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7版)
(2)竞争格局
a.调味食品行业
经过近年的扩产发展,美味鲜已经逐步从一个地方品牌,发展为全国行的知名品牌。但国内其他有一定规模的调味品企业,也纷纷走上扩张之路。美味鲜公司以酱油为重点,打出“厨邦”高端品牌,,利用企业品牌、技术、营销网络、人才优势,扩充产品品类,从竞争中取得一定领先优势。
b.房地产行业
中山市作为珠三角地区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外来投资快速增长、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中山经济有望保持持续的健康发展增长。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房地产企业纷纷进驻,分享中山房地产市场。这将不可避免地加剧中山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作为行业新军,公司房地产业务遭遇严峻的挑战。但是拥有一定土地储备、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且占据较佳区位优势的中汇合创房地产公司而言,通过开展有效运作,有望在中山房地产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c.新能源动力电池
目前国内从事镍氢动力电池生产制造的企业不多,中炬森莱公司凭借技术的优势,已在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化中占据领先,为国内多家整车生产厂配套。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实,依靠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森莱公司可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规模,在行业中继续保持领先。
2、发展机遇
(1)经过7年的扩产,美味鲜调味食品公司以形成了50万吨产能,并逐步发展成全国知名的品牌企业,具备了大规模发展的基础。美味鲜公司有望抓住机遇,在中国调味品市场的发展中,逐步提高市场份额,成为中国最有竞争力的调味品生产企业
(2)广珠城际轨道已在2010年下半年开通,城轨中山站在未来3~5年必将成为聚集人流、物流的交通枢纽。公司将抓住中山站商住地开发建设的最佳时机,推动商住地的整体有序开发,取得有效的盈利模式,实现可复制的持续发展。
3、拟建设的项目
(1)美味鲜公司扩产工程第四期项目,预计投入资金2亿元,由本公司自主开发建设,于2011年3月动工,预计在2012年下半年竣工投产。
(2)中炬森莱公司镍氢动力电池扩产项目,由本公司自主开发建设,国家政策调整,对镍氢电池的扶持力度减少,镍氢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森莱公司3.63亿安时动力电池扩产项目并未开展。2011年,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强化内部管理,在时机成熟时,启动镍氢动力电池扩产项目。
(3)中山站商住地首期工程,在2011年下半年动工,建设面积约9万平方米,项目可在2012前开盘销售。
4、2011年度经营计划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公司各项业务承前启后,取得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继续集中资源,扶持重点项目加快发展;大力开展资本运营,拓展公司持续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赢利能力。
2011年的主要工作是:
1、通过增资扩股等措施,继续支持美味鲜后续扩产工程,加强品牌、营销网络的建设,推进产业链的横向扩张,探索异地扩产,巩固企业在同行中的领先地位,向做中国最好的继续迈进。
2、抓好中汇合创首期项目开盘,打响“头炮”;找准定位,做好地块整体规划,加速后期工程开工;建设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构筑核心竞争力,使异地房地产开发业务成为可能。
3、继续跟踪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逐步推进动力电池扩产项目,培育科研技术力量,使企业在未来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4、大力开展资本运作,跟进村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与筹建;利用公司社会资源,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挖掘农商行、信托等优质进行投资,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5、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做好资本市场证券投资,进一步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
6、加强下属核心企业内部管理,创新激励机制,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7、促进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2011年的经营目标是: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亿元;
实现净利润1.1亿元,比2010年增长12%。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2011年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为完成2011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在美味鲜健康食品、中山站房地产开发以及森莱动力电池等业务均需要增加投入,另公司开展创业投资和其他业务也需预留一定资金。预计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及市场融资等途径和方式来解决。
6、主要风险因素及对策
(1)政策风险
1)房地产政策风险
随着 2009 年下半年以来房价快速反弹后急剧上涨,2010 年迎来了房地产发展史上最严厉的调控:1 月 10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房价上涨势头并未因此遏制,国务院又在 4 月 17 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简称“新国十条”)。房价经过短暂的小幅下跌,在9 月份房价再度开始上涨,9 月 29 日国家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简称“新国五条”),措施包括提高首付比例、限制外地户籍人士购房和以家庭为单位的二套住房限购令等。2010 年为抑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和通胀水平,央行 2010 年 6 次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实施了两次加息;2011年来又继续要求各地方政府制订房地产价格调控目标。未来国家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利用行政、市场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的需求和供给进行调节,将成为一种常态。这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国家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a.2010年5月3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通知把新能源汽车定义为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而非插电式的混合动力汽车排除在新能源汽车之外;《通知》提出将在5 个试点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5 万元,对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6 万元。
b.同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c.10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新能源汽车产业纳入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d.《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征求意见稿):到2015 年新能源汽车初步实现产业化,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 万辆以上,中/ 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 万辆;到2020 年,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0 万辆,中/重混合动力乘用车年产销量达到300万辆。
从上述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是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的节能汽车将作为市场的过渡产品,在未来10年内具有一定的生命力;目前从混合动力汽车用镍氢电池所能享受的政府补贴来看,仅有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3000元补贴。支持的力度大大低于公司的期望。公司2009年拟开展的3.63亿安时镍氢动力电池总成扩产计划,有可能因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而搁浅。
(2)市场风险
公司食品、电池等业务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明显,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压力;另外随着相关项目扩产工程的竣工,可能出现新增需求不足而影响项目的效益。
(3)技术风险
公司下属中炬森莱公司在镍氢动力电池的研发虽有一定优势,但由于新能源产业技术更新较快,在产业化过程中,森莱公司拥有技术优势的镍氢电池可能会被其他产品替代。
(4)资金风险
