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1-1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1-09),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 5月10 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
2.04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5 认购方式
2.06 发行数量
2.07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8 除权、除息安排
2.0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 上市地点
2.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船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9日(周五)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4月29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见证律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
五、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①为方便股东登记,提高工作效率,本次登记均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a 信函登记:请寄至上海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120
b 传真登记:传真至021-68861999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登记截止日期:
2011年5月6日下午4:30之前(信函方式登记日期以邮戳为准)
3、注意事项:
①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现场会议时间预计不超过半天;
③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④ 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船舶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东波、杨红波 联系电话:021—68860618
传真:021—68861999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4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回执格式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150】 | 中船投票 | 20 | A股 |
3、表决议案
(1)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9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 元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议案序号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元 |
2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 | 2元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0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2.03 | 发行对象 | 2.03元 |
2.04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4元 |
2.05 | 认购方式 | 2.05元 |
2.06 | 发行数量 | 2.06元 |
2.07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7元 |
2.08 | 除权、除息安排 | 2.08元 |
2.09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09元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10元 |
2.11 | 上市地点 | 2.11元 |
2.12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12元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 3元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 4元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5元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元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船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元 |
8 | 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8元 |
9 | 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9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因此采用以下方法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船舶”A 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150】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150】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150】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回执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所附指示就会议预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股 东 登 记 回 执
截至2011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股东帐户: | 持股股数: |
出席人姓名: | 股东签字(盖章): |
是否要求发言: 是 □ 否 □ 发言或提问要点: | |
会议通知返回方式: 传真 □ 回函 □ | |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 回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函邮编: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2011年 月 日
(注:传真或来函应附通知上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