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珊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7,931,044,696.15 | 9,697,947,840.53 | -1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420,277,696.37 | 1,963,010,288.63 | 23.29% |
股本(股) | 589,568,000.00 | 589,568,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11 | 3.33 | 23.4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743,822,929.10 | 579,210,924.47 | 28.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0,633,129.87 | 57,769,245.28 | 80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0,234,768.53 | 1,957,627.17 | 7,063.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4 | 0.003 | 7,9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10 | 78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10 | 78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2% | 3.33% | 20.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4% | 3.40% | -0.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2,053,022.14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期确认公司持有东湖高新股权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及2010年度转让东湖高新14%股权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回。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19,846.1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3,770.29 | |
所得税影响额 | -84,405,834.27 | 公司确认持有东湖高新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差异,计提的所得税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5,960.63 | |
合计 | 460,104,843.6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1,83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7,999,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0,799,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9,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9,349,7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68,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6,799,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6,302,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5,867,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37,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 5,118,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098.40万元,减少比例365.21%,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东湖高新14%股权转让款所致。 3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145.91万元,减少比例155.76%,主要系公司本期不再将东湖高新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MTN74号)。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次发行由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席主承销。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凯迪控股 | 凯迪控股原持有的凯迪电力36,120,295股和2008年认购的新增股份87,290,000股,合计123,410,295股,自2008年发行新股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 截至本报告期末,仍在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凯迪控股 | 凯迪控股承诺,除用于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追加对价安排或管理层激励11,237,520股外(参见凯迪电力2006年7月26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和2006年9月5号公告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凯迪控股原持有的凯迪电力36,120,295股和2008年认购的新增股份87,290,000股,合计123,410,295股,自2008年发行新股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 截至本报告期末,仍在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凯迪控股 | 若凯迪电力子公司宿迁电厂、万载电厂、望江电厂自2010年11月起,三年一期的净利润未达到预测值,凯迪控股将按照该家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加上由凯迪电力后续投入的工程建设支出以及对应交易价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作为资产回购的价款,对该公司的100%股权进行回购。 | 未触发履行承诺条件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 同向大幅上升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56,709.00 | -- | 62,378.00 | 11,341.82 | 增长 | 400.00% | -- | 449.9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 | 1.06 | 0.19 | 增长 | 400.00% | -- | 450.00%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本期丧失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2011年一季度起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转回上年度与该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使得本期利润大幅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 报告期损益 |
1 | 基金 | 162701 | 广发聚富基金 | 50,000.00 | 50,000 | 180,040.00 | 10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0.00 | |||
合计 | 50,000.00 | - | 180,040.00 | 100% | 0.00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聚富基金50000股,初始投资金额50000元,报告期初公允价值金额为180040元,报告期末公允价值金额为180040元。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1月1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 |
2011年02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生物质电厂的发展前景 |
2011年02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生物质电厂的经营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1—36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1年4月17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调整越南冒溪项目总承包合同额的议案》
2009年12月28日,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工程)、德国WULFF公司组成联合投标体(以下简称:联合投标体)与越南国家煤炭-矿业工业集团签订了关于冒溪2X220MW火电厂项目(第七号标段)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约为4.29亿美元,公司承接咨询、设备选型及成套、调试、运营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合计为1.97亿美元,占EPC总承包合同45%的份额。(详情参见: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披露的董事会公告,公告编号2009-48)。
公司原预计EPC总承包是由联合投标体三方共同承建,由于凯迪工程是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与公司发生的共同承建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后由于越煤集团约定了EPC总承包合同中联合投标体三方各自承担的合同份额,并明确联合投标体中各方成员应独立地执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越煤集团成为联合投标体三方的共同业主。鉴于上述原因凯迪工程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各自执行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接的EPC总承包合同不会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2009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在会议审议通《关于联合中标越南国家煤炭-矿业工业集团冒溪火电厂项目EPC标包(第七号标段)项目的议案》中,有将该项EPC总承包项目作为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描述,该项描述与后来发生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上述议案描述的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根据越南冒溪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扩大承包工程的建设范围,增加附属生产系统、部分施工设备及材料、项目物流、货运保险等项目。公司在扩大建设范围后承包项目合同额由原占EPC总承包合同的45%份额增加至65%,变更后公司承接越南冒溪项目总承包合同金额由1.97亿美元增加至2.7885亿美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1-35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