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3版)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于2007年11月21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0年11月20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500 | (1)限令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前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被执行人及连带责任方对上述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 已审结 | 尚未执行 |
界首建行于2004年向广生药业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逾期,界首建行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 1500 | 拍卖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12%的股权,因三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因此将上述标的按第三次拍卖底价1290万元裁定归界首建行所有,公司另支付现金210万元,合计1500万元。 | 已审结 | 已执行 |
上海工行于2004年8月、2005年3月、2005年6月分别向本公司发放贷款合计9800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 | 9800 | 限令本公司在2010年5月11日前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方达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已审结 | 尚未执行 |
邓建国要求撤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 0 | 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 已审结 | 已执行 |
本公司于2005年向招行借款4000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3809.90 | 本公司应偿还招商银行借款本金38098972.5元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 | 已审结 | 未执行 |
2008年9月,麦校勋将其持有的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原告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 方达环宇6.27%股权 | 已审结 | 已执行 | |
孙宇称其于2009年5月向本公司借款200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200 | 1、限本公司向SunYu偿还借款人民币200万元;2、限本公司向SunYu支付借款利息;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所列债务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回SunYu其他的诉讼请求。 | 已判决 | 尚未执行 |
中信银行要求改判方达集团对本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10日作出(2010)沪二中民六(商)申字第5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 无 | 方达集团对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 已审结 | 已执行 |
因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500 | 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协调下,本公司已与靖江华宇就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 已调解结案 | 已执行 |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07年11月21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0年11月20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执行通知书,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一案,通知情况如下:(1)限令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前归还申请执行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人民币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10万元。(2)被执行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330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25336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下简称:界首建行)于2004年1月、5月向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广生药业)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逾期,界首建行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制药”)12%的股权;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公司于2011年1月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8)阜执字第43-7号、43-8号、43-9号]。裁定如下:1、鉴于在执行中已对公司持有的华信制药12%的股权进行了拍卖,经三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流拍。现裁定将本公司持有的华信制药12%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底价人民币1290万元裁定归申请执行人界首建行所有,财产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界首建行时转移。2、根据申请执行人界首建行的申请,裁定解除对公司持有的华信制药12%股权(价值人民币1500万元)的冻结。3、鉴于在执行过程中,公司用华信制药12%的股权抵付1290万元,用现金给付人民币210万元,合计1500万元。(2007)阜民二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中第二项内容(即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界建技改[2003]001号“借款合同项下的1500万元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全部履行完毕。现裁定终结(2007)阜民二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中第二项内容的执行。
(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上海工行于2004年8月、2005年3月、2005年6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1800万元、2000万元(合计5800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上海工行于2009年10月13日就此三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2010年3月1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2-2号、63-2号、64-2号、65-2号、66-2号],判决公司(被执行人)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执行人)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0 年5月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2010)沪一中执字第378号、379号、380号、381号、382号],限令本公司在2010年5月11日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股民诉讼进展
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就邓建国诉公司一案,裁定: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5)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下简称:招商银行)借款4000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源集团)、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源生命)提供担保,后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偿还借款本金1901027.5元。因借款到期,上述三方均未偿还,招商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华源集团及华源生命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9号],对本案裁定如下:本公司应偿还招商银行借款本金38098972.5元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华源集团、华源生命对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6)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
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实业)于2006年4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下简称:东莞建行)借款3850万元,麦校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方达实业未偿还借款,麦校勋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2008年9月,麦校勋将其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东莞建行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2010年4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第692号],对本案判决如下:撤销麦校勋将其持有的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的行为。
(7)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Sun Yu(孙宇)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称其于2009年5月向本公司借款200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限本公司向SunYu偿还借款人民币200万元;2、限本公司向SunYu支付借款利息;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所列债务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回SunYu其他的诉讼请求。
(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对本公司提起诉讼,并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达(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5032号判决。
