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39,349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回股利1,000
    递延收益摊销19,472,898
    所得税影响额-5,993,7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38,190
    合计19,348,731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83,658名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流通股

    数量

    股份种类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886,423,927人民币普通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707,055,897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78,787,3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152,946人民币普通股
    王勇19,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878,8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银国际-中行-第一生命保险相互会社7,770,8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6,603,24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国际主要经济体经济恢复增长,钢材价格上涨。3月末,国际钢材价格指数222.8点,同比上涨27.6%,较2010年底上涨24.0%。国内经济保持平稳运行,钢材市场价格总体波动上行,3月末,国内钢材价格指数131.95点,同比上涨8.9%,较2010年底上涨2.9%。

    报告期,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共生产生铁363万吨、粗钢384万吨及钢材361万吨(其中:本公司生产生铁325万吨、粗钢340万吨、钢材315万吨),同比分别增加约1.66%、1.35%及0.91%。报告期,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3.6%,主要系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9.62%,主要系原燃料价格上涨所致。

    目前,原燃料价格依然处于高位,使钢铁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公司将继续加大原燃料质量控制力度,及时调整原燃料用料结构,尽可能节约成本;在生产稳定顺行的基础上,继续对标挖潜,调整产品品种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努力保持各工序经济运行,从而实现全系统的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2010年年末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1)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07.56%,主要是由于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2) 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42.86%,主要是由于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3) 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减少50.85%,主要是由于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2010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3.60%,主要是由于本期间钢材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2.14%,主要是由于本期间原燃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4.83%,主要是由于本期间公司持有的股票价格上涨所致。

    (4)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043,497元,主要是由于本期间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5)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14%,主要是由于本期间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1.22%,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66%,主要是由于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8.87%,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建议201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11年6月15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201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投资重组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出资约人民币12.34亿元投资重组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该公司55%的股份。具体情况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1.8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马钢(合肥)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一名公司董事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作出的进一步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会议对该议案及该议案的第1至第9条均逐项审议并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修订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修订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七、审议通过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决定2011年6月15日上午九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将向股东周年大会提交。

    上述五、六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马钢办公楼十九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投资重组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审议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出资约人民币12.34亿元,购买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钢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6.6亿股,占长江钢铁本次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的55%。

    一、对外投资概述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27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出资约人民币12.34亿元,购买长江钢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6.6亿股,占长江钢铁本次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的5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亦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后,公司与长江钢铁原股东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协议”),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前,长江钢铁股东杜少荣先生、杜少华先生、韩仁宝先生、王安生先生、张治武先生(均为中国国籍),分别持有长江钢铁82.6%、10%、3.7%、1.85%、1.85%的股份。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长江钢铁55%的股份,杜少荣先生、杜少华先生、韩仁宝先生、王安生先生、张治武先生分别持有长江钢铁37.17%、4.5%、1.67%、0.83%、0.83%的股份。

    三、投资标的之基本情况

    1、长江钢铁简况

    长江钢铁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当涂县龙山桥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螺纹钢、圆钢、型钢、角钢、异型钢、扁钢、管坯钢、线材、棒材、黑色金属冶炼、钢坯、生铁、铁矿石、铁矿粉、废钢销售及进出口经营业务;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2、长江钢铁201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0.63亿元,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51,269.43260,536.58191,745.14
    净资产76,863.5472,808.1172,183.66
     2010年1-9月2009年2008年
    营业收入340,912.16372,246.82433,385.03
    净利润3,335.43667.841,300.56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江钢铁2010年9月30日评估后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0.63亿元,折价人民币10.1亿元。本公司现金出资约人民币12.34亿元,按长江钢铁2010年9月30日评估后净资产折价人民币10.1亿元确定的每股价格,购买长江钢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6.6亿股,占长江钢铁本次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的55%。本次投资金额约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52%。

    协议约定,长江钢铁本次增资扩股后,董事会由七位成员组成,本公司提名四位,杜少荣先生提名三位,董事长由本公司提名;监事会由三位成员组成,本公司提名一位,杜少荣先生提名一位,另一位由长江钢铁的职工代表出任,监事会主席由本公司提名。

    五、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加长江钢铁的本次增资扩股,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实施产品结构调整。长江钢铁的钢铁主业发展规划将纳入本公司钢铁主业总体规划,其正在实施的300万吨产能置换项目配套轧钢生产线及相应公辅设施将由本公司统筹考虑。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投资的风险分析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本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本次投资存在重大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增资扩股协议;

    2、董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订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2010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特别决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会议对本议案及本议案的第(1)至第(9)条均逐项审议及表决);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B、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C、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D、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E、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F、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一名公司董事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作出的进一步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修订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向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9、听取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

    四、登记方法(H股股东另行通知)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9:00-12:00,13: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红云女士 徐亚彦先生

    电话:0555-2888158

    传真:0555-2887284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附: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委托大会主席,或委任 (附注1)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于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依照下列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赞成(附注2)反对(附注2)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5.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2010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特别决议案赞成(附注2)反对(附注2)
    7.逐项审议及批准本议案及以下每项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上市场所  
    (6)担保条款  
    (7)决议的有效期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8.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修订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名(附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附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