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二0一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0]98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全球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新兴市场投资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等;二是投资工具风险,包括股票风险、债券风险、衍生品风险、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三是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积极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3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分散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和其他权益类证券、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中长期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的股票投资组合称为“海外中国组合”,投资于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股票投资组合称为“全球(中国除外)组合”。其中,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是指在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内,或者虽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外,但其主要控股股东或主要业务收入源自中国大陆。
海外中国组合占本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30%(比例范围0%-60%);全球(中国除外)组合占本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70%(比例范围40%-100%)。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相结合、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组合构建与风险控制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手段,通过深入的市场研究,判断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及其相关性,并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综合考虑仓位调整成本等因素,确定最优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重点区域住房市场、PMI 领先指标、消费者信心指标、资本开支、就业数据、通胀指标、资本市场估值水平及各国货币及财政政策等。
基金管理人将比较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的收益水平,考察其估值的相对吸引力,对其未来收益水平、风险状况等关键因素进行预测,并在市场当前均衡收益的基础上,将研究人员的专业判断与市场客观状况相结合,形成资产配置的优化结果。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以月度为周期,根据市场变化,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当前资产配置进行评估并作必要调整。特殊情况下(如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基金管理人也会对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进行及时调整,以达到降低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二) 区域资产配置策略
(1)区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全球经济以及区域化经济发展、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的宏观经济变化和经济增长情况,以及各证券市场的表现、全球资本的流动情况,挑选部分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股票或基金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增加该目标市场在资产组合中的配置比例。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股票投资组合划分为海外中国组合和全球(中国除外)组合两部分,并分别进行组合管理。两个组合分别动态跟踪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和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
在区域资产配置中,本基金投资于海外中国组合的股票占股票总资产的目标比例为30%(比例范围0%-60%),其他为全球(中国除外)组合(比例范围40%-100%)。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定上述两个组合总体配置比例后,在全球(中国除外)组合的国家和地区配置方面,将动态跟踪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中各国家或地区的权重,对估值水平及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研究并结合风险预算确定超配和低配比例。同时,为了使投资研究有效覆盖所有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对各个国家及地区(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及地区)上市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情况和存托凭证可替代性进行分析。
本基金力争在控制调整成本的同时,实现资产在国家或地区间的有效配置以及在重点投资区域的最优配置,构建具备持续增长潜力的资产组合。本基金强调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区域资产配置,原则上不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进行过大的超配或低配。本基金秉承研究创造价值的投资理念,当研究支持不足以覆盖某些市场时,将对该类市场实行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定期对区域资产配置进行必要的调整。
(2)投资的主要市场
本基金仅投资于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所覆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将考察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区域代表性、经济权重、估值水平及可投资性等因素,其中对某一国家或地区可投资性的考察主要包括该国家或地区市场进入便利性、交易清算便利性、市场流动性及其政治风险等因素。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在中短期内,本基金投资的股票市场主要包括:香港、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瑞士、德国、巴西、韩国、台湾等。对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谅解备忘录(MOU)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股市,本基金若考虑投资的,将采取被动式投资的方式进行。未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谅解备忘录(MOU)的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中的权重较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资,避免大幅超配或低配该类国家和地区,从而避免引起较大的跟踪误差。对于市场准入受到限制或基于运营成本考虑暂不直接进入的国家和地区,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在非受限国家交易的存托凭证、市场指数化产品、掉期或类似产品作为替代投资品种。将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研究覆盖能力提高,本基金将适当增加采取主动式投资的国家或地区范围。
(三)行业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行业分析系统,运用多种指标对各个行业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在大类资产配置和区域框架下确定行业配置方案。行业评估指标包括:行业基本面指标(如行业销售状况及利润率等)、政策支持因素、行业风格(前周期、后周期、防御型)及行业估值等。
本基金的海外中国部分和全球(中国除外)部分将分别动态跟踪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及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结合行业分析,考虑市场相关度并基于行业风险预算确定行业资产的具体超配和低配比例,原则上不对单一行业进行过大的超配或低配。
(四)股票投资组合策略
在确定国家、地区配置和行业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目标证券市场的特点选择品质优良、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强调对具有良好流动性、基本面发生积极变化、具有良好市场预期甚至可能超出市场预期、并具有合理估值水平的股票进行发掘。在选股过程中,结合研究员的研究成果和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全球研究平台中的选股模型对股票进行系统评估,以此为基础,构建股票池,投资与研究团队对所选择的股票进行研究和筛选,形成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安排研究重点,着重于海外中国股票的调研;对于全球(中国以外)组合部分,将主要参考境外投资顾问的个股投资建议。
(五)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以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但在必要时(如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过高),也将部分投资于安全性较高的、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债券(指数)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海外投资团队拥有海外债券投资经验。本基金将举行海外投资决策会议决定当期债券投资的比重和策略,并由海外投资部负责提供研究支持;境外投资顾问也将在必要时提供具体的研究支持。
(六)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了规避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本基金在必要时将适度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掉期、期权、股指期货等。其中,在出现市场准入限制性情况时,本基金可以采用掉期或类似产品间接投资于拟投资的市场;期权则主要用于套期保值;股指期货投资既可用于套期保值,也可以用于在保持现金仓位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
(七)多币种管理策略