公司在后续的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可能面临财务费用增加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的财务风险。
(四)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此前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为: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笔金额为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以及其余应收款项,统一按期末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6%计提坏账准备。
从2010年元月1日起,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普遍做法,并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公司拟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除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仍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以及其余应收款项,由余额百分比法改为账龄分析法,即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5%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50% |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适用于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报表期初数。2010年年末根据应收款项的金额,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包括资产减值损失及相应调整的递延资产所得税,合计减少当期净利润235万元。
除此以外,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对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 | 5,000 | 已投入完毕 | 2010年实现净利润6,785万元 |
对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的投资 | 17,000 | 已投入完毕 | 2010年实现净利润6,785万元 |
中山市中炬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 | 已成立 | 2010年实现净利润0.2万元 |
广东中大一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已投入600万元 | 未体现 |
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已投入1000万元 | 未体现 |
6.5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目前,美味鲜公司扩产项目已完成了三期投资,还需投入资金开展四期工程及后续扩建;随着产量的扩大,企业需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生产营销的需要。另外,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创业投资、村镇银行等相关领域,公司2011年需要预留资金进行投资。公司发展仍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因此,201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未分配利润资金的使用计划:补充美味鲜、中炬森莱等下属企业扩产投资及其他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出售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0年10月18日 | 75 | 否 | 是 | 是 |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15,7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15,7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24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 金额 | 委托期限 | 报酬确 定方式 | 实际 收益 | 实际收 回金额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2009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3日 | 1,770 |
其中:截止报告期末,逾期未收回的委托理财本金和收益累计0元。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况 |
本公司与轻轨公司的征地合同纠纷 | 2,345.5905 | 已达成协议 | 2、城际轨道红线外两侧各10米的防护绿带产权归本公司所有,对应土地面积为44.9亩,本公司实际转让给轻轨公司的土地面积为45.8亩。本公司将不再诉求轻轨公司支付剩余征地款2,345.590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3、防护绿带44.9亩土地计入公司房地产项目可开发的土地面积,公司根据广珠轻轨中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绿地率指标,调整可开发的房地产的建筑密度。 | 已完结 |
本公司与创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 476.45286 | 已达成协议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0年10月15日作出调解协议:1、创峰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欠本公司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366.5022万元。2、弘上公司对创峰公司尚欠本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109.95066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创峰公司还应以366.502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计付利息给本公司。3、案件受理费27510元,由被告创峰公司、弘上公司承担。 | 对方尚未支付欠款 |
本公司与创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 51.60389 | 已达成协议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0年10月15日作出调解协议:1、弘上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欠本公司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39.6953万元。2、创峰公司对弘上公司尚欠本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11.90859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弘上公司还应以39.6953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计付利息给本公司。3、案件受理费5468元,由被告弘上公司、创峰公司承担。 | 对方尚未支付欠款 |
一、本公司诉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轻轨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轻轨公司不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经广东省高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轻轨公司于2010年3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涉案城轨设计红线外两侧各10米的防护绿带所属土地使用权权属归本公司。轻轨公司同意委托本公司负责涉案设计红线范围内(20.4米宽)的绿化,费用由本公司自负,相关绿化需符合规划要求且不得影响铁路交通安全及运营。上述涉案设计红线范围内(20.4米宽)的绿化在土地使用权人需要使用时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处分,本公司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轻轨公司应于收到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防护绿带补偿费人民币1,700万元。该笔款项已经由中山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保管,轻轨公司承诺委托中山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按照上述期限支付给本公司。
3、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9,080元由本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轻轨公司负担。
4、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之日起生效。
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轻轨公司补偿款1,700万元,公司期内增加营业外收入1,700万元。至此,本诉讼事项完结。