后中信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再审改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10日作出(2010)沪二中民六(商)申字第5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2010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再提字第2、3、4号],判决结果如下: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5032号判决第一、二项;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5032号判决第三项;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9)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
因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靖江市华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靖江华宇”)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协调下,本公司已与靖江华宇就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董事长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予以警示,公司及有关人员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说明公司在治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公司应汲取教训,严格依法运作,并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因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前期定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表现出公司财务工作存在瑕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停顿,现金流枯竭,总体财务状况极为困难。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1、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金额大,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方达资源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此,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借款及债务逾2.9亿元,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义务人将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现金全部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借此消除逾期借款及债务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争取尽快消除立案事项的不良影响。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11)第1103003号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资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方达资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达资源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方达资源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合并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合并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方达资源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金额大,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方达资源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7所述,方达资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学锋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捷慧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9.2 财务报表(附后)
9.3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为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强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将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会计政策。
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变更为: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该项会计政策从2010年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9.4本报告期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因法院判决事项,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对2008年度报告、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董事会关于前期定期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如下:
(1)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本公司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第692号]。根据该判决书,2006年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建行)借款合计3850万元,麦校勋做保证担保;2008年,麦校勋将其所持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上市公司,东莞建行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偿债能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8日作出裁定:撤销麦校勋将其所持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上市公司的行为。根据上述判决,公司应作为会计差错对2008年度、2009年第一季度、2009年半年度、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①2008年度报告
更正后,公司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中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应交税金 | 42,231,293.95 | -9,205,406.40 | 33,025,887.55 |
资本公积 | 68,757,127.06 | -27,616,219.19 | 41,140,907.87 |
未分配利润 | -185,790,665.76 | -1,056,136.45 | -186,846,802.21 |
少数股东权益 | 87,975,581.68 | 37,877,762.04 | 125,853,343.7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7,624,865.22 | 9,205,406.40 | 176,830,271.62 |
更正事项对报告期合并利润表及相关利润指标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093,132.69 | -1,056,136.45 | 45,036,996.24 |
少数股东损益 | 12,987,990.56 | 1,056,136.45 | 14,044,127.01 |
②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后,对2009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应交税金 | 40,561,192.55 | -9,205,406.40 | 31,355,786.15 |
资本公积 | 68,757,127.06 | -27,616,219.19 | 41,140,907.87 |
未分配利润 | -392,626,654.11 | 13,336,194.67 | -379,290,459.44 |
少数股东权益 | 58,148,642.87 | 23,485,430.92 | 81,634,073.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038,061.94 | 9,205,406.40 | -59,832,655.54 |
更正事项对报告期合并利润表及相关利润指标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6,835,988.35 | 14,392,331.12 | -192,443,657.23 |
少数股东损益 | -34,708,551.42 | -14,392,331.12 | -49,100,882.54 |
基本每股收益 | -1.09 | 0.08 | -1.01 |
(3)追溯调整后,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3万元,完成当年不低于4500万元的股改业绩承诺。
(4)对于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先生下属企业及其个人债权债务纠纷导致公司前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9.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9.5.1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新设成立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年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以所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8.73%股权与韩光持有的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45%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本公司只将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1-11月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
9.5.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9.5.2.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 |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512,552.290 | 512,552.29 |
