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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海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咏

    公司负责人刘海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338,442,617.929,244,368,790.141.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861,128,635.632,807,011,887.57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64.281.8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0,591,852.42-32.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7-40.3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116,748.0654,116,748.06-36.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8-4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8-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8-4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1.91减少2.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1.90减少2.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041.92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0,000.00收到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奖励资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233.21罚款收入等
    所得税影响额-51,808.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90.54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合计153,873.5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9,31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8,681,443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42,667,1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228,5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812人民币普通股
    周旻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唐杰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丽564,500人民币普通股
    罗海城514,700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率%
    应收票据12,110,000.00300,000.0011,810,000.003,936.67
    其他应收款26,402,313.8020,068,973.566,333,340.2431.56
    应付职工薪酬87,346,103.6450,108,996.7937,237,106.8574.31
    应付利息7,498,369.2122,439,883.98-14,941,514.77-66.58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00.00-600,000,000.00-100.00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3,936.67%,主要原因为京科、京泰两家子公司投产发电影响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31.56%,主要原因为应收调拨煤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74.31%,主要原因为京科、京泰两家子公司投产发电,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相应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66.85%,主要原因为母公司2月份归还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母公司2月份归还短期融资券本金6亿元所致。

    2、利润指标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
    营业成本666,583,451.45490,942,231.30175,641,220.1535.78
    管理费用37,798,120.6318,616,077.9219,182,042.71103.04
    财务费用51,988,882.7010,842,515.7141,146,366.99379.49
    投资收益14,315,024.83-7,611,193.4521,926,218.28288.08
    营业外收入207,233.2135,631.58171,601.63481.60
    利润总额72,254,295.66113,369,545.55-41,115,249.89-36.27
    净利润51,632,383.6585,027,159.16-33,394,775.51-39.2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116,748.0685,027,159.16-30,910,411.10-36.35
    基本每股收益0.080.15-0.07-46.67
    稀释每股收益0.080.15-0.07-46.67

    (1)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主要原因为京科发电、京泰发电两家子公司上年同期处于基建期,而本年已投产发电所致。

    (2)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88.08%,主要原因为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1.60%,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取得北京市发改委拨付的“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奖励资金20万元所致。

    (4)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京科发电受供暖季影响产量较低亏损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减少46.67%,主要原因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及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滩薄2011年每股收益的综合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指标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591,852.42355,956,132.18-115,364,279.76-32.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706,564.22-383,735,486.67209,028,922.4554.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977,848.71-22,380,315.48-99,597,533.23-445.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70.62-0.25-40.3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2.41%,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到期归还应付票据,影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47%,主要原因为京科、京泰两家子公司已投产发电,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流出额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45.02%,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到期归还短期融资券本息所致。

    (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32%,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减少及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滩薄2011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综合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5月,就公司与京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能集团”)进一步承诺:"京能财务公司为你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事宜将继续由你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京能集团不干预你公司的相关决策;鉴于你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京能集团,京能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你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你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2、2010年9月,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实际控制人就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非实质性同业竞争解决做出进一步承诺:"1)京能集团继续以京能热电作为煤电业务投融资平台,支持京能热电做大、做强,逐步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2)京能集团承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京能集团煤电业务资产及燃煤热力项目注入京能热电。3)在将煤电业务资产及燃煤热力项目注入京能热电的过程中,京能集团在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热电,即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有煤电业务资产、燃煤热力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电源、燃煤热力项目时,京能热电具有优先选择权。"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获知有关进展情况,将密切关注该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

    3、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承诺: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认购股份锁定期为三年。截止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峡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7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8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2011年4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董事关天罡委托董事长刘海峡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经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承继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8

    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修订后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发放贷款。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优先交由京能财务办理(如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交易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协议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或延长。

    ●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因交易数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召开的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决议通过上述拟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该拟签协议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同时,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已于201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现公司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在对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进行如下修改后,拟与京能财务重新签署该协议。

    1、原协议: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叁】年。

    拟修改为: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壹】年。

    2、原协议:第八条 特别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存款服务而言,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伍拾亿】元。

    拟修改为:

    第八条 特别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存款服务而言,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

    协议中其他条款未作修改。

    本议案已经2011年4月27日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国忱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3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将公司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关于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京能财务修订后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9

