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请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1-015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请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鉴于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4月1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筑信”变更为“*ST筑信”。
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已于2011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76,824.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95,018.99元。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销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请示》。
特此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1-016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4月1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筑信”变更为“*ST筑信”。在特别处理期间,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幅限制为5%。
自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以来,公司董事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在2010年与债权银行达成了债务重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债权银行因此豁免了原计应付利息,增加了当期债务重组收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76,824.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95,018.99元。
鉴于本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因本公司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本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将于2011 年 5月5日停牌一天,自2011 年5月6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筑信”变更为“ST 筑信”;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