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业绩受冲击大
⊙记者 王晓宇 ○编辑 全泽源
一纸会计准则的调整公文“抽紧”了去年上市的349家公司全年业绩。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赶在众上市公司年报大戏拉响前发布调整会计准则的意见。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第七条,上市公司的发行费用将“区别对待”。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执行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
上述费用属于非常性损益项目并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涉及金额大部分在300万以上。主板上市的36家公司由于净利润基本超过1亿元,受影响并不明显;但对那些年盈利不过数千万的中小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而言,杀伤力颇大。数十家公司调低当年盈利预期,那些本已收成欠佳的公司更是雪上加霜。
由于发行费用当期计提而对净利润产生“致命一击”的典型公司是科冕木业。该公司的路演等发行费用高达750万元,上述费用扣除所得税后调低公司税后净利润562万元,在该公司2010年的净利润中占比高达49%。上述费用的计提同样也导致长城集团当年的净利润大幅缩水,路演等费用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之比达36%。按此测算,鼎泰新材、康耐特等公司所受的影响也都超过15%。
部分公司适逢行业不景气或原材料价格上升等而致营收下滑,但发行费用的当期计提更是让这类公司“祸不单行”。如安诺其扣税后的其他发行费用在去年净利润中虽然不足10%,但由于去年公司营收下滑从而加剧盈利缩水,当期净利同比下降超4成。与安诺其“同病相怜”还有齐星铁塔等多家上市公司。
另外,业绩增长良好的公司同样也受到财政部新规的影响,这主要表现为公司成长性有所“打折”。例如,海兰信称,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增加管理费用323万。由此可知,计提路演等发行费用导致该公司去年净利润同比增幅下降近10%。
尽管财政部新规导致了部分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但有资深会计专家认为,将路演及财经公关等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避免发行主体的铺张浪费,减小投资者投资的成本,同时可以部分减少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