二、根据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的本公司于2010年1月诉被告一创峰包装(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峰公司”)、被告二弘上卫生用品(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上公司"),内容为:本公司与创峰公司、弘上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请求创峰公司立即向本公司支付自2010年1月起至搬离之日止的厂房宿舍租金、物业管理费、电梯租金,暂计至2010年7月的款项为258.874721万元,按拖欠金额日千分之四向本公司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另外弘上公司对创峰公司所负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的《传票》和《受理案件通知》,本案在2010年10月11日进行开庭审理;2010年10月15日收到中山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协议,1、创峰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欠本公司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366.5022万元。2、弘上公司对创峰公司尚欠本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109.95066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创峰公司还应以366.502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计付利息给本公司。3、案件受理费27510元,由被告创峰公司、弘上公司承担。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创峰公司需支付的款项。
三、根据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的本公司于2010年1月诉被告一弘上卫生用品(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上公司")、被告二创峰包装(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峰公司"),内容为:本公司与弘上公司、创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请求弘上公司立即向本公司支付自2010年2月起至搬离之日止的厂房宿舍租金、物业管理费、电梯租金,暂计至2010年7月的款项为27.78671万元,按拖欠金额日千分之四向本公司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另外创峰公司对弘上公司所负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的《传票》和《受理案件通知》,本案在2010年10月11日进行开庭审理;2010年10月15日收到中山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协议, 1、弘上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欠本公司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39.6953万元。2、创峰公司对弘上公司尚欠本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11.90859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弘上公司还应以39.6953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计付利息给本公司。3、案件受理费5468元,由被告弘上公司、创峰公司承担。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弘上公司需支付的款项。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 价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000599 | 青岛双星 | 57,300,000 | 1.17 | 33,954,200 | 可供出售 | 定向增发 | ||
合计 | 57,300,000 | / | 33,954,200 | / | /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买卖 方向 | 股份名称 | 期初股份 数量 | 报告期买入/卖出 股份数量 | 期末股份数量 | 使用的资金数量 | 产生的投资收益 |
卖出 | 青岛双星 | 9,000,000 | 2,860,000 | 6,140,000 | 22,452,439.09 | 6,034,491.05 |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867,271.08元。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25%的股权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八(一) | 272,977,301.42 | 234,678,984.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八(二) | 1,174,115.17 | 1,208,837.97 |
应收票据 | 八(三) | 284,264.00 | |
应收账款 | 八(四) | 47,116,631.48 | 33,121,058.14 |
预付款项 | 八(五) | 189,989,918.14 | 239,306,473.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八(六) | 8,310,197.54 | 8,250,643.8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八(七) | 962,442,263.93 | 881,644,914.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2,010,427.68 | 1,398,495,176.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八(八) | 131,105,171.37 | 191,291,904.08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八(十) | 66,195,994.80 | 62,222,363.58 |
投资性房地产 | 八(十一) | 653,597,584.03 | 674,687,160.19 |
固定资产 | 八(十二) | 404,355,896.67 | 192,398,890.61 |
在建工程 | 八(十三) | 80,286,468.36 | 123,937,095.67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八(十四) | 74,225,408.92 | 77,555,799.9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八(十五) | 2,292,344.49 | 2,292,344.49 |
长期待摊费用 | 八(十六) | 7,136,285.71 | 1,862,681.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八(十七) | 13,811,126.50 | 11,551,740.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3,006,280.85 | 1,337,799,981.33 | |
资产总计 | 2,915,016,708.53 | 2,736,295,157.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八(二十) | 221,600,000.00 | 253,89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八(二十一) | 40,561,083.77 | 8,785,380.51 |
应付账款 | 八(二十二) | 184,288,596.34 | 113,667,407.75 |
预收款项 | 八(二十三) | 62,850,047.53 | 17,322,161.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八(二十四) | 25,084,687.42 | 33,548,992.47 |
应交税费 | 八(二十五) | 29,305,776.62 | 6,704,492.96 |
应付利息 | 306,460.00 | 389,730.00 | |
应付股利 | 1,832,355.32 | 1,832,355.32 | |
其他应付款 | 八(二十六) | 86,939,152.83 | 69,168,916.44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八(二十七) | 55,222,222.27 | 45,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7,990,382.10 | 550,309,437.1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八(二十八) | 265,000,000.00 | 30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八(二十九) | 7,312,000.00 | 7,260,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八(十七) | 131,413.79 | 10,055,514.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八(三十) | 1,090,416.67 | 1,838,888.8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3,533,830.46 | 324,154,403.15 | |
负债合计 | 981,524,212.56 | 874,463,840.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八(三十一) | 796,637,194.00 | 724,215,631.00 |