多币种国际化投资可有效分散汇率风险,有助于在同一风险水平上提高组合收益。进行国际化的多币种投资将意味着本基金资产将以多币种的形式存在。
由于本基金是以人民币计价、多币种投资的产品,组合资产将涉及除人民币以外的港币、美元、欧元等多种货币。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将资产分散投资于多个币种来减少汇率风险,不主动进行汇率风险对冲交易。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总收益率(S&P Global BMI)×70%+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总收益率(S&P BMI China ex-A-B-Shares)×30%。
标准普尔全球市场指数(S&P Global BMI)是市场中首只采用自由流通市值进行加权的全市场指数。该指数覆盖全球47个市场的12,0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26个发达市场和21个发展中市场;涵盖全球上市股票约97%的市值,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为有关投资产品的业绩基准。
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S&P BMI China ex-A-B-Shares)是由标准普尔指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推出的标准普尔QDII系列指数之一,旨在为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在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提供广泛的市场比较基准和投资方案。该指数反映在香港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日本证券市场上市的以外币计价的中国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市场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根据本基金长期目标资产配置比例确定了上述两个指数在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重。该业绩基准涵盖了本基金重点投资的主要股票市场,充分反映上述股票市场的综合表现,是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全球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中财务资料己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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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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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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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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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ISIN代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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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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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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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自2010年9月14日生效,未满六个月。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准普尔全球BMI市场指数总收益率(S&P Global BMI)×70%+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总收益率(S&P BMI China ex-A-B-Shares)×30%。
标准普尔全球市场指数(S&P Global BMI)是市场中首只采用自由流通市值进行加权的全市场指数。该指数覆盖全球47个市场的12,0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26个发达市场和21个发展中市场;涵盖全球上市股票约97%的市值,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为有关投资产品的业绩基准。
标准普尔BMI中国(除A、B股)指数(S&P BMI China ex-A-B-Shares)是由标准普尔指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推出的标准普尔QDII系列指数之一,旨在为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在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提供广泛的市场比较基准和投资方案。该指数反映在香港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日本证券市场上市的以外币计价的中国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美元计价,不包含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情况
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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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自2010年9月14日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未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的股票投资组合称为“海外中国组合”,投资于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股票投资组合称为“全球(中国除外)组合”。其中,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是指在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内,或者虽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外,但其主要控股股东或主要业务收入源自中国大陆。
海外中国组合占本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30%(比例范围0%-60%);全球(中国除外)组合占本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70%(比例范围40%-100%)。
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美元计价,不包含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4、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路彩营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市场推广部、专户理财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十五个职能部门,并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设立了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江先周先生,董事长。1982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英国Heriot-Watt大学商学院国际银行金融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孙志晨先生,董事。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马梅琴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1984年获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部外币储蓄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自动服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银行业务部证券业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二级个人客户经理兼证券处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二级个人客户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俞斌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财会部处长、总经理助理。1992年获南京大学计算数学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分行泰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欧阳伯权先生,董事,现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总裁—亚洲。1977年获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城市设计及环境规划系学士学位。历任加拿大安泰保险公司管理级培训员、团体核保总监,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亚洲区团体保险部副总裁,信安国际有限公司亚洲区行政总裁。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顾建国先生,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华建国际集团公司总经理。1984年获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浙江大学经济系宏观经济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获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财务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兼财会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香港华建国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关启昌先生,独立董事,现任MORRISON & Company Limited总裁。1970年获新加坡大学会计学(荣誉)学士学位。并于1992年修完斯坦福大学行政人员课程。历任Accountant General’s Office, Singapore Government 会计师、Turquand Young, Chartered Accountants Hong Kong 核数师、Irish,Young & Outhwaite 核数师、Bechwith Kwan & Company, Chartered Accountants Australia and Hong Kong 合伙人、美林证券总裁、协和集团董事兼总经理、Morrison & Co.LTD总裁。
