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孙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化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小蕾 |
公司负责人: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化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889,667,898.00 | 14,440,277,354.00 | 3.1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263,064,608.00 | 10,321,136,625.00 | -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5 | 3.07 | -0.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5,227,589.00 | 4.1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29 | 4.0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1,763,183.00 | 291,763,183.00 | 2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7 | 0.087 | 2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 | 0.086 | 28.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7 | 0.087 | 29.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4 | 2.84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2.81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1,770 | 处置固定资产之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6,556 | |
所得税影响额 | -952,0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3,430 | |
合计 | 3,049,6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4,54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4,470,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 5,141,59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3,836,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29,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潮泉 | 2,655,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624,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33,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燕 | 2,28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58,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1年1月1日 |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 注释 | |
合并 | 合并 | 金额 | % | ||
货币资金 | 1,365,004,588 | 995,350,038 | 369,654,550 | 37% | (1) |
应收账款 | 2,981,876 | 1,621,936 | 1,359,940 | 84% | (2) |
应收票据 | 0 | 608,000 | (608,000) | -100% | (3) |
预付款项 | 26,704,708 | 11,683,182 | 15,021,526 | 129% | (4) |
其他应收款 | 317,200,062 | 211,539,270 | 105,660,792 | 50% | (5) |
在建工程 | 169,706,465 | 111,124,225 | 58,582,240 | 53% | (6) |
长期应收款 | 80,630,871 | 80,630,871 | (7)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500,000,000 | (300,000,000) | -60% | (8) |
应付票据 | 53,343,249 | 40,000,000 | 13,343,249 | 33% | (9) |
应付账款 | 317,811,763 | 461,661,874 | (143,850,111) | -31% | (10) |
应付职工薪酬 | 517,421 | 800,929 | (283,508) | -35% | (11) |
应付利息 | 13,499,942 | 31,151,930 | (17,651,988) | -57% | (12) |
应付股利 | 349,835,200 | 349,835,200 | (13) | ||
其他应付款 | 298,154,357 | 172,692,855 | 125,461,502 | 73% | (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0,000,000 | 1,000,000,000 | 500,000,000 | 50% | (15) |
利润表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3月31日 |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 注释 | |
合并 | 合并 | 金额 | % | ||
管理费用 | (59,620,853) | (45,725,806) | (13,895,047) | 30% | (16) |
投资损失 | (10,301,682) | (30,909,142) | 20,607,460 | -67% | (17) |
营业外支出 | (780,130) | (2,350) | (777,780) | 33097% | (18) |
(1) | 货币资金 | 主要因公司日常经营收入积累。 |
(2) | 应收账款 | 主要因子公司投资公司应收款增加所致。 |
(3) | 应收票据 | 主要因子公司投资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4) | 预付款项 | 主要是子公司投资公司项目开工导致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5) | 其他应收款 | 主要因子公司投资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6) | 在建工程 | 主要因子公司投资公司雪野湖工程成本增加和济莱路项目开工所致。 |
(7) | 长期应收款 | 主要是章丘投资公司绣源河流域综合治理(BT)项目进度款。 |
(8) | 短期借款 | 主要是母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9) | 应付票据 | 主要因母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10) | 应付账款 | 主要因母公司支付到期工程款所致。 |
(11) | 应付职工薪酬 | 主要因本年度计提工会经费减少所致。 |
(12) | 应付利息 | 主要因母公司偿还到期短期融资劵利息减少所致。 |
(13) | 应付股利 | 主要因母公司计提股利所致。 |
(14) | 其他应付款 | 主要因母公司代收通行费收入增加所致。 |
(1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主要因母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劵增加所致。 |
(16) | 管理费用 | 主要因母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17) | 投资损失 | 主要因联营公司潍莱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
(18) | 营业外支出 | 主要因子公司润元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行政许可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审查,尚待核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承诺1:在股改方案获得通过,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承诺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成如下提案:公司向股东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 承诺1履行情况:截止2007年4月24日,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截止本报告期末,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流通的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承诺2履行情况:截止到本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会议决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共计分配349,835,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48,007,14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公告刊登于2011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 个月内完成上述现金分红的派发事项。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亮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1-017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1年4月28日在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福高速德齐北段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与中国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公司”)以路桥资产“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
公司将合法拥有的京福高速公路德齐北段划分两段,以其路面资产为标的资产分两期出售给中飞公司,融资总金额19亿元,中飞公司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租期5年。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期向中飞公司支付租金,公司继续保持对京福高速德齐北段的管理权与运营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以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回购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的收费权质押给融资银行,以担保租金还款来源。
其中首次融资10亿元,租赁公司安排费300万元,银行利率较基准利率下浮2%,二期融资9亿元,租赁公司安排费为270万元,银行利率按当期市场利率确定。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元公司”)是由公司与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石化”)于2001年1月5日共同出资设立,从事石油制品零售业务。润元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60%,山东石化出资400万元,持股40%。2008年10月,因润元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分别对润元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400万元,山东石化增资1600万元,增资后润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公司持股60%,山东石化持股40%。
润元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向公司分红达1723.36万元。
鉴于,润元公司从事的石油制品零售业务在公司所占业务比重较小,近两年一直处于亏损边缘,且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盘活润元公司资产,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同业竞争,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润元公司60%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石油制品零售业务。转让价格为由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即人民币3301.0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潍坊分公司办公用房需求,公司决定购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高速·仁和大厦12层至16层办公楼,面积为4343.22㎡,单价5000 元/㎡,总价款2171.61 万元;地下车位18个,单价8万元/个,总价款144万;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约117.26万元;装修费用约319.82万元;上述购置办公用房总价款为2752.69万元。高速·仁和大厦由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于2010年12月竣工。该大厦共17层,地下2层,为商用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自2008年8月21日至2047年6月29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1-018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关联法人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高速·仁和大厦12层至16层办公楼,面积为4343.22㎡,单价5000 元/㎡,总价款2171.61 万元;地下车位18个,单价8万元/个,总价款144万;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约117.26万元;上述购置办公用房总价款为2432.87万元。