9.5.2.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849,349.23 | -30,863,375.57 |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 -33,426,092.75 | |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842,720.10 | -478.42 |
董事长:任昌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142.48 | 25,082.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三、注释1 | ||
预付款项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三、注释2 | 83,301,227.89 | 12,989,769.79 |
存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3,315,370.37 | 13,014,851.84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三、注释3 | 57,612,955.70 | 49,018,500.14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5,960.33 | 143,609.20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748,916.03 | 49,162,109.34 | |
资产总计 | 141,064,286.40 | 62,176,961.1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0,318,972.50 | 290,318,972.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413,863.76 | 6,478,485.14 | |
预收款项 | 3,401,061.2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71,303.15 | 4,539,977.58 | |
应交税费 | 3,998,698.92 | 3,998,698.92 |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82,830.00 | 1,682,830.00 | |
其他应付款 | 191,865,906.89 | 157,612,031.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6,451,575.22 | 468,032,056.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7,356,472.00 | 15,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56,472.00 | 15,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503,808,047.22 | 483,032,056.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0,343,678.00 | 190,343,678.00 | |
资本公积 | 114,140,907.87 | 41,140,907.87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39,144.24 | 6,339,144.2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73,567,490.93 | -658,678,825.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2,743,760.82 | -420,855,095.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064,286.40 | 62,176,961.1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三、注释4 | 1,799,816.53 | |
减:营业成本 | 十三、注释4 | 2,001,776.8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123,870.21 | ||
管理费用 | 7,339,413.43 | 7,255,470.87 | |
财务费用 | 31,927,345.12 | 42,885,686.5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54,647.56 | 386,012,634.5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三、注释5 | 25,427,142.97 | -467,418.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67,418.6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094,263.14 | -436,947,041.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05,838.02 | 47,878,049.25 |
减:营业外支出 | 240.00 | 29,717,020.3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662,306.3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88,665.12 | -418,786,012.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88,665.12 | -418,786,012.18 | |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82 | -2.2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82 | -2.200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38,751.45 | 5,505,896.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38,751.45 | 5,505,896.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67.00 | 302,957.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339,624.02 | 5,305,345.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347,991.02 | 5,608,302.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09,239.57 | -102,406.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0.00 | 144,05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1,700.00 | 144,05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98,300.00 | -144,05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39.57 | -246,456.5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082.05 | 271,538.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42.48 | 25,082.0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注释1 | 18,464.40 | 49,938.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六、注释4 | 14,000,000.0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六、注释3 | 56,798,806.13 | 41,477,023.6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817,270.53 | 55,526,961.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注释5 | 109,905,490.53 | 54,052,065.9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注释7 | 135,960.33 | 23,123,516.52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六、注释9 | 19,471,009.6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041,450.86 | 96,646,592.12 | |
资产总计 | 166,858,721.39 | 152,173,553.9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注释12 | 290,318,972.50 | 320,318,972.5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六、注释13 | 4,413,863.76 | 19,692,484.08 |
预收款项 | 六、注释14 | 5,139,845.9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注释15 | 4,171,303.15 | 5,363,870.21 |
应交税费 | 六、注释16 | 3,998,698.92 | 21,670,975.77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六、注释17 | 1,682,830.00 | 1,682,830.00 |
其他应付款 | 六、注释18 | 217,147,789.59 | 153,360,438.9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1,733,457.92 | 527,229,417.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六、注释18 | 7,356,472.00 | 22,356,472.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56,472.00 | 22,356,472.00 | |
负债合计 | 529,089,929.92 | 549,585,88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六、注释20 | 190,343,678.00 | 190,343,678.00 |
资本公积 | 六、注释21 | 84,845,923.34 | 44,057,866.55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六、注释22 | 6,339,144.24 | 6,339,144.2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注释23 | -643,759,954.11 | -653,130,877.6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2,231,208.53 | -412,390,188.8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77,853.3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2,231,208.53 | -397,412,335.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6,858,721.39 | 152,173,553.9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 | 1,799,816.53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注释24 | 1,799,816.5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228,495.04 | 408,044,818.40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注释24 | - | 2,001,776.8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六、注释26 | - | 555,590.41 |