沈四宝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1981年获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罗中涛女士,监事会主席。1977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历任国家统计局干部、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投资调查部副处长,信贷部副处长、处长,委托代理部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
谭旭耀先生,监事,现任信安国际公司亚洲区财务分析专员,负责信安亚洲区营运公司财务事务管理、信安亚洲区业务财务分析及预测、项目管理、资本计划、并购活动、策略分析、风险管理、精算事务等。
唐湘辉女士,监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1994年获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学士,2007年获得清华-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硕士。历任中电联电力财会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职员、原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司科员、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职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金融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工作)、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锻炼)。
翟峰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1988年获得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上海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日报评论部记者,秘鲁首钢铁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上海永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吴洁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199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综合处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副总经理。1992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学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国泰基金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督察长)。
张延明先生,副总经理。1997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硕士学位。先后在深圳建设集团、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1998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2年11月2日至2004年5月22日担任长盛成长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4年6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等职,于2005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17日期间担任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于2007年6月18日至2009年3月17日期间担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副总经理。2009年12月17日至2011年2月1日任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4月27日至今任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16日起任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督察长
路彩营女士,督察长。197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部门副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首席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5、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英楷先生,硕士,曾任美国美林证券公司研究员、高盛证券公司研究员、美林证券公司投资组合策略分析师、美国阿罗亚投资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海外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2011年4月20日起任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高茜女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获清华大学建筑学学士学位及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州立大学城市研究学硕士学位,具有12年的海外资本市场研究及投资管理经验。1997年6月至1998年6月,任职于美国美林证券(纽约),担任证券研究员;1998年7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美国基石房地产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房地产证券基金的投资工作,担任研究总监;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英国阿特金斯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投资顾问;2003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美国信安金融集团,担任助理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顾问;2007年12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海外投资部副总监,2010年9月14日起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高茜:2010年9月14日至今。
赵英楷:2011年4月20日至今。
6、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
雷福安先生,公司高级顾问;
赵英楷先生,海外投资部总监;
高茜女士,海外投资部副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境外投资顾问
(一)基本情况
名称: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Principal Global Investors, LLC.)
注册地址:801 Grand Avenue, Des Moines, IA 50392-0490
办公地址:801 Grand Avenue, Des Moines, IA 50392-0490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3日
监管机关批准文号:801-55959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Barb McKenzie
电话:001-515-362-2800
公司网址:www.principalglobal.com
(二)简要介绍
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是信安金融集团的成员公司。信安集团成立于1879年,是美国最大的养老金管理机构之一,也是《财富》500强企业,在全球拥有超过1.6万雇员,为全球1860万企业、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退休和投资服务、人寿和健康保险以及银行服务。信安集团在亚洲、欧洲、澳洲、拉丁美洲和美国等地的十二个国家设有机构。
由于公司主要致力于资产管理,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的目标可以概括为:提供优秀的投资业绩、高效率的运营和客户满意度。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409名,资产管理规模为2324亿美元。
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如图所示:
■
信安环球投资公司业务成长迅速,从资产管理规模来看,2001年为831亿美元,到2010年底增长到2324亿美元。同时,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维护和扩展现有的客户关系,开发新的机构客户来实现资产管理规模的持续增长。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登记、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各项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诉讼费、追索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7)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税收”);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两部分,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如下方法进行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当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费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非估值日的E为非估值日后第一个估值日的E
基金于每个估值日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当日(含当日)的管理费,累计至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如下方法进行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当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费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非估值日的E为非估值日后第一个估值日的E
基金于每个估值日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当日(含当日)的托管费,累计至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条第1款第(3)至第(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时发生的费用
1、申购费