2、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是为解决公司潍坊分公司办公用房需求,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交易概述
1、为解决公司潍坊分公司办公用房需求,公司决定购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高速·仁和大厦12层至16层办公楼,面积为4343.22㎡,单价5000 元/㎡,总价款2171.61 万元;地下车位18个,单价8万元/个,总价款144万;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约117.26万元;上述购置办公用房总价款为2432.87万元。
2、因交易方高速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临时)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 关联方介绍
高速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高速置业的基本情况:
(1)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6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京平
(4)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须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位山东省潍坊市的高速·仁和大厦,该大厦由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于2010年12月竣工。该大厦共17层,地下2层,为商用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自2008年8月21日至2047年6月29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决定向关联法人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高速·仁和大厦12层至16层办公楼,面积为4343.22㎡,单价5000 元/㎡,总价款2171.61 万元;地下车位18个,单价8万元/个,总价款144万;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约117.26万元;上述购置办公用房总价款为2432.87万元。
2、公司本次购置办公用房价格按照该楼盘市场公开价格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潍坊分公司办公用房需求,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乐清、刘瑞波、孙国茂、朱蔚丽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交易行为公允合理
公司本次购置办公用房价格按照该楼盘市场公开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会议表决程序合规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据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办公用房购置协议,交易价格按照该楼盘市场公开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定价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1-019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器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元公司”)60%股权转让给服务区公司。交易价格为由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即人民币3301.0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区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盘活润元公司资产,减少公司与高速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交易概述
1、鉴于,润元公司从事的石油制品零售业务在公司所占业务比重较小,近两年一致处于亏损边缘,且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盘活润元公司资产,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同业竞争,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润元公司60%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石油制品零售业务。交易价格为由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即人民币3301.0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因交易对方服务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临时)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长孙亮、副董事长王化冰、董事李航、罗楚良、王云泉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4、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服务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服务区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12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敏
(5)注册资本:肆亿叁仟捌佰伍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交通工程设施、器材的生产、销售、施工;绿化施工;服装及日用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广告业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餐饮、住宿、加油服务、汽车修理、润滑油、副食、酒、食品、饮料、烟(零售)、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药品的销售及物业管理,刻字、打印、苗木、花草、蔬菜种植和渔业、畜牧养殖、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桶装、瓶装(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8日)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润元公司60%的股权。润元公司是由公司与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石化”)于2001年1月5日共同出资设立,从事石油制品零售业务。润元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60%,山东石化出资400万元,持股40%。2008年10月,因润元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分别对润元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400万元,山东石化增资1600万元,增资后润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公司持股60%,山东石化持股40%。
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润元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501.81万元,公司持有的润元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为3301.0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润元公司60%股权。甲方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就转让润元公司60%股权事项达成协议,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润元公司6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有偿受让上述股权,润元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交易价格为由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即人民币3301.09万元。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润元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501.81万元,甲方持有的润元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为3301.09万元。
3、乙方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乙方受让转让股权后,润元公司法人资格存续,润元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五、交易目的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的达成将有利于盘活润元公司资产,减少公司与高速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乐清、刘瑞波、孙国茂、朱蔚丽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交易行为公允合理
本次交易价格为由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会议表决程序合规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据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润元公司60%股权事项达成协议,有利于盘活润元公司资产,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交易定价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1-020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租方与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19亿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中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该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拥有的京福高速公路德齐北段划分两段,以其路面资产为标的资产分两期出售给中飞公司,融资总金额19亿元。中飞公司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租期5年,公司在租赁期内向中飞公司按期支付租金,继续保持本公司的管理权与运营权,至期满时以1元价格购回资产所有权。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一期封关区联检服务中心六层6026-14号
3、法定代表人: 潘浩文
4、营业执照号:120000400119479
5、关联关系:中飞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京福高速公路德齐北段,全长52.2公里,经营期限25年,于2022年11月到期。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
5、资产价值: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19.05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京福高速公路德齐北段
2、融资金额:分两期,合计融资19亿元;第一期融资10亿元,第二期融资9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年,即2011年至2016年
5、银行利率:银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三至五年)下浮10%,采取浮动利率制
6、银行手续费及租赁安排费: 首次融资10亿元,银行手续费按照租赁金额的2.66%。租赁安排费率3%。(即300万元);二期融资9亿元,银行手续费按照当期资金市场价格确定。租赁安排费率3%。(即270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季度支付
8、担保:承租期间,标的资产的收费权质押给融资银行,以担保租金还款来源。
9、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降低了财务费用,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 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六、批准权限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