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均出席了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善民先生以电话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杨荣明先生、董事总经理吴长海先生、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高级经理陈炳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司在香港刊登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3.09(2)的有关规定而作出。
1.6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 |||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 4,806,731 | 4,476,592 | 7.37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人民币千元) | 3,625,794 | 3,539,369 | 2.44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 4.47 | 4.36 | 2.44 | ||
项目 |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3月) (未经审计)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千元) | (58,467) | (1,409.6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 (0.072) | (1,409.65) | |||
项目 | 本报告期(1—3月) (未经审计) | 期末(1—3月) (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 86,980 | 86,980 | 27.36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7 | 0.107 | 27.3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1 | 0.101 | 30.22 |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7 | 0.107 | 27.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3 | 2.43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9 | 2.29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涉及项目及金额包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1年1—3月) | 金额 (人民币千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059 | 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当期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
除同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24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工作,此前已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在本报告期内收回。 |
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4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0 | |
所得税影响数 | (235)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21) | |
合计 | 5,096 |
2.2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户数为59,120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59,085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35户。
股东名称 | 本报告期末 持股数(股) | 股份性质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390,833,391 | 内资股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 | 219,249,299 | 外资股 |
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 8,742,000 | 内资股 |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79,908 | 内资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2,999,889 | 内资股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2,291,980 | 内资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099,913 | 内资股 |
陶海安 | 1,928,087 | 内资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809,533 | 内资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非凡结构化5号 | 1,800,000 | 内资股 |
注: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持有的外资股(H股)股份乃代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本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应收票据 | 293,843 | 200,471 | 46.58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490,336 | 331,183 | 48.06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增加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相应有所增长。 |
预付款项 | 189,281 | 126,960 | 49.09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贸易企业预付进口原材料及采购生产设备的款项所致。 |
短期借款 | 54,558 | 38,868 | 40.37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贸易企业积极扩大进出口业务,增加外汇贷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404,927 | 264,375 | 53.16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贸易企业积极拓展下游优质客户,获得较长的商业信用政策。 |
预收款项 | 175,069 | 99,011 | 76.82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贸易企业预收进口原材料及生产设备所致。 |
预提费用 | 58,048 | 34,421 | 68.64 | 截止2011年3月31日,本集团应计未支付的广告费及运输费有所增加。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395 | 7,577 | 50.38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收入增长,相应增加相关税费及附加。 |
投资收益 | 36,008 | 12,613 | 185.48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合营企业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从而令到本公司按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3,237 | 5,248 | 152.22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总额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467) | (3,873) | (1,409.65)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应收款项增加,以及进出口业务扩大所支付的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05) | 1,588 | (1,454.33)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54 | (5,489) | 374.25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贸易企业积极扩大进出口贸易,增加外汇贷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1年3月25日董事会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2010年拟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派息总额为人民币4,054.50万元。
上述事项有待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2(A)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1—005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3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善民先生以电话通讯形式参加会议。董事长杨荣明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核数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控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十一条修改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范围一致,本公司应当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开发、资金融通。中成药的开发、生产(持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保健药品、保健饮料的生产(持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含中成药,其他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普通货运(持许可证经营)。货运运输代理。
(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批发: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持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X射线设备、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缝合材料粘合剂、软件(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发:一类医疗器械。医药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场地出租。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
原第二百零三条改为: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
原第二百零四条改为:
本公司公布或者披露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
五、同意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同时,为简化银行借款审批手续,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董事会签署单笔在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以下金额的借款,并签署有关的借款文件。
以上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