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方红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方红星、薛澜、高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方红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红星、薛澜、高文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编号:临2011-01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11年4月25日在沈阳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3名。因工作原因,监事胡爱民全权委托监事徐庆荣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藏田真吾全权委托监事徐庆荣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涂赣峰主持,会议审议并确认了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2010年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守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很强的进取精神,未见违反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员工利益的行为。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投入对公司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公司2010年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以公允的价格进行,并未损害公司利益。
6、监事会审阅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安全运行。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11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涂赣峰、胡爱民、藏田真吾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职工代表监事待选举产生后另行公告。
三、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0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九、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十、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十一、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涂赣峰,男,196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博士。现任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高校产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冶金高校产业协会理事长等职。
2、胡爱民,男,1973年出生,江西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士。胡爱民于1995年加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管理师、资产经营部投资并购主管等职,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兼首席项目经理。
3、藏田真吾,男,日本籍,1971年出生,明治大学法学学士,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法学硕士。藏田真吾于1999年加入阿尔派株式会社,曾任知识产权部法务课课长等职,现任阿尔派株式会社经营企画室法务课课长。
证券代码:600718 股票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1-01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 | 2011年预计金额 | 预计占2011年同类交易的比例 | 2010年度 分类别实际发生金额 | |
采购原材料或产成品 | 采购产成品 | 东软飞利浦 | 46,000 | 46,000 | 78% | 44,658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阿尔派 | 8,500 | 58,300 | 13% | 53,222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诺基亚西门子东软 | 15,6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东芝 | 14,2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大连职业学院 | 5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东软信息学院 | 1,1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成都职业学院 | 5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南海职业学院 | 2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Harman | 17,400 | ||||
系统集成或软件销售收入 | 宝钢集团 | 300 | ||||
销售原材料收入 | 东软飞利浦 | 2,200 | 2,200 | 3% | ||
提供劳务 | 房租及物业收入 | 东软飞利浦 | 1,400 | 2,200 | 23% | 4,779 |
房租及物业收入 | 阿尔派 | 800 | ||||
管理服务收入 | 东软飞利浦 | 300 | 2,500 | 0.5% | ||
培训费收入 | 大连职业学院 | 700 | ||||
培训费收入 | 东软信息学院 | 1,400 | ||||
服务费收入 | 东软信息学院 | 100 | ||||
接受劳务 | 支付服务费 | 盛京熙康公司 | 200 | 200 | 100% | 418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软飞利浦”)
1、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2、注册资本:2,96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东大软件园
4、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摄影装置(CT机)、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X线摄影装置(X线机)、超声诊断装置(B超)和影像管理系统、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零部件(不包括心电监护仪和打印机)、半散件产品(SKD)和全散件产品(CKD)、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与飞利浦于2004年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影像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其产品分别以“东软/Neusoft”、“Philips”的品牌,通过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和飞利浦各自的营销网络在国内和国际市场销售。东软飞利浦公司经营正常,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9,900万元
(二)阿尔派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合称“阿尔派”)
1、法定代表人:石黑征三
2、资本金额:25,920,599,127日元
3、注册地址:日本
4、主营业务:汽车音响及汽车通信系统产品的生产
5、关联关系:阿尔派株式会社持有本公司1.6339%的股权,其在中国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9512%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阿尔派株式会社创建于1967年,是世界高品质汽车多媒体制造领域的领导厂商,其股票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9,300万元
(三)诺基亚西门子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诺基亚西门子东软”)
1、法定代表人:Steven Shaw Kuang-Hwa
2、注册资本:7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园
4、主营业务:与移动通信平台有关的无线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以及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和运营咨询、服务、培训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46%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勇峰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诺基亚西门子东软公司经营正常,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5,600万元
(四)株式会社东芝及其子公司(合称“东芝”)
1、法定代表人:佐佐木则夫
2、注册资本:439,901,268,477日元
3、注册地址:日本
4、主营业务:数码产品业务、电子部件业务、基础设施业务、家电产品业务等
5、关联关系:株式会社东芝持有本公司0.6776%的股权。其全资子公司-东芝解决方案持有本公司4.7433%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株式会社东芝创建于1875年,其股票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主要面向株式会社东芝及其子公司(包括且不限于东芝解决方案株式会社、东芝PROCESS SOFTWARE株式会社、东芝情报系统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东芝IS中心、株式会社东芝数字媒体网络公司等)提供国际软件服务。东芝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4,200万元
(五)大连东软信息学院(简称“东软信息学院”)
1、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2、开办资金:34,419万元
3、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号
4、业务范围:高等学历教育
5、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学院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东软信息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及运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600万元
(六)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简称“大连职业学院”)
1、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2、开办资金:600万
3、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号
4、业务范围:高等职业教育
5、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学院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大连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及运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200万元
(七)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简称“成都职业学院”)
1、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2、开办资金:1,717万元