    关于承继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

    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承继该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京玉)成立于2008年7月25日,现负责承建2×300MW煤矸石电厂项目,该项目现处于建设期,预计2011年底投产发电。

    2010年8月,公司以评估价7,987.92万元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收购了其持有的山西京玉51%的股权,山西京玉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了确保山西京玉2×300MW煤矸石发电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尽可能的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作为京能集团内集工程管理、招标代理及物资采供几大板块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服务公司的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气),从2009年11月起采用总承包的模式建设山西京玉2×300MW煤矸石发电工程,与业主山西京玉共同参与的形式对该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及设备进行了招标,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同时开始进行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

    经过协商及谈判,国际电气与山西京玉于2010年10月确定了最终的总包合同金额,签署了《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物资总承包供货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53,749.93万元和68,825.02万元,具体结算金额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约定。上述合同签署日期为2009年11月3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依据工程进度情况,山西京玉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物资总承包供货合同》分别向国际电气支付工程合同款29,259.31万元和货款18,503.62万元。该合同签署事项和履约情况已在公司2010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两合同预计至2011年底山西京玉机组投产后履行完毕。

    在公司2010年8月完成对山西京玉51%的收购前,国际电气与山西京玉就该事项的合作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在收购完成后,该两项合同事项构成公司承继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2011年4月27日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两项总承包合同,共计合同暂定标的金额122,574.95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32,281.88万元的36.89%,因其金额较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本工程项目中,国际电气在一揽子价格的基础上承担山西京玉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工作范围:负责厂区围墙范围内(不含围墙)的工程施工,即主辅生产工程九大系统:包括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烟气脱硫及单项工程中的水质净化工程(不含地基处理)。试运行(不含试运行期间所必须的水、汽、油、煤、厂用电、石灰石、化学药品及其它材料费的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配合完成工程的竣工审计等工作。还包括:(1)施工期间厂区水电设施维护及管理;(2)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及管理;(3)设备及物资代保管;(4)设备监造及金属检验;

    (二)《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物资总承包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国际电气的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施工所需所有货物、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供货范围以签订的各分项供货合同为准。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昝荣师

    注册资本: 2.4亿元

    经营范围:销售包装食品、煤炭。电站、热力设备制造、检修、维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等。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民营科技园区6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电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际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金额,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京玉与国际电气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电厂建设中经常性的必须发生的项目及物资采购协议,国际电气与中标单位均通过招标等方式签署三方合同,项目和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均得到山西京玉的认可,不存在损害山西京玉利益的情况,并因合同标的金额在三年内持续发生,对京玉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不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承继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承继该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3、《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煤矸石电厂工程物资总承包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2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劳务接受方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2011年总金额(万元)2010年总金额(万元)
    劳务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700203.25
    劳务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费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2001334.25
    劳务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费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800313.28
    预计支出合计 27001850.78

    二、关联方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德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电力设备检修、运行、技术培训;粉煤灰、石灰石、石膏的开发利用与销售;机械配件、电力产品、建材五金、金属材料销售;餐饮;住宿;园林绿化服务;小型工程设备维修、维护;装卸、搬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住所: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电力后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电力后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协议内容

    综合服务业务涵盖电力后勤向公司京科、京泰及京玉三家子公司提供的办公楼综合服务、生产区保卫、保洁、煤灰运输、煤场灰场管理、粉煤灰综合治理、公寓管理及园林绿化等范围内容。

    4、预计2011年公司与电力后勤的综合服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劳务及租赁费用,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1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与电力后勤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生产、生活后勤等服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生产、生活后勤等服务,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21

    关于公司股东北京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7,76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5%)《关于调整<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295,477,637.0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0年度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547,763.70元,按30%提取任意公积金88,643,291.11元,提取上述两金后的剩余当年净利润为177,286,582.22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0,633,618.86 元后,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920,201.08元。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656,021,29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普通股股利65,602,129.00元,剩余162,318,072.08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1,498,594,164.74元。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 656,021,29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31,204,2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787,225,548.00股,资本公积余额为 1,367,389,906.74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22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除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外,均已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四届第六次董事会与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详见2011年1月26日、2011年3月18日、201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太阳宫电厂的京阳公寓会议室(北京朝阳区西坝河6号)

    召集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

    5.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提案

    6.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8.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 关于重新修订并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承继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11. 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2. 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5月1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99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李溯

    (四)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