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445.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8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因注册资本变动而需要的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具体事宜。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445.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刘红霞女士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徐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