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1-027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良甫 | 董事 | 出差 | 肖会明 |
宋岭 | 独立董事 | 出差 | 郝震宇 |
易仁萍 | 独立董事 | 出差 | 何云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洪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润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12,904,895,882.85 | 9,667,969,237.81 | 3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740,839,618.32 | 6,592,425,387.17 | 2.25% |
股本(股) | 1,154,340,000.00 | 1,154,34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84 | 5.71 | 2.2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336,975,830.37 | 809,692,837.72 | 6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1,813,744.17 | 34,614,391.21 | 30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1,667,700.10 | 105,794,178.94 | 430.9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 | 0.20 | 145.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3 | 0.064 | 92.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3 | 0.064 | 92.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3% | 1.34%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 | 0.89% | 1.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8,289.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4,246.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709,199.66 | 主要是聚氯乙烯树脂套期保值业务持仓浮动盈亏。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99,182.33 | 主要是计提温泉县大库斯台水库捐赠支出2200万元。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260.9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49,552.06 | |
合计 | 4,104,740.1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7,5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2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 7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784,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603,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33,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5,706,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629,3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4,575,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261.52%,主要原因是中泰化学发行中期票据、华泰公司贷款、中泰矿冶信托贷款到位及销售产品收到现金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233.30%,主要原因是聚氯乙烯树脂套期保值业务持仓浮动盈亏较年初有所增加。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75.20%,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及棉浆泊行业开工率不高液碱客户欠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05.16%,主要原因是阜康能源一期、二期项目及中泰矿冶项目预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项目款。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07.43%,主要原因是阜康能源支付土地预付款所致。
6、存货较年初增长95.32%,主要原因是聚氯乙烯树脂库存增加,以备5月期货交割。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402.85%,主要原因是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211.43%,主要原因是生产规模增加需要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其中中泰矿冶增加信托贷款10亿元,华泰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4亿元。
9、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58.82%,主要原因是按合同约定预收产品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10、应缴税费较年初下降69.13%,主要原因是华泰公司年初有留抵税金6570万元,中泰矿冶有留抵税金1696万元。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473.25%,主要原因是未到合同付款期款项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偿还华泰公司长期借款1000万元。
13、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2005.88%,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上年专项储备基本用完,年初结余59万元,本期计提1455万元,本期使用258万元。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5.12%,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产量、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2011年1-3月销售聚氯乙烯树脂14.85万吨,比上年同期多销4.41万吨,1-3月聚氯乙烯树脂平均售价为7853元/吨(含税),比上年同期上升800元/吨。2011年1-3月销售烧碱14.06万吨,比上年同期多销5.70万吨,1-3月烧碱平均售价为2289元/吨(含税),比上年同期上升252元/吨。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7.02%,主要原因是主要产品产量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2011年1-3月完成聚氯乙烯树脂产量20.4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3%。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295.21%,主要原因公司主营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导致增值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4.27%,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产品销售量增加,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生产销售规模增加导致修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5.07%,主要原因是二季度交割期货使得PVC库存增加,使流动资金贷款增加,致利息费用增加。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74.02%,主要原因是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平仓收益和持仓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8、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9.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产品销售价格的涨幅大于成本的涨幅。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230.18%,主要原因是计提温泉县捐赠水库支出2200万元。
1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8.32%,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产品销售价格的涨幅大于成本的涨幅。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5.94%,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及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尚未有新政策出台,母公司所得税暂按25%税率计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09.70%,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13、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92.19%,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0.91%,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9.65%、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1554.71%。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0.18%,主要原因是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100%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21.52%等共同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42.44%,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购销合同 |
时 间 | 合同内容 | 金 额(万元) |
2011年1月 | 本公司与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石采购合同 | 34,515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电石采购合同 | 20,701.75 |
2011年1月 | 本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签订电石采购合同 | 33,120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石采购合同 | 103,250 |
2011年2月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钢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 | 15,000 |
重大运输合同 | ||
2011年1月 | 本公司与乌鲁木齐纵横源乌北站劳动服务中心签订货物发运合同 | 16,356 |
2011年1月 | 本公司与新疆亚欧铁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货物发运合同 | 31,320 |
重大工程合同 | ||
2011年1月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 75,800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2,000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4,000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签订土建和安装施工合同 | 20,321 |
2011年1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签订土建和安装施工合同 | 13,845 |
2011年1月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签订土建和安装施工合同 | 31,874 |
2011年2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0,600 |
2011年2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2,000 |
2011年2月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 310,000 |
2011年2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 151,000 |
2011年3月 | 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0,000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一季度华泰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热电装置两炉两机孤网运行,公司生产装1置保持了较高的开工率,一季度生产聚氯乙烯树脂20.46万吨,生产烧碱15.11万吨(含自用量)。聚氯乙烯树脂库存主要是用于二季度期货交割,其余为正常库存。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33,030万股于2011年4月20日解除限售。
3、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8亿元,于2011年2月18日到账,扣除手续费后到账金额7.88亿元,期限5年,利率6.12%。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8亿元,于2011年3月17日到账,扣除手续费后到账金额7.88亿元,期限5年,利率6.23%。
4、2011年4月本公司参股公司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事宜,本公司以5200万元收购了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新疆能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5、公司准东南黄草湖煤矿目前已完成部分专项报告及奇台县、昌吉州(除国土部门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正在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一期1500万吨/年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自2010年底起,已委托地质单位对井筒检查钻进行施工,计划井筒检查钻工作于今年5月底完成野外施工。公司南黄草湖煤矿所在的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目前尚在国家发改委审批中。
6、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一致行动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 | 遵守其所做的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中泰化学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 | 遵守其所做的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80.00% | ~~ | 330.0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270,494.6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控股子公司华泰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投产,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较上年同期产量有所增加,同时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1-025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于2011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李良甫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授权董事肖会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易仁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独立董事何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岭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郝震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计划在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洪欣先生、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孙润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在《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王洪欣先生、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孙润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该名单在《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洪欣先生、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孙润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确认每股收益指标。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股款交割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条件和解锁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未解锁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在《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洪欣先生、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孙润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待定,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1-026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于2011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计划在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在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该名单在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所确定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制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了有关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激励计划》和《激励名单》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