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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长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建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杨良

    公司负责人李长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409,830,117.00389,306,350.005.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68,464,528.0066,752,068.00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213.132.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2,109,759.00-214.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214.7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1,668,086.001,668,086.000.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8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2.47减少0.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2.08减少0.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34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73,757
    债务重组损益-5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3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299
    所得税影响额-47,7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
    合计261,78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03,5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11,950,010,000人民币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4,144,722,759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4,479,23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29,999,90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7,665,162人民币普通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688,214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109,03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2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工行-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20,015,176人民币普通股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20,000,090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末或本报告期(千元)上期期末或上期同期(千元)增减变动率(百分比)原因
    应收票据443,238884,936-49.91公司加大了欠款清偿力度,客户回款加快
    其他应收款24,087,66218,313,98131.53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应付债券19,914,88311,933,49466.88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券
    营业收入97,112,53985,085,34614.14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营业成本88,327,27977,318,50514.24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财务费用417,686287,58545.24公司经营规模增大,加大了资金成本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273.8亿元,同比减少30.0%。报告期新签合同额中,基建板块完成881.5亿元,同比减少39.3%,其中,铁路工程累计开标总额136亿元,公司中标121.7亿元,占89.4%;勘察设计板块完成35.5亿元,同比增长45.8%;工业板块完成63.4亿元,同比增长60.9%。

    报告期末未完成合同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完成合同额9,819.3亿元。其中基建板块8,675.3亿元,勘察设计板块132.6亿元,工业板块113.7亿元。

    3.2.2

    2009年6月25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12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方案,已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递交了发行总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申请,并于2011年2月21日获得了接受注册通知书。2011年3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额度为人民币80亿元。详情见本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发行时所作承诺1.自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但是,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H 股发行成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将所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为H 股进行配售或流通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
    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及其除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除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附属企业发现任何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并保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将保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让权。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1年3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拟于6月份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长进

    2011年4月29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11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0390 公告编号:临2011-01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属2011年第2次定期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下午在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公司全体监事王秋明、刘建媛、张喜学、林隆彪、陈文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层李建生、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秋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季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向总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12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临2011-01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属2011年第2次定期会议)于2011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公司全体董事李长进、白中仁、姚桂清、韩修国、贺恭、贡华章、王泰文、辛定华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秋明、张喜学、林隆彪、陈文鑫,高管层成员李建生、马力、章献、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具体内控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向总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13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0390 公告编号:临2011-01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并将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签订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并且将不以本公司资产就该委托贷款作抵押。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贷款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借款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由贷款人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且将不以本公司资产就该委托贷款作抵押。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利率: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合同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期限视当时情况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公司可随时归还。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000010518,注册资金为10,814,925,000 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长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车辆和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维修、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该企业已通过2010年度工商年检。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持有本公司1,195,001 万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6.1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自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根据本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 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并且将不以本公司资产就该委托贷款作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公司可随时归还。

    此次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协议价,参考当前同类金融产品市场价确定,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四、关联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在目前国内信贷规模紧张的局面下,通过控股股东提供上述委托贷款,一方面可以满足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需的资金需求并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效益。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交易以实现双方共赢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允、公正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将《关于股份公司向总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本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本公司进行了询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事项属关联交易。本次关联(连)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本公司的资金需求,委托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确定,价格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14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0390 公告编号:临2011-01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报告厅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不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 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报告厅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7项议案已于2011年3月30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于2011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1年3月31日及2011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如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H 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出席回复与出席登记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邮编:100039)

    2.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万明,段银华

    4.联系电话:010-51878197,010-51878069

    5.传真:010-51878417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1年6月16日召开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