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产业纵深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T1:汽车封面
  • T2:汽车公司
  • T3:汽车热点
  • T4:汽车动态
  • T5:钱沿
  • T6:视点
  • T7:聚焦
  • T8:广角
  •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11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1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01版:信息披露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1-002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44,706.6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30,633.8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04,470.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7,017,986.99元,扣除年度内已实施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7,578,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580,222.96元。本着既要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给予股东适当回报的原则,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5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472,500元,余156,107,722.9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0年,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1-004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11月3日以每股发行价格8.58元,发行了面值为1元的社会公众股4,7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55万元,扣除保荐费及券商承销佣金1,726.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028.58万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394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34.58万元。

    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09]第011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241.60元,其中:200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62.90万元,系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62.9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的资金11,762.90万元,该事项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希会审字[2009]1044号”审核报告。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478.70万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应有余额7,392.98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14.32元,比应有余额多121.34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为:

    1.用自有资金预先垫支的发行费用24.47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累计产生利息收入97.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共发生手续费支出0.5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6511008550180100509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为:360002663108093001。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

    651100855018010050918113,695,750.002,673,284.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360002663108093001276,590,000.0072,469,917.87
    合 计390,285,750.0075,143,201.92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09年12月3日,公司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及银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无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公司2010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62.90万元,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09)1044号”审核报告,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762.9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无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无使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634.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7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41.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未变更27,659.0027,659.0027,659.0015,488.7020,501.11-7,157.8974.12% 912.59
    2、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未变更10,000.009,975.589,975.582,990.009,740.49-235.0997.64% 650.66
    合计 37,659.0037,634.5837,634.5818,478.7030,241.60-7,392.9880.36% 1,563.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募集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利用商业信用,本公司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和质量保证金;

    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本公司未及时将所需运营资金转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购置机械施工设备及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累计投入的11,762.9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11,762.9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中:①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本年经营利润中因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而实现的利润金额;②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因招投标保证金支出与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节约的当期银行存款同期利息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现款采购材料成本降低3%形成的材料采购成本节约,可能形成的效益。

    附表2: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1-005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3日

    7、登记时间:2011年5月16日11:00-18:00时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8、审议《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朱春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 案表决意见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8《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1-001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姜德鑫、刘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报摘要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全文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342,562万元

    2、净利润8,71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1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11年盈利预测。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44,706.6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30,633.8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04,470.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7,017,986.99元,扣除年度内已实施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7,578,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580,222.96元。本着既要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给予股东适当回报的原则,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5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472,500元,余156,107,722.9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希会其字(2011)032号《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保荐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姜德鑫、刘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希会其字(2011)031号《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北新路桥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北新路桥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的年审会计事务所,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1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请提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