管理费用 | 六、注释25 | 10,102,683.70 | 59,257,734.36 |
财务费用 | 六、注释27 | 30,832,128.79 | 45,809,861.44 |
资产减值损失 | 六、注释29 | -1,706,317.45 | 300,419,855.3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注释28 | 26,711,131.93 | -2,033,715.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83,988.96 | -2,033,715.50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17,363.11 | -408,278,717.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注释30 | 15,323,886.65 | 47,944,272.49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注释31 | 240.00 | 220,637,964.6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10,662,306.3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06,283.54 | -580,972,409.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注释32 | - | 432,538.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6,283.54 | -581,404,947.6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370,923.50 | -466,284,075.40 | |
少数股东损益 | -6,564,639.96 | -115,120,872.27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六、注释33 | 0.0492 | -2.449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六、注释33 | 0.0492 | -2.4497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六、注释34 | 0.00 | 8,586,628.08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806,283.54 | -572,818,319.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58,980.29 | -463,367,116.7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52,696.75 | -109,451,202.8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30,111.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注释35 | 87,767,835.31 | 20,852,141.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767,835.31 | 20,882,253.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1,763,773.6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3,435.20 | 3,680,755.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180,612.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注释35 | 125,854,502.05 | 46,440,093.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457,937.25 | 52,065,235.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90,101.94 | -31,182,981.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051.75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51.75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0.00 | 144,05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11,620.00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3,320.00 | 144,05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1,371.75 | -144,05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注释35 | 4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00,000.00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73.69 | -31,327,031.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938.09 | 31,376,969.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464.40 | 49,938.09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或股本)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658,678,825.81 | -420,855,095.70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239,892,813.63 | -2,069,08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658,678,825.81 | -420,855,095.70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239,892,813.63 | -2,069,083.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00,000.00 | -14,888,665.12 | 58,111,334.88 | -418,786,012.18 | -418,786,012.18 | |||||||||||
(一)净利润 | -14,888,665.12 | -14,888,665.12 | -418,786,012.18 | -418,786,012.18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4,888,665.12 | -14,888,665.12 | -418,786,012.18 | -418,786,012.18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000,000.00 | 73,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73,000,000.00 | 73,000,000.00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343,678.00 | 114,140,907.87 | 6,339,144.24 | -673,567,490.93 | -362,743,760.82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658,678,825.81 | -420,855,095.7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658,678,825.80 | 12,690,941.51 | -408,164,154.18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186,846,802.21 | 125,853,343.72 | 176,830,271.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916,958.68 | 5,547,948.19 | 2,286,911.84 | 10,751,818.71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90,343,678.00 | 44,057,866.55 | - | - | 6,339,144.24 | - | -653,130,877.61 | 14,977,853.35 | -397,412,335.47 | 190,343,678.00 | 41,140,907.87 | 6,339,144.24 | -186,846,802.21 | 125,853,343.72 | 176,830,271.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40,788,056.79 | - | 9,370,923.50 | - | -14,977,853.35 | 35,181,126.94 | - | 2,916,958.68 | - | - | - | - | -466,284,075.40 | - | -110,875,490.37 | -574,242,607.09 | |||
(一)净利润 | 9,370,923.50 | -6,564,639.96 | 2,806,283.54 | -466,284,075.40 | -115,120,872.27 | -581,404,947.67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788,056.79 | -788,056.79 | - | 2,916,958.68 | 5,669,669.40 | 8,586,628.08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788,056.79 | - | - | - | - | 9,370,923.50 | - | -7,352,696.75 | 2,806,283.54 | - | 2,916,958.68 | -466,284,075.40 | -109,451,202.87 | -572,818,319.59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40,000,000.00 | - | - | - | - | - | - | -7,625,156.60 | 32,374,843.40 | -1,424,287.50 | -1,424,287.50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7,625,156.60 | -7,625,156.60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3.其他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424,287.50 | -1,424,287.50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4.其他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七)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343,678.00 | 84,845,923.34 | - | - | 6,339,144.24 | - | -643,759,954.11 | - | - | -362,231,208.53 | 190,343,678.00 | 44,057,866.55 | - | - | 6,339,144.24 | - | -653,130,877.61 | - | 14,977,853.35 | -397,412,335.4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