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1—1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8日收到何小华先生提交的辞职函,提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公司委派担任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其辞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职即日起生效。董事会谨此向何小华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1—1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沈阳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9名,雷小阳董事委托翟锋董事出席董事会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176,012.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384,040.32元(调整后),加上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9,937,115.86元及其他38,110,059.01元(合计 -41,827,056.8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252,035,084.96元。
鉴于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176,012.21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冲抵资本减少,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2,035,084.96元,因此董事会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201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0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第六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且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申华控股公司编制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下属子公司重庆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合峰(湖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超额亏损进行追溯调整。
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具体说明: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公司报表项目名称 | 2009年初 | 2009年 | 2010年 | 累计影响数 |
资本公积 | 24,750.00 | 24,750.00 | ||
未分配利润 | 1,374,917.95 | -71,651.41 | -270,172.54 | 1,033,094.00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9,344.16 | -270,172.54 | -220,828.3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74,917.95 | -46,901.41 | -270,172.54 | 1,057,844.00 |
少数股东损益 | -49,344.16 | 270,172.54 | 220,828.3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4,917.95 | 46,901.41 | 270,172.54 | -1,057,844.00 |
如上述数据所示,申华控股公司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净利润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均无影响,对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也较小,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五、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通过了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通过了《201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2010年度报告》附件1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九、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2010年度报告》附件2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举汤琪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十一、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通过了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1.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三年,并同意将本公司所拥有的申华金融大厦20-26层(建筑面积为5905.55平方米)作贷款抵押,直至银行贷款到期和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止。
十三、通过了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其中0.5亿元用于购买金杯汽车,1亿元用于购买中华汽车),期限一年。该额度用30%的保证金开局银行承兑汇票,其余用汽车合格证作抵押,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可重复使用。
十四、通过了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五千万元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三年,同时,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申华金融大厦17-19层产权(建筑面积3237.27平方米)作贷款抵押,直至银行贷款到期和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止。
上述第1——6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4、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1—1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沈阳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淑君女士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决议如下:
1、 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2、 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3、 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通过了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 通过了《201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9、 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6项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及2011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各次审议有关银行授信额度或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本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资产收购、出售等交易行为的交易价格是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来确定的,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损害任何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并按照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未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