3、注册地址: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4、业务范围: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软件、网络技术、信息管理、数据库与电子商务应用的高等职业教育。
5、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学院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成都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及运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500万元
(八)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简称“南海职业学院”)
1、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2、开办资金: 2,340万元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软件科技园
4、业务范围:全日制类IT专科学历教育,开展IT类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
5、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学院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南海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及运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00万元
(九)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及其子公司(合称“Harman”)
1、法定代表人:Dinesh C. Paliwal
2、授权股本:6,944万股
3、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4、主营业务:音响产品和电子系统的研发、生产及营销
5、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创建于1980年,是全球领先的家庭、车载、随身音响和资讯娱乐解决方案提供商,其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公司主要面向Harman提供国际软件服务。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7,400万元
(十)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集团”)
1、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2、注册资本:人民币5,108,262.1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
4、主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
5、关联关系:宝钢集团持有本公司9.9249%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宝钢集团是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00万元
(十一)辽宁盛京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京熙康公司”)
1、法定代表人:裴冬梅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6号B3楼309室
4、主营业务:健康科技项目开发:健康档案管理;保健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上述经营项目不含医疗诊治)。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参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该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勇峰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目前盛京熙康公司经营正常,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7、与该关联人201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签署情况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本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一)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产成品,主要是公司向东软飞利浦采购CT、MRI、X线机、B超等四大医学影像设备。东软飞利浦为公司上述四大医学影像设备的生产制造基地,公司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以“东软/Neusoft”的品牌对客户销售上述产品,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医疗系统业务持续、规模化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商品,主要是与阿尔派、Harman、东芝、诺基亚西门子东软发生的。公司充分利用在软件开发方面的优势,在汽车音响、导航、行业解决方案等领域为阿尔派、Harman、东芝提供软件产品,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持续的收入来源,保证和推动了公司国际软件业务的发展。公司向诺基亚西门子东软提供移动通信领域的解决方案产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电信行业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三)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是公司利用自身的固定资产资源为各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获得了稳定的收入。并且,公司作为东软信息学院、大连职业学院的校外主要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基地,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师培训提供服务,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四)公司所接受的关联人劳务服务,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的需要。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召开了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类别分别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采购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关联交易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积仁回避表决。
2、关于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积仁、石黑征三、王勇峰、恩地和明等4人回避表决。
3、关于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积仁、石黑征三等2人回避表决。
4、关于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积仁、王勇峰等2人回避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以上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公允的价格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18 股票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1-01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25日 9:00-11: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8日
●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会议中心
●会议方式:现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25日 9:00-11:00
3、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会议中心
4、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 否 |
2 | 2010年度报告 | 否 |
3 | 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 否 |
4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5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6 |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否 |
7 | 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8 |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否 |
9 |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0 |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1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2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议案 | 否 |
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5月18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5月19日至5月23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须持有股东大会登记表、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法人股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联系人:张龙、赵昕
电话: 024-83662115
传真: 024-23783375
通讯地址:沈阳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股东大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股东大会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号码/单位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股):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二○一一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所附指示意见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意见,受托人有权届时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单位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 |||
2 | 2010年度报告 | |||
3 | 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 |||
4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5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 |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9 |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 |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2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议案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