资本公积 | 八(三十二) | 292,618,135.63 | 318,621,233.48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八(三十三) | 186,557,569.52169,920,416.11 | 156,308,123.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八(三十四) | 424,697,413.66441,334,567.07 | 425,560,854.8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82,049.80 | -1,372,203.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9,128,263.01 | 1,623,333,640.1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4,364,232.96 | 238,497,676.9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3,492,495.97 | 1,861,831,317.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15,016,708.53 | 2,736,295,157.33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024,169.20 | 38,449,144.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25,655.17 | 1,100,152.97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二十三、(一) | 9,982,111.85 | 7,275,899.99 |
预付款项 | 153,227,226.87 | 151,842,848.46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二十三、(二) | 174,596,972.95 | 85,040,585.30 |
存货 | 8,855,670.00 | 9,099,369.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7,811,806.04 | 292,808,001.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二十三、(三) | 1,002,036,045.80 | 961,062,414.58 |
投资性房地产 | 618,681,891.57 | 638,604,320.42 | |
固定资产 | 6,940,787.98 | 6,314,485.72 | |
在建工程 | 719,534.24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95,325.28 | 1,862,681.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83,436.88 | 12,518,891.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44,437,487.51 | 1,621,082,328.06 | |
资产总计 | 2,042,249,293.55 | 1,913,890,329.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1,600,000.00 | 238,09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74,543.34 | 904,925.08 | |
预收款项 | 37,382,635.63 | 3,232,466.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46,105.99 | 6,762,555.91 | |
应交税费 | 12,519,404.87 | 3,130,269.51 |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832,355.32 | 1,832,355.32 | |
其他应付款 | 130,912,275.55 | 117,121,848.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4,167,320.70 | 371,074,420.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1,413.79 | 125,038.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0,131,413.79 | 110,125,038.24 | |
负债合计 | 484,298,734.49 | 481,199,458.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96,637,194.00 | 724,215,631.00 | |
资本公积 | 309,240,227.82 | 309,240,227.82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9,920,416.11 | 156,308,123.8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2,152,721.13 | 242,926,888.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7,950,559.06 | 1,432,690,870.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42,249,293.55 | 1,913,890,329.15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277,921,262.82 | 959,526,859.37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八、(三十五) | 1,277,921,262.82 | 959,526,859.3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89,927,446.88 | 915,998,512.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八、(三十五) | 905,825,627.57 | 699,875,702.6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八、(三十六) | 10,350,029.73 | 10,202,893.59 |
销售费用 | 八、(三十七) | 113,530,061.31 | 84,784,779.27 |
管理费用 | 八、(三十八) | 130,840,864.36 | 101,337,520.07 |
财务费用 | 八、(三十九) | 22,825,182.66 | 18,455,502.69 |
资产减值损失 | 八、(四十二) | 6,555,681.25 | 1,342,114.2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八、(四十) | 25,502.20 | 385,375.0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八、(四十一) | 14,318,601.85 | 14,411,803.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03,940.22 | 491,802.63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337,919.99 | 58,325,525.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八、(四十三) | 22,577,007.00 | 29,550,072.85 |
减:营业外支出 | 八、(四十四) | 3,836,970.69 | 2,215,440.1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967,124.44 | 285,868.8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077,956.30 | 85,660,157.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八、(四十五) | 20,100,597.99 | 15,361,417.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977,358.31 | 70,298,739.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8,264,700.58 | 68,655,486.29 | |
少数股东损益 | 2,712,657.73 | -1,652,030.65 | |
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 3,295,284.23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233 | 0.086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233 | 0.0862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八、(四十六) | -32,859,046.31 | 52,604,582.78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68,118,312.00 | 122,903,322.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251,755.94 | 109,838,928.8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33,443.94 | 9,769,109.62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142,854,492.72 | 84,698,676.04 | |
减:营业成本 | 二十三、(四) | 142,854,492.72 | 84,698,676.0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190,997.95 | 9,127,837.83 | |
销售费用 | 875,644.08 | 499,176.96 | |
管理费用 | 31,083,565.04 | 28,007,390.12 | |
财务费用 | 15,011,116.82 | 17,585,361.92 | |