(1)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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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以净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6%)=49,212.60元
申购费用=50,000-49,212.60=787.40元
申购份额=49,212.60/1.05=46869.14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6869.14份基金份额。
2、赎回费
(1)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
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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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12,5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十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3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0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98只,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9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2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2010年,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获得《财资》设立的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家个人大奖。本行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十四、境外资产托管人
本基金的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Andrew J. F. Tucker
组织形式:合伙制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超过4千人,在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债务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自主评级为A/B。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William B. Tyree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Andrew J. F. Tucker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全球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0年12 月31日,托管的资产达到了2.896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国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25年,服务资产为3千6百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部门,拥有超过1,890名员工。我们坚持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为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在2010年在《全球托管行》(Global Custodian)杂志的“2010全球托管评比”中被评为“全球托管行第一名”。在2010年《全球投资者》杂志(Global Investor)的“2010全球托管评比”中被评为“全球托管行全体(加权)第一名 ”。
十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0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下转B115版)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53,289,110.63 | 81.60 |
其中:普通股 | 427,267,118.77 | 76.92 | |
存托凭证 | 26,021,991.86 | 4.68 | |
2 | 基金投资 | 31,321,872.05 | 5.64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8,200,162.30 | 5.08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2,390,401.01 | 7.63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288,230.32 | 0.05 |
9 | 合计 | 555,489,776.31 | 100.00 |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中国香港 | 214,176,995.82 | 39.04 |
美国 | 124,125,634.75 | 22.63 |
日本 | 26,697,664.20 | 4.87 |
英国 | 22,459,043.77 | 4.09 |
加拿大 | 15,299,350.30 | 2.79 |
德国 | 12,972,370.75 | 2.36 |
法国 | 11,910,280.44 | 2.17 |
澳大利亚 | 7,445,710.87 | 1.36 |
瑞士 | 6,968,823.66 | 1.27 |
瑞典 | 4,623,526.32 | 0.84 |
意大利 | 3,674,124.63 | 0.67 |
荷兰 | 2,935,585.12 | 0.54 |
合计 | 453,289,110.63 | 82.63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金融 | 98,724,439.60 | 18.00 |
信息技术 | 61,995,978.26 | 11.30 |
能源 | 56,380,586.81 | 10.28 |
非必需消费品 | 53,989,350.32 | 9.84 |
工业 | 51,870,392.74 | 9.45 |
材料 | 36,010,225.85 | 6.56 |
电信服务 | 30,196,245.68 | 5.50 |
必需消费品 | 28,948,771.02 | 5.28 |
保健 | 22,765,963.88 | 4.15 |
公用事业 | 12,407,156.47 | 2.26 |
合计 | 453,289,110.63 | 82.63 |
序号 |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英文) | 公司名称 (中文) | 所在证 券市场 | 所属国家 (地区) | 数量 (股)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HK0941009539 | CHINA MOBILE LTD |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265,000 | 17,408,325.91 | 3.17 |
2 | HK0883013259 | CNOOC LTD | 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1,094,000 | 17,166,117.20 | 3.13 |
3 | CNE1000001Z5 | BANK OF CHINA LTD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3,813,300 | 13,303,890.59 | 2.43 |
4 | CNE1000002L3 |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359,000 | 9,699,112.85 | 1.77 |
5 | KYG875721485 | TENCENT HOLDINGS LTD |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60,200 | 8,652,069.02 | 1.58 |
6 | CNE1000003X6 |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105,500 | 7,801,283.68 | 1.42 |
7 | CNE1000003W8 | PETROCHINA CO LTD |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818,000 | 7,071,977.10 | 1.29 |
8 | CNE1000002P4 |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TD |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448,000 | 6,419,688.21 | 1.17 |
9 | CNE100000Q43 |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1,643,000 | 5,452,504.14 | 0.99 |
10 | KYG2953L1095 | AAC ACOUSTIC TECHNOLOGIES HOLD | 瑞声声学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中国香港 | 290,000 | 5,120,471.27 | 0.93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ISHARES S&P 500 INDEX FUND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 12,541,737.92 | 2.29 |
2 | ISHARES MSCI WORLD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IRELAND LTD/IRELAND | 11,080,412.24 | 2.02 |
3 | SPDR S&P 500 ETF TRUST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SSGA FUNDS MANAGEMENT INC | 4,998,019.15 | 0.91 |
4 | HANG SENG H-SHARE ETF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HANG SE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 2,701,702.74 | 0.49 |
5 | -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237,971.56 |
4 | 应收利息 | 20,444.10 |
5 | 应收申购款 | 23,628.2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6,186.40 |
9 | 合计 | 288,230.3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0年9月14日—2010年12月31日 | -1.60% | 0.57% | 10.35% | 0.83% | -11.95% | -0.26% |
自基金合同生效2010年9月14日-2010年12月31日 | -1.60% | 0.57% | 10.35% | 0.83% | -11.95% | -0.26%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1.6% |
100万元≤M<500万元 | 1.0%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2年 | 0.3% |
N≥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