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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补充通知
    201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1-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1年4月25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1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召开本年度第2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王琳、金耀华、方庆海、傅国强、周绍文、陈收、伍中信、叶泽、魏远、罗赤橙、梁又姿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01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以下称原议案,详见2010年12月15日《中证报》、《上证报》)。董事会现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原议案出资方式进行调整。原议案的公告中出资方式表述为:公司67%,人民币107200万元,其中首次出资人民币21440万元(货币出资不少于6432万元,其余以公司在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在建工程等资产账面值15008万元出资);本次议案中将原议案中首次出资方式调整为:公司首次出资21440万元,以货币出资。除上述调整出资方式外,本次议案未对原议案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提高公司电煤保障水平,降低燃煤发电成本,根据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发展思路,公司拟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攸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以下简称攸县国资)和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共同投资设立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能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60000万元。各股东方股权比例分别为67%,19%,9%和5%。由能源公司开发建设湖南株洲攸县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该项目原名称为湖南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600MW,以下简称攸县发电项目)和湖南株洲攸县黄兰矿区煤矿(以下简称攸县煤业项目)。

      一、投资估算、注册资金、出资人、出资比例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1.攸县发电项目

      根据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攸县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该项目静态投资464766万元,总投资537274万元(最终以审批概算为准)。

      2.攸县煤业项目

      根据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攸县煤业项目《预可研报告的补充经济部分》,该项目静态投资168563.51万元,总投资 180318.38万元(最终以审批概算为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公司拟分期开发该煤矿资源,先开采柳树冲煤矿。

      两项目合计总投资717592.38万元(最终以审批概算为准)。

      (二)能源公司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人

      1.能源公司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出资额

      能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60000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为:公司出资占67%,共计出资人民币107200万元;湖南投资出资占19%,共计出资人民币30400万元;攸县国资出资占9%,共计出资人民币14400万元;株洲国投出资占5%,共计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

      能源公司注册资金由各股东方分五次出资,每次出资额占各自出资总额的20%。其中:(1)公司首次出资人民币21440万元,以货币出资;(2)湖南投资首次出资人民币6080万元(湖南投资以拥有的攸县柳树村探矿权作为出资,2006年,该资产评估值为7435.50万元。同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该资产价值为评估值的150%,即1.1亿元。探矿权价值超过6080万元的部分自动转为下次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3)攸县国资首次出资人民币2880万元,以货币出资;(4)株洲国投首次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以货币出资。

      湖南投资后续出资应以黄兰矿区范围内的探矿权作为出资。上述探矿权价款须经评估并按政府部门确认的协议转让价为依据。湖南投资承诺,作为出资的探矿权资产权属清楚,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全体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全部出资由各股东按股比自能源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其他出资人简介

      (1)湖南投资

      湖南投资注册时间为2002年4月26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能源工业、信息工业基础项目的投融资、土地资源储备及综合开发、矿产资源储备及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及并购、经营业投资、经授权持有和经营中央在湘单位,省属改制企业所形成的国有土地和矿业权的国家股权、资本经营及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法人代表杨国平。

      根据湖南投资提供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资料,湖南投资总资产7,809,172,330.71元,净资产3,899,895,841.57元,2009年净利润19,540,042.29元。

      (2)攸县国资

      攸县国资注册资金232万元。地址为攸县财政局。企业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城市公用资产、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处理、出让、拍卖和经营,监管国有资产收益上交财政。法人代表刘德清。

      根据攸县国资提供的2009年财务报表,攸县国资总资产88,366,438.88元,净资产34,048,163.41元。

      (3)株洲国投

      株洲国投注册时间为1998年9月22日,注册资本23111.2万元。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开发经营,农业综合开发。法人代表吴春泉。

      根据株洲国投提供的2009年度财务数据,株洲国投总资产2,108,086,697.94元,净资产785,270,722.33元。

      (三)资金来源

      能源公司注册资本160000万元,由各股东按股比以自有资金或探矿权等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7200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

      攸县发电项目和攸县煤业项目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部分,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若贷款银行要求担保,由各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事项另议。

      二、效益分析

      (一)攸县发电项目

      根据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攸县发电项目投资估算,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61%(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2.75%(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2.57年。

      (二)攸县煤业项目

      根据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攸县煤业项目投资估算,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24%(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6.66%(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8.77年。

      三、风险分析

      (一)攸县发电项目

      发电企业的投资风险主要是发电量不足和煤价高于预期。根据大唐在湘企业自2004年至2010年的发电利用小时统计,各年发电利用小时平均为4790.43小时,大唐华银株洲有限公司为5345.43小时,均高于攸县发电项目的盈亏平衡点3600小时。经预测,2010年至2015年,全省统调火电发电利用小时平均为4986.37小时,呈上升趋势。

      发电项目建成后,按年发电利用小时5000小时计算,约需原煤290万吨。其中,本地煤需求量约220万吨,在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当地煤价上涨的风险。主要应对措施有:第一,建有40万吨的储煤场,可起到平抑煤价的作用。第二,建有运输能力200万吨/年的铁路专用线,利用外来煤平抑当地煤价上涨。第三,攸县煤业项目在攸县发电项目投产当年可达产60万吨/年以上,2年后可达产200万吨/年。因此,攸县煤业项目达产后可完全消化当地煤涨价的风险。

      (二)攸县煤业项目

      1.市场风险。攸县煤业项目所产原煤主要供应攸县发电项目,公路运输非常方便。攸县煤业项目作为攸县发电项目的配套工程,可实现自产自销,基本无市场风险。

      2.资源风险。攸县煤业项目资源已完成详查,资源风险小。

      综上所述,项目风险不大,将达到预期的目标。

      公司与湖南投资、攸县国资、株洲国投均无关联关系。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将本议案做为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