资产减值损失 | 8,658,182.28 | 892,620.5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502.20 | 438,875.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十三、(五) | 107,450,540.87 | 15,444,083.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03,940.22 | 491,802.6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105,453.12 | -8,032,953.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520,509.55 | 17,924,090.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19,648.28 | 1,743,817.9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7,429.26 | 29,614.8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2,406,314.39 | 8,147,319.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6,283,391.61 | 716,972.5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122,922.78 | 7,430,346.47 | |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6,122,922.78 | 7,430,346.47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96,628,112.37 | 1,111,281,532.6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2,626.53 | 92,706.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四十七) | 71,832,226.87 | 21,857,414.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8,702,965.77 | 1,133,231,653.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2,294,714.63 | 767,627,628.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655,921.46 | 99,656,614.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069,949.88 | 73,975,690.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四十七) | 153,702,689.97 | 146,950,154.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5,479,976.58 | 1,088,210,088.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979,689.83 | 45,021,565.5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3,812,471.02 | 2,365,104,166.1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838,382.06 | 1,087,407.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9,800,071.32 | 376,850.7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5,982,597.9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1,450,924.40 | 2,452,551,022.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094,458.72 | 219,350,378.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4,816,284.31 | 2,441,9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910,743.03 | 2,661,340,378.6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59,818.63 | -208,789,355.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9,400,000.00 | 521,89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四十七) | 52,000.00 | 1,2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452,000.00 | 523,0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1,690,000.00 | 388,8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210,819.42 | 26,154,425.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4,900,819.42 | 415,044,425.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48,819.42 | 108,045,57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034.19 | -3,825.6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298,316.95 | -55,726,040.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678,984.47 | 290,405,025.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977,301.42 | 234,678,984.47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051,747.07 | 95,059,100.0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17,024.76 | 390,455.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368,771.83 | 95,449,556.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916,066.87 | 30,201,547.6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228,248.85 | 19,338,512.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57,055.81 | 16,088,892.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554,736.54 | 31,022,341.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056,108.07 | 96,651,294.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12,663.76 | -1,201,738.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 | 159,710,069.5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6,407.11 | 2,599,871.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4,591,270.12 | 1,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477,677.23 | 162,311,541.2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05,569.59 | 41,365,697.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000,000.00 | 8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905,569.59 | 130,365,697.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72,107.64 | 31,945,844.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1,600,000.00 | 358,09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600,000.00 | 358,0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8,090,000.00 | 370,8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819,746.59 | 15,976,209.7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909,746.59 | 386,866,209.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09,746.59 | -28,776,209.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6.3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75,024.81 | 1,967,289.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49,144.39 | 36,481,854.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024,169.20 | 38,449,144.39 |
法定代表人:熊 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 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斌
(下转B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