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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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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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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26版)

    注:①本表填列母公司持有的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股权情况。

    ②报告期损益和报告期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是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

    2010年2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后,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7.8.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7.8.7 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或期后事项

    1、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2010年2月10日、2010年6月2日及2010年10月20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基金管家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超越理财趋势掘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核心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募集资金分别为896,303,793.46元、1,421,051,240.25元、1,534,966,565.84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金额分别为26,105,935.73元、41,389,841.95元、44,707,764.05元;2011年3月23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募集资金为1,810,310,700.58元。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94号、证监许可[2010]183号、证监许可[2010]932 号和证监许可[2010]1650号文核准。此外,2011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262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设立长江证券超越理财经典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该计划尚未开始募集。

    2010年9月3日及2010年12月20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募集资金分别为195,432,814.57元、106,990,783.07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金额分别为9,306,324.50元、5,094,799.19元。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 966号、证监许可[2010]1463号文核准。此外,2011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100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设立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该计划正在募集中。

    2、公司相关物业处置情况

    2010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不低于专业机构评估价格处置公司上海汉口路130号房产。目前资产处置相关事项还在洽谈中,本报告期内已预收款项3,000万元。

    3、公司近三年分类评级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2008年分类评价工作中获评B类BB级券商,2009年和2010年均获评A类A级券商。

    4、公司公开增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1号”文的批复,公司2011年增发项目于2011年3月4日实施。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增发发行股份为2亿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6亿元,新增股份已于2011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71,233,839股,除63,310股高管持股限售外,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5、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2010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75号),核准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名称以香港注册机构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港币30,000万元。2011年1月11日,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工作完成,目前正在筹建过程中。

    6、公司设立光谷后援中心的进展情况

    2010年 4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光谷后援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投资预算签署有关合同,办理设立事项的相关手续。2010年7月13日,公司与武汉光谷金融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委托武汉光谷金融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工作如期进行。

    7、公司获得政府奖励情况

    根据武汉市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相关支持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武汉市政府的专项补贴2,400万元,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区域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本报告期内该项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已开展。

    8、公司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0年 6月,公司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74,438,270股,占公司总股本 8.03%)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5,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为 2010年5月 6日-2011年5月5日,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至本报告期末,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67,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予以质押。

    9、公司涉及盗版软件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涉及盗版软件的诉讼事项。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管理、监督的职能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并保障了公司依法合规运行。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2010年4月1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监事刘建波先生书面委托监事长金艳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和长江证券门户网站(www.cjsc.com.cn)。

    2、2010年4月9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0年8月6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监事宋求明先生书面委托监事长金艳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和长江证券门户网站(www.cjsc.com.cn)。

    4、2010年10月29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10年11月25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和长江证券门户网站(www.cjsc.com.cn)。

    6、 2010年12月11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和长江证券门户网站(www.cjsc.com.cn)。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十次董事会会议。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201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1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控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各组织、各机构均在授权范围内有序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没有发现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了定期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组织并依托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45家营业部进行常规审计,完成长江期货、公司营销管理平台等8个专项审计,组织实施了34家营业网点的装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送审金额3236.75万元,审定金额2796.55万元,审减440.2万元,审减率为13.60%。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方式,通过审阅、观察、抽样及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对公司运营管理的合规性和经营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评价。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认真执行了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真实、完整,未发现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执行失效而导致公司资产发生重大损失的情况。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其他的关联交易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需求,双方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始终把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经营理念。2010年度,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健全公司内部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合规建设、合规管理和合规操作,以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意识,以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已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环节,重点控制活动形成了有效的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总体上是有效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6、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议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则进行,变更后的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财务风险,不存在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0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1788万元,减少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41万元。

    7、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查,2009年11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全体股东配股募集资金净额32.02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及其它创新业务”、“加强公司网点建设”、“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适度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适度加大对参、控股公司的投入”以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交所相关指引,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内部审批与日常管理操作细则》,并能严格遵照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是安全有效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8、对公司业绩的意见

    截至报告期,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为12.83亿元,与2009年同期相比下降6.49%。公司董事会已就此情况进行说明,并刊登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业绩快报》(详见2011年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相关叙述真实,相关数据与经审计后数据差异幅度较小。

    9、对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的意见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及咨询等活动;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报纸,指定巨潮资讯网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10、对为长江承销提供担保承诺的意见

    2010年1月26日,上海证监局以《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0]49号)文件,同意公司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进行2亿元净资本担保,用于提高长江保荐净资本,弥补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不足,担保期限自上海证监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已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0年2月4日所做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对长江保荐净资本担保的公告》中进行了详尽披露。报告期内,该担保已到期终止。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及履行情况。

    11、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意见

    2010年,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到公司现场调研和电话沟通相结合的形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科学、合理、独立的决策,在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内部控制建设、薪酬体系、会计处理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持续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未发现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不当影响。

    12、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意见

    2010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2010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在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确定了2010年度审计的重点,并对审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审计结果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公允和独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就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财务负责人发表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各自职责,通过有效利用公司外部专家资源及内部管理人员经验,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合法性。

    三、监事会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检查公司财务:依法对公司资产及运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依法对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

    2、检查公司内控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将依托公司内控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核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重视并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和操作性,切实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对制度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和促进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3、依法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及时予以追究。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合并资产负债表

    9.2.2 合并利润表

    9.2.3 合并现金流量表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2.5 资产负债表

    (下转B128版)

    项 目2010年度2009年度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39,955,096.94174,580,722.16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3,001,727.0433,897,256.24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51,962,005.0838,991,697.22
    小 计-9,005,181.10101,691,768.70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1,650,456.293,353,391.48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412,614.08838,347.86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1,237,842.212,515,043.62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 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5. 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合 计-10,243,023.31104,206,8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