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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11-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6 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 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11-02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否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2010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50元(含税)。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1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扣税后,B股股东中属于非居民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的实际每10股派现金折合人民币3.15元;B股股东中不属于非居民企业的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根据规定,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1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币=0.8399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三、分红派息日期

      1.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1日,除息日为2011年5月12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5月11日,除息日为2011年5月12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息,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股的股息于2011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派:

      股东账户:08*****754 名称: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B股股息于2011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在2011年5月16日办理了“古井贡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无股本变动情况。

      七、调整相关参数

      无调整情况。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3. 电话:0558-5710057

      4. 传真:0